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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德经》第七十四章 代斫伤手

2022-07-29  本文已影响0人  璞源子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常有司杀者杀。

夫代司杀者,是谓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译文:

若人民不畏惧死亡,则以死来威吓他们又有何用?

若人民真的害怕死亡,对于为非作歹者,我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

通常应当有行刑者来杀他们。

代替行刑去杀人,好比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

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的。

我的心得体会:

人民不怕死,为什么还要用死去恐吓他们呢?恐吓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天下是人民的天下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恐吓的结果只能是对暴政的反抗。所以,一旦人民不再畏惧死亡,那么国家的再严刑峻法也就无法发挥作用了。

如果有经常使人民怕死的奇怪之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看看还有谁敢再用死恐吓人民。作奸犯科的邪恶之徒为非作歹使人民畏惧,那就依法惩处抓来杀掉,杀一儆百。只有惩罚邪恶之徒,才能人民生活安定。

日常专管杀人的人才去执行杀人的任务,如果取代了司杀人的职责而直接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木匠去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已手的。这里比喻国家秩序的混乱,许多官吏越俎代庖,为所欲为,用残害百姓的手段让百姓的畏惧,也该整治了。

宇宙间真正的赏罚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天地生万物,同时也杀万物。秋天到了,万物凋零,今年的草木凋零了,明年的草木生长得更茂盛。不经过这一杀,就没有下一次的生机。

人民虽然逃不过生老病死,但是总是希望长生,渴望老有所终。那么,对于敢于以身涉险,挑战法律的人,应该由“司杀者杀”的来掌管,但如果君主残暴无道,肆意杀戮,把人民推向死亡线上,这从根本上悖逆了天道利民自然法则。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职责及责任,却对别人的职责与责任特别的清晰。老子反对重刑,但不得不施行刑罚时,也要有专人负责,司杀者不能代替刑戮者,小工不能代替大匠。天地万物各有所司,不能胡乱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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