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遍看懂面向对象六大原则
2016-09-25 本文已影响204人
KaelQ
1.单一职责
- 每一个类,都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即职责单一。
举例:
一个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及对用户的操作如下:
这样一个耦合度低的接口,用户的属性和用户的行为没有分开,即职责不单一。应该分为用户的属性(业务对象)和用户的行为(业务逻辑)。即为下图
分为UserBo(管理用户属性)和UserBL(管理用户逻辑)。
然后让类去实现这两个接口即可。
这里提出一个概念,即接口职责单一,因为类职责单一的话,会造成过度耦合和类文件变多等工程项目的复杂度问题。
单一职责原则,很容易被各种因素去忽略,但是这是基本素养也是编程经验,推荐单一职责接口,而不要建立过多的类去死守此原则。
2.开闭原则
- 一个类对于继承是开放的,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对于新功能,应该尽量通过扩展的方式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代码。OCP原则并不是不能修改原始类的代码,当我们需要重构的时候,应该尽早地重构,让代码回到进化的正轨上。
这时候就要衡量 修改原来的代码和继承实现新的功能 哪个更加合适。
3.里氏替换原则
-
定义: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即:子类不能重写或重载基类的方法。建立规范时使用基类,具体使用时使用具体的子类。
例如:
显示在屏幕上,可能显示按钮和文本,于是抽象出View,使用show(View v),定义时使用基类进行定义,使用时使用show(Button b)或者show(Text t)进行使用,这样就保证了很好的扩展性。
4.依赖倒置原则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都依赖于抽象。
依赖注入:即声明时使用接口或者抽象类,然后将依赖作为一个方法注入进去,这样大大提高了扩展性,将来需要修改的时候直接将依赖注入进去即可。
5.接口隔离规则
-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代码
public void file(){
FileOutputStream f=null;
……
if(f!=null){
try{
f.close();
}catch(IOExeption e){
e.printStackTrace();
}
}
}
这里的关闭代码太过丑陋,而且这里只是使用该类的关闭功能,所以建立一个工具类
public final class CloseUtils {
public static void closeNow(Closeable closeable) {
if (closeable != null) {
try {
closeable.close();
} catch (IOException e) {
e.printStackTrace();
}
}
}
}
原代码变成
public void file(){
FileOutputStream f=null;
……
CloseUtils.closeNow(f);
}
这里不仅使用了依赖倒置,而且依赖关系由原来的FileOutputStream类转为最小关系接口——关闭接口Closeable类,它只需要知道这个对象是可关闭的,其他一概不用关心。
6.迪米特原则
-
也叫最少知识原则,即朋友只跟自己的朋友通信。
比如:
房间Room,中介者Mediator,租房者Tenant。
这样子耦合度太高,所有类之间都有依赖。所以需要解耦,以此例,租房者只与中介者有关,中介者之与房间有关。
- 内部不能依赖其他类,尽量都使用朋友类进行操作。朋友类即方法输入的对象。代码举例:
public class Teacher{
public void command(GroupLeader groupLeader){
List<Girl> listGirl=new ArrayList<Girl>();
for(int i=0;i<10;i++){
listGirl.add(new Girl());
}
groupLeader.countGirls(listGirl);
}
}
这个方法里居然依赖了Girl类?这绝对是不允许的!!!
应该修改如下:
public class Teacher{
public void command(GroupLeader groupLeader){
groupLeader.countGirls();
}
}
public class GroupLeader{
private List<Girl> listGirl;
public GroupLeader(List<Girl> _listGirl){
this.listGirl=_listGirl;
}
public void countGirls(){
System.out.println(listGirl.siz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