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春秋大义》上篇第二章:一经三传(哲学、政治还是历史?)

2017-07-13  本文已影响0人  牧濑伊吕波

题记:本以为.....哪道第二章内容也忒多了,前后呼应不知如何下手才好。 

所谓褒贬,一字之褒、一字之贬,这吃人的机器,皆是我们口中的经典,《左传》、《公羊传》和《毂(gu)梁传》。而左右皇帝的皆是这经典背后的一字之差的“抠”字偏读,说不上真正谁的错,古人也好今人也罢都不过是历史进程中的一枚棋子,都做了社会前进的牺牲品,要追求其责任,就归咎于形势吧。

昨天看《军师联盟》,甄宓终究还是被赐毒酒含恨而终,却无法把这恨怨恨给谁,曹丕做不到我们也做不到,这也是形势所迫了,剧中已皆无恶人

正文(一)

上一篇举的例子,充分说明了儒家典籍在国家大政上发挥纲领性的指导作用,这儒家核心就是政治,影响内政外政,掌握生杀大权。

让我们先大概梳理下,所谓“《春秋》三传”也叫“一经三传”,这一经便是《春秋经》,三传为《左传》《公羊传》《毂梁传》

这其中的关系,举例《春秋》相当于语文课本,《左传》是辅助教材,上学我们都应该买过的。而《左传》又是公羊和毂梁的语文课本。这里不再详述各个课本由谁编著。让我们先在了解以下大概这些辅助教材的意义

汉武帝、董仲舒研究《公羊传》汉宣帝、瑕丘江公研究《毂梁传》。两个派别有我没你有你没我的关系

而“微言大义”中的微言,就是说公羊也好毂梁也罢,他们都能从各自辅助教材中抠字眼,形成学术,而学术地位又是官学地位,是能左右皇帝的。毂梁派的瑕丘江公口才不如公羊派的董仲舒,结果再辩论会上输了,汉武帝便尊崇公羊学,治理国家总的有个国家法典说法吧,处理问题总不能叫我老大一拍脑门就决定的,所以搞个辩论赛,谁赢了听谁的,以后处理问题按这个学说来。

汉武帝安排太子学习《公羊传》

汉武帝儿子——卫太子    卫太子孙子——汉宣帝

这便埋下了祸根,都知道老子让干什么儿子偏不干什么,这太子偏偏不喜欢爹给自己安排学什么,悄悄跟着老师瑕丘江公学《毂梁传》。

好景不长,“巫蛊之祸”后,太子上有老下有小的都被杀,自己逃跑了,就是后来卫太子,要说这人不能点背到家吧,他的孙子被人偷偷救了下来,最后还做了皇帝--汉宣帝

上一篇便讲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汉宣帝一来打压公羊学自是意料之中,毂梁学派抬头了:-D

(二)据典定罪

儒家呢讲以德治国,仁义高于一切国家利益

法家呢讲依法治国,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仁义

举例:贞观十一年,有位官员把唐太宗文章汇编成集,唐太宗不愿意道:别这样我讲的话不重要,如果有些有益的史官自然会记录的,如果有些乱七八文章再漂亮,传下去不法之徒容易扭曲曲解当中道理,当皇帝靠的什么,德行,区区文章算什么呢

这做学问的,必然老有人问你刁钻问题看你怎么嘚瑟,问董仲舒的内容

甲是乙的养父,乙杀人了,告诉养父,甲把乙藏起来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定罪?

放到现在,我们当然可以说甲窝藏凶手,这么简单,可过去不同

董仲舒先根据《诗经》证明这俩人确实是父子关系,哪怕是养父,在根据《春秋》中的句子说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最后皇帝下诏书总结:那就没甲什么事儿了!没事儿了!没....

孟子做学问呢  也被问了这样的问题

舜是天子,皋陶当法官,舜的爹犯了罪,该怎么办?

孟子回答就有意思了,如果做到既仁义又合法?他道“舜先由皋陶秉公执法,接着他劫狱,背着他爹,从此放弃天子的地位,高高兴兴和爹在海边过着流窜生活”

(三)原心定罪

这里就有意思了,因为《春秋》中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果以《春秋》来判案子,我看董仲舒你怎么办?

董仲舒说:莫慌!我有一段至理名言

“《春秋》断案的原则,一定要根据事实推究出犯罪嫌疑人作案心里动机。对那些动机邪恶的家伙,哪怕犯罪未遂,也得好好治他的罪:对首恶分子加量刑;对那些出于善意犯下罪行的人,量刑一定从轻”

这就是原心定罪,

而董仲舒又举得四个例子,《春秋经》里短短几个字,就如同曹操说“鸡肋鸡肋” ,《公羊传》过分解读抠字,就如同杨修解读曹操说的鸡肋,但是到底是不是过分解读,我们确实无从考证了

(四)案子

上面说了原心定罪,来看看案子吧

时间:汉哀帝时期

案件涉及人物:申咸、薛宣、薛明、薛修、杨明

关系:薛宣两个弟弟(薛明、薛修) 薛宣儿子薛况

过程:薛宣是做丞相的,薛家后母跟着弟弟薛修,薛宣接走后母,薛修不干。后母死了,规矩是儿子辞官守孝。

薛宣:弟弟,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服丧三年没几个人能做到

薛修:哥哥这是屁话!我就做给你看

俩人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这申咸天天议论薛宣,薛况觉得这人毛病,不知道老BB自己爹干啥,就暗中指示杨明给申咸毁容。谁知道申咸要官升了,再不动手被加官后跟不好动手了,催着杨明快行动

杨明就在宫门外,砍了申咸鼻子,身上八处创伤。按理说这个故意伤害罪是要判了,恰恰这个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别得罪

你在黑社会门口这么乱来,让皇帝老大情何以堪,打狗不会看主人么?冒犯皇上大大不敬

律师说根据《春秋》,应该判薛况,杨明----弃市

这个弃市该怎么理解呢?弃就是大家一起放弃这个罪犯,别指望他们能改过自新,大家谁也不带他们玩,一起厌弃他们。市就是大庭广众之下,游街。砍头是肯定的,但不能简简单单就砍了,罚的轻。

薛家一看,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得救薛况!!怎么救呢?这个时候想到了董仲舒说的原心定罪,就是动机出发从心出发 = =

我们薛家薛况为什么这么做,还不是申咸老诽谤薛宣,前面说过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诽谤也是有仇