一个主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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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邙
1.
我对这个世界产生了一点点怀疑,是从发现我家楼下卖炒饭的老板和学校对面超市门口的乞丐是同一个人开始的。
按照道理说,一个人如果单纯的出于爱好,白天卖炒饭,晚上去要饭,顶多有些变态,还不至于上升到如何看待世界的高度。
可是问题在于,我上的大学距离我家足足跨越了大半个中国。
为什么一个贵州的炒饭店老板,会千里迢迢地跟着我来到广东的校门口当乞丐?
我花了大半年时间,才确认了这件事。
这半年时间,我回家的频率格外得高,甚至让我的父母误以为是我长大了,知道挂念家人了,还感动得每个月多给了我300块的生活费。他们不知道的是,我每次回到家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吃一碗炒饭。我仔细观察着老板的外貌,体型,轮廓,说话的口音,地中海的秃顶,甚至两眼间的瞳距和右腮帮上的一颗黑痣。
每看一次,我就排除一点关于他们可能是失散多年的兄弟的可能。
世界上有长得很像的人,却不可能有一模一样的人。
那一天,我站在乞丐面前,对他说:“谢老板,别装了。”
他抬起头,茫然地看着我。
我冷笑:“你是不是想说,你不认识什么住在贵州铜仁墩子村九号街道103,在我家楼底下开‘老谢炒饭’的谢大东?是不是要我拿这半年来找到的23条铁证出来,你才愿意乖乖承认?”
他呆了一下:“格老子的,你个碎娃子是咋地发现的。”
哟,一口地道的川普?
这谢老板的来历很神秘啊。
我说:“甭管我是怎么发现的,你就说是不是你吧。”
他把臭烘烘的乞丐服一扒,干脆精赤着上半身,坐在树荫底下,一边抠着脚,一边说:“对,是我,怎么地?”
“我就想知道,你千里迢迢地来这讨饭,是图个啥?”
“不图啥,跑龙套的人不够了,我一个顶俩,多赚点钱。”
“?”我没听懂。
他叹了口气。
“傻子,咱们现在都是活在一本书里啊。”
2.
书?
我傻了眼,不知道是我疯了还是他疯了。
“爱信信,不信滚,下次见面你装傻不知道这事就成,大不了以后炒饭我算你八折。”这个中年发福的秃顶男人打了个哈欠,就要躺下去睡觉。
我拦住他:“别,我信,你接着说。”
他看我一眼:“总而言之,在这本书里,需要很多很多个龙套,配角,帮助引导主角的成长。作者比较懒,也有可能是因为没什么才华,所以创造不出那么多人物,就干脆让我一个人扮演两个角色了。”
我还是没怎么听懂。
他耐心地解释:“人设,人设你懂吗。在作者笔下,贵州炒饭馆的老板和校门口乞丐的人设是完全一模一样的,说话、做事、长相……都一模一样。那个人设就是我。”
我有些明白了,问他:“那我呢,我是什么?”
他白了我一眼:“你连龙套都算不上,作者只在第十七章里面提到了一句,‘他还有个同乡,也是来广东求学的,叫作戴小豹,只是高中时候就不熟,现在也没了联系。’没了。”
我愣了:“你是说,我不仅不是主角,主角还是我认识的人,是我的高中同学?”
他“嗯”了一声。
我的脑海里快速旋转起来,高中同学,不熟,现在在这儿上大学,一个人名迅速浮现出来:“我靠,周蔚炜!”
他点头:“明白了吧。”
“明白什么?”
他叹了口气:“听名字还听不出来吗?他叫周蔚炜,他的女朋友叫作孙茗影,他的哥们叫杨择璠,他以后的……算了,这个不能说。你呢?戴小豹。”
我忽然如同五雷轰顶一般,木在了当场。
从小到大,我抱怨过父母无数次,为什么要给我取一个这么随便的名字,我现在终于明白了。
原来偷懒的不是我爸妈,而是这个该死的不把龙套当人看的三流作者!
一股怨恨从我的心底里渐渐萌生出来。
不行,我不甘心,我绝不愿就这么听任作者的摆布,庸庸碌碌地过完一生。
我瞪着那个乞丐。
“我要当主角。”
“什么?”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要当主角。”我斩钉截铁。
“胡闹,这种事情哪是你说当就当上的。”
“如果不让我当主角,我就去告诉周蔚炜事情的真相,我告诉他,他的一切都是作者注定好的,而且,他跟孙茗影注定要分手!”
乞丐大惊失色:“你怎么知道?”
我冷笑:“能写出戴小豹这种垃圾名字的作者,故事情节一准狗血,我用脚后跟都知道,他绝不会让主角平平安安的结婚生子!”
乞丐沉默了一下,才说:“那你当了主角,你不怕?”
