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价值在于深度而非表面
曾经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用中文表述出来似乎换了一种味道。当然这句话放在爱情里绝对是蜜语一般。用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遇到不一样的人,方知人有大不同。同一层意思的话还有下面这一段:
Some of us get dipped in flat, some in satin, some in gloss. But every once in a while you find someone who's iridescent, and when you do, nothing will ever compare.
有些人沦为平庸浅薄,金玉其外,而败絮其中。可不经意间,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从此以后,其他人就不过是匆匆浮云。
阅读的体验与遭遇此类人的体验基本上是一致的。从表面上看,我们通过一本书进入一个世界和一个故事,但是最终我们还是会和写出这些文字的那个人相遇。尤其是有一些书,在阅读进入尾声之际产生的眷恋和不舍,更会让我们对操控这些文字背后的那个人着迷。
在有些书中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作者设置的伏笔和埋下的宝藏,还有作者欲言又止的无奈。只有对这位作者产生强烈的好奇心之后,才会在文字中去掀开那些遮蔽物,在婉转的语言之中对讲述的内容抱有疑问。但是这些只会勾引起更多的好奇。这个人到底是谁?他/她是怎么做到的?他/她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下面我将引述一系列的名字,也正是这些名字带领我进入一个又一个的秘境。最后他们一个接一个的消失在那些秘境之中,好像就是回家一样,将我孤零零的甩在荒野之中,我能看到他们远去的背影,却不能再次用呼喊让他们转过头看一眼。他们想说的,他们想讲的,已经尽力写在文字中了。他们是托马斯•爱德华•劳伦斯、斯文·赫定、马尔克·奥莱尔·斯坦因、约瑟夫·洛克、罗瑞·斯图尔特、乔治·厄内斯特·莫理循。
他们从一本又一本的书里走出来,告诉我这个世界曾发生了什么,或是现在正在发生着什么?这些文字的背后都是一个一个普通人,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时代做了自己认为合适的事情。而我,在这里面看到他们急匆匆穿过辽阔世界的影子。并在他们的背影中得以一窥广袤。
《智慧七柱》的阅读已经行进到劳伦斯决定率领阿拉伯战士穿越600里沙漠直抵阿卡巴并占领它。阿卡巴是位于海岸线的城市,土耳其人在这座城市的布防主要面对海岸,尤其是城防重炮和机枪,这些牢固的城防工事死死盯着海岸线。阿卡巴背靠一片广袤的沙漠,至少在劳伦斯之前,没有人能横穿这片沙漠,劳伦斯决定赌一把。至少从内陆进攻这个重镇也许是土耳其人万万没想到的。这一幕穿越沙漠的旅行在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中前30分钟已经浓墨重彩的开场了。不过通过阅读《智慧七柱》我们得知,这个时期的劳伦斯已经在阿拉伯的沙漠里游荡日久。在出征阿卡巴之前,劳伦斯在《智慧七柱》中用了长篇幅对于他所参与的阿拉伯起义做了深入的思考。这个思考过程花费了十天之久。在这一大篇幅思考的过程中,劳伦斯所思考的底线是:如何尽量少的杀戮。
《智慧七柱》这样的书籍不会是出自作者的幻想,在这本书的序言部分,劳伦斯介绍了这本书成书背后的资料来源,一方面来自他每日的记录,同时还来自他写就的大量报告内容。这些原始资料在《智慧七柱》成书过程中曾丢失了一部分,不过劳伦斯还是凭借记忆与其他资料重写了出来。我们可以想象到,在劳伦斯所展示的阿拉伯沙漠里,除了那些贝都因人、游牧部族、首领、骆驼、骡子、羊群、帐篷之外,还多了一位笔耕不辍的劳伦斯先生。在每日行军完毕,这位劳伦斯先生不停在纸上写写画画。即便在疾病缠身之后,他也会自己把过去日子里发生的事记下来。