“我不怕。”我眼神坚毅,“为了当主角,我什么都不怕。”
乞丐叹气:“可我也没有办法,我只是个龙套。”
“但你知道故事情节,不是吗?”我像是伊甸园里那条邪恶的毒蛇,悄无声息地诱惑着面前的这个中年发福的秃顶男人,“你只要更改一下情节,把剧情推向我来发展就可以了。”
他想了一会,点头:“可以,但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
“以后在你的内心戏里,不准再称呼我为‘中年发福的秃顶男人’,我叫X。”
我骇然:“你连我的内心世界都能读出来?”
他:“你的内心是会被作者写出来的,现在所有读者都知道,我是一个中年发福的秃顶男人了。”
我无辜摊手:“这次是你自己说的。”
X脸色一沉,我立刻举手投降:“好好好,以后我只知道你是X,别的什么都不去想。”
他满意地点点头:“三天之后,夜里十一点,你到巷子口来等我。对了,记得把自己弄成重伤,濒死不治的那种。”
3.
夜深了。
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距离十一点还有二十分钟。
不远处就是那条巷子,X还穿着那身破烂的乞丐装,正靠在巷口睡得香甜。
这三天来我一直在犹豫,我不知道这个中年……X,是不是在骗我。如果我真的按照他说的,把自己弄得重伤濒死了,他却根本不打算救我,只是骗我自寻死路,那要怎么办?
就这么白白死了?
可是,如果我不赌一把呢。
成绩平庸,长相一般,家境普通,我在自己的未来看不到一丝一点的希望。也许这就是作者的安排,让我长大之后,泯然众生,当一个环卫工人或者地摊小贩,偶尔一天看到电视新闻上神采飞扬的大人物的时候,拍着大腿跟身边同样落魄的最低层的垃圾们炫耀:“这不是我们高中的周蔚炜吗,我跟他还是同学呢。”
那样的活着,还不如现在就死了算了!
我心一横,热血上涌,骑上租来的摩托车,猛地一捏把手,向着路边的墙上狠狠撞了过去!
“嗡”地一声,车子四分五裂,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抛上了天空,骨头散了架似的,鲜血从我的鼻子嘴巴甚至耳朵里向外飙出去,然后重重摔落在地上。不用检查,我也知道自己身上起码四五处骨头已经跌得粉碎,钻心的疼痛扎进我的脑海里,整个呼吸道都仿佛被鲜血涌入,让我忍不住呻吟了起来。
好疼,真的好疼。
我顿时后悔了。
我不当什么主角了。
救救我。
求求你了,来个人,救救我。
无数念头闪过我的脑海,对死亡的恐惧将我吞噬。就在我快要彻底陷入绝望的时候,我感觉一双脚停在了我的身边,X的声音恰到好处地响了起来:“呀,好一个可怜的少年。”
我忽然精神一震。
听他说出这种不是人话的句子,莫不是真的触发了什么剧情?
“看你五气朝元,剑眉星目,天命不该就此而绝。万幸你遇上了我,这里有一枚龙血化丹,是我多年珍藏,既然你我有缘,你就服了它吧。”
一枚红色的麦丽素塞进我的嘴巴,我还没尝出是什么味道,就咕噜一声滚进了我的肚子里。一阵剧痛袭来,我张口猛地喷出一口鲜血,鲜血落在地上,滴滴滚烫,凝如油蜡。我五脏六腑好似烧灼了一般,身子滚烫得不像话。
“我操作者你大爷……什么龙血化丹……这他妈就是血菩提……你抄袭风云……”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上臂长出片片鳞甲,心想莫非天天喊着“老夫的麒麟臂要发作了”,这下子真的长出一条麒麟臂来?
X见我惊恐万状,微微一笑,将我扶着坐起来,微微笑道:“少年,你既然服下了这枚龙血化丹,性命自然无碍,更助长了千年修为,你可欲拜老朽为师,去学那乾坤神功的心法?”
我抬头看他,他的眼珠咕噜噜地转着,我看了半天,才发现他是在用眼睛比划着字母,一个圈,一个竖,然后一个折……哦,我明白了:OK。
我试着动了动手脚,果然已经违背物理定律地全都恢复了,我连忙拜服在地上,大喊:“师父在上,弟子戴小豹磕头了!”
X呵呵而笑,背手看向远方。我心中暗骂,老子还在地上跪着呢,摆什么高人姿态。正犹豫着要不要起来,只见一个浑身浴血的人影从他看的方向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
“呀,又一个可怜的少年!”X扼腕叹息,浮夸的演技充斥在他每一个表情和动作里,“可惜我已经没有龙血化丹了,这可如何是好?”