我想在劳伦斯先生最开始的记录中,是凌乱和繁杂的。沙漠中每一处水井的名称和位置,上一处水井和下一处水井之间的距离,甚至每一处水井的水的“疗效”也不忘在调侃之余记录下来。他在沙漠中所见之人,此人所属部族和部落,部落头领的印象,部落和部落之间的血海世仇都是记录的重点。每一处山谷所归属于何人都是记录的必需,沙漠的沙质和砾石情况,河流的走向、火山石还是花岗岩这些看似漫不经心的眼光都被劳伦斯一一收纳起来。这样记录的好处就在于,即便我们现在重新踏上劳伦斯所经过的路,还会看到同样的景观。那些游牧部族还是会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你的面前,若打问名号,说不定都不曾变过。
这种有关记录的记述都是一笔带过或是简单交代一下。可就我的阅读经验而讲,这可能是最让人值得琢磨和玩味的地方。在书中呈现出来的各种异域的风土人情,劳伦斯都会忠实的书写和记录下来。
这种对记录习惯的推崇的判断还来自斯文·赫定的著述。在阅读斯文·赫定的文章中会看到这位先生在每日安营扎帐之后奋笔疾书的简单几句。在斯文·赫定的游记中,我们可以简单得知斯文·赫定对于每一次的行程绝不是随便走走那样简单。不要忘记的是,在斯文·赫定每前进一步的行程,远在地球另一端的瑞典皇家地理学会的空白地图上就会出现精确的标记。斯文·赫定在前进的路上将一张白纸不断的填充内容,标记上山川、沙漠、河流、湖泊、城镇、距离和经纬度。甚至每一处水井的位置都要精确到经纬度。然后再用笔记的形式将过程描述出来。
同时斯文·赫定在他的笔记中还记录了作为一个探险家应该如何开展对未知之境探索的各种方法汇总。包括应对风雪、补给、疾病、饮水、所遇之人的特性都一一记录在案。连分辨牲口牙口好坏的判断方法也要记上一笔。在斯文·赫定在塔克玛里干沙漠饥渴遇险时如何喝水的过程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将自己的身体变化作为样本分析。阅读这样的文字已经不仅仅是体验了,而是学习的样本。我不太能确定在个人的生涯中是否也会遇到这样的险境,但至少我知道如果遇到,我绝不会大口的喝水。
斯文·赫定的著述是我最为喜爱的,他的著述不仅炫目多彩,而是处处透着精确。这一点尤其难能可贵。关于斯文·赫定的精确性,在杨濂先生有关新疆的著述中得到印证。一个水井位置的误差不超过十米范围。
我很难想象在简陋的工具之下,斯文·赫定在每晚的灯光下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显示,用这些简陋的方法和工具是可行的。关键是人。关键这个人就是斯文·赫定。
在斯文·赫定的记录中基本都上可以看到这位充满想象力的人,每晚准时独坐桌前,一刻不停的写和画,直至深夜。在临睡前,还不忘观测一下星空。第二天准时起来,再次出发。不知尽头的行走和记录。
看着斯文·赫定正式出版的著述,我想,在那些书背后应该还有成吨的纸张记录着无尽的秘密。我们所见到的不过是其百分之一而已吧!
有关记录习惯和坚韧,还有一个人不得不提------乔治·厄内斯特·莫理循。莫理循除了喜欢记录之外,还喜欢收集,尤其是印刷品。莫理循的记录大多发表于《泰晤士报》,但是在莫理循的故事里,我们会看到莫理循像极了一只花栗鼠,将能收集到的书籍、报纸,传单、广告纸,甚至道士的符咒都一一做了收集。这只花栗鼠整整收集了二十年,而且他收集的内容全部是与中国有关。他对一切印在纸上的东西都有莫大的兴趣。哪怕是贴在路边的一张写满字的纸都要小心翼翼的带回家,更遑论他所能见到的书了。这只花栗鼠对所有白纸黑字都眼睛放着亮光。他的宅邸与其说是住处,不如是说花栗鼠的仓库。这二十几年积累的收集在莫理循晚年为他提供了一笔丰厚的酬金。现在浩瀚资料成为“东洋文库”的重要馆藏,保存在日本。中国近代史的一半就在那里。