那人影走得近了,听他说出这句话,不由一愣,半晌摇摇头道:“老前辈,生死有命,不必挂怀。”
X指着我道:“这是我新收下的弟子,戴小豹,你若有什么遗言遗愿,只管交给他便可。”
“小豹?”他讶然。
我抬起头,借着月光看去,心里猛地一跳,来人清癯轩举,风雅从容,相貌不知比我英俊多少,正是我那高中同校的风云人物,周蔚炜。即使如今同为重伤,他蹙起眉头,右手抚胸,也比刚刚烂泥一样瘫在地上的我帅气了千百倍。我忽然生出一种担心,该不会主角变成了我,这本书就很快因为人气下滑而扑街了吧……
他喟然一叹:“在这遇到你,也是天意,没想到你成了老前辈的弟子,更学会了乾坤神功,真是可喜可贺。”
我刚想说我其实拜师不过两分钟,还什么都没学呢,X就立刻用眼神制止住了我。
周蔚炜又道:“我今日被天魔联盟的魔星联手偷袭,乃是为三界众生献身,死而无憾。只是天魔联盟一日不除,三界就一日难得和平,小豹,我将我此生奇遇全都传授给你,你务必要记住,替天行道,匡扶正义,三界安危就系于你一人身上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似一件无价珍宝从天而降。来得太过容易,反而令人不敢相信,周蔚炜的眼神中完全没有任何垂死之人渴盼求生的欲望,而是好似恨不得立刻就传功给我一般。
但这个念头一转而逝,我用力地点了点头,甚至努力挤出了两滴眼泪:“蔚炜,你别说这种话,你会没事的!”
他摇摇头:“小豹,我命不久矣,你听我说。”
“这把剑,是昔日羿王斩邪除妖的神兵利器,我在咱们高中学校的水池里捡到的;”
“这一组咒印,残缺不全,虽然只有地级三等的水准,但据我推测,一旦完成,则有可能是超越天级的传说神器之一。希望你在以后的游历中可以补完它,这是我在咱们学校的二手跳蚤市场里花十五块钱买到的;”
“这本书,是上古时期失传的昊气玄神诀,你如今身负乾坤神功,二者水乳交融,一旦施展开来,则足以开山裂石,移丘填海。可惜我没有机会看到它的威力了……这是咱们村里一个炒饭馆中年发福的秃头胖老板送给我的。”
我接下书,回头看了一眼X,他举头望天,似乎无限悲痛,假装没有听见周蔚炜说了什么。
“这只小狗,是我们当时高二去秋游的时候,我不是失踪了半天吗?其实是掉下悬崖,被它救了,它是上古神兽哮天的后代,名叫小白,以后还请你多多照顾它;”
“这几颗丹药,每一颗都是天地正气凝聚而成,吞下能助长百年功力,可惜我重伤垂死,再也用不到了。这是咱们学校图书馆的老馆长送给我的,你日后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找他请教,他的真实身份是昔日神族的执法长老,因为爱人辞世,悲痛欲绝,这才隐居凡间。”
“还有这个令牌……”
“这块宝石……”
“这个储物袋……”
“这个信物……”
“这把沾血的匕首……”
“这枚风铃……”
“这朵花……”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像是哆啦a梦一样,从怀里掏出层出不穷的东西,每一件都让我目瞪口呆。想想自己的高中生活,除了偷偷暗恋隔壁班的班花孙茗影之外,什么值得珍惜的回忆都没有。
可是这位主角——
为什么学校的池塘里会藏着什么羿王的神剑啊???
为什么高中那个破跳蚤市场,都是些卖二手光碟或者破书的,加在一块不到十五个摊子,你怎么就能在里面买到一个残缺不全的传说神器???
我们去秋游的地方不就是学校旁边的一个土坡吗?哪来的悬崖给你掉下去啊喂!还有这条怎么看都是哈巴狗的白色生物又怎么就是上古神兽的后代了?哮天犬又什么时候变成上古神兽了???
因为爱人辞世而隐居人间的神族长老,怎么还当上大学的图书馆馆长了啊???我记得光今年就有好几封信匿名举报他贪污公款拿去嫖娼,可他一把年纪了就是不肯让位,还经常言语猥亵来借书的女大学生,口碑差得不可思议。怎么就还给你什么天地正气凝成的珠子了????
等等——
按照这个交代的顺序,那最后岂不是……
我的脑海中闪过了孙茗影俏丽的脸庞和修长窈窕的身材,心头顿时一阵火热。
蔚炜,你安心地去吧,我会为你照顾好茗影的!
可是他掏出那朵花的时候,手却停在了半空中,痴痴地看了那朵早已凋谢了大半的花骨朵,忽然露出了如释重负的微笑。
“茗影……茗影……你要好好的……”
在我惊骇的目光中,他靠着墙壁,渐渐失去了呼吸,化作一具冰凉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