与莫理循一样有收集癖好的还有约瑟夫·洛克,我曾看过一则有关一座英国花园的纪录片,在这个英国花园中种植了世界上能见到的有毒植物。这座花园的门口清晰的写着:危险莫入。即便是花园的工作人员进入都要事先穿好防护服。这座花园中的有毒植物实在是防不胜防。这部纪录片的内容其实也在说,这些散布在世界各地的植物是如何集中进入这一座花园中的。我想这其中说不定就有约瑟夫·洛克的贡献。
约瑟夫·洛克的爱好就是收集植物,并对所没有见过的植物进行记录和整理,并对其进行标本化归类和命名。然后把优选后的植物种子寄往博物馆或是研究所。究其约瑟夫·洛克一生的经历,他所能收集到的植物可能就是几千种之多。而且这些植物除了有标本之外,可能还在距离原生地万里之遥的地方茁壮地生长着,成为一座花园中奇花异草中的一株。我对英国的花园了解不多,但是我想类似这样有毒植物聚集的花园不会只有一个。这一点约瑟夫·洛克在他的记录中有过得意洋洋的记载。
在一个陌生的土地上不断的深入,除了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约瑟夫·洛克顺便还将花花草草带回去了。在旁人疑惑的眼中,约瑟夫·洛克为见到的每一种不曾记录过的植物如痴如狂。到现在,我们终于得知约瑟夫·洛克这样做的所遗留给我们的巨大回报了。
通过以上的讲述,我们也发现了以下这些变化,英国人劳伦斯先生变成了“阿拉伯的劳伦斯”,澳洲人莫理循先生变成了“北京的莫理循”,而约瑟夫·洛克则成为了“香格里拉的洛克”。对于这样的别称,他们都值得佩戴在身上。如果不是这样的称谓,我们可能在理解他们方面会出现偏差。
这些人都不是一些极好相处的人,可能斯文·赫定是一个例外。但在我阅读他们的著述时,不得不承认也正是这样的性格和行事风格造就了他们。傲慢乖张、暴跳如雷、我行我素这样的形容词也一样适用在他们身上。换一个角度,若不是这样的性格评价,可能我们也很难在万千人中找到他们,并为他们所做的事送上我们的折服。
事皆有因,人有动机。在谈论这些的事功之外。我还想想谈谈他们的动机。在他们各自的著述或是评传中,动机各不相同。有些伟大,有些猥琐。但这没有妨碍他们所行的事,且不论他们究竟如何,也不论他们各归属哪一个国家。但就从人的角度来看,他们拼尽全力观看了这个世界。这一点在他们每一个人的文字中都可以见到,一个最普遍的事实就是:热爱。
这世上没有那么多的阴谋论。一个正常人也不会时不时将自己放置在险境之中。除了“热爱”这个理由之外,我想不出更好的。正如劳伦斯不厌其烦的讲述有关沙漠的一切。在《智慧七柱》的内容显示的情况来看,劳伦斯在走近阿拉伯的沙漠之前,其实对于他自己能做什么心里也是没底的。只不过他深深的理解这片土地上的种种变化。他无非就是那个推波助澜的那个人而已。而沙漠给了劳伦斯可以思考的最大一块场地。也正如斯文·赫定的兴趣就是想看看这个世界,可能对于斯文·赫定本人来讲,最大的乐趣来自那一片空白的地图是他来填充的。没别的。斯文·赫定在他本人的游走记录中记录的个人兴趣就是这个,除此之外,斯文·赫定的生活相当的简单和单调。斯德哥尔摩从来不是斯文·赫定可以坐下来生活的地方。唯一能让斯文·赫定感到兴奋的事就是:在路上。斯文·赫定先生的两条长腿就适合走路。对于约瑟夫·洛克来讲也是一样,可能约瑟夫·洛克是这些人当中脾气最不好的一个,但只要将他放置在这异域之中,约瑟夫·洛克先生立刻就浑身妥帖了,笑脸迎人了。我想罗瑞·斯图尔特在2002年之前一定也遇到了内心中的某一个时刻。这个时刻之后的选择让他走上了另外一条路。事实证明,这条路走对了。罗瑞·斯图尔特在莽莽荒野中找到了自己想找到的东西。他常说的那句话之前也被斯坦因说过:“我要追随亚历山大的足迹”。
直到写道这里,我才发觉自己真正与书背后的那个人相遇了。我们会在玉龙雪山脚下的雪象村的小路上遇到,我们会在沙漠中的水井边对视片刻,我们会在大清国紫禁城的墙根下一起晒太阳,也会在冈仁波齐山的转山路上擦肩而过。也会在兴都库什山上远远的眺望对方。
对于我而言,就是想看看。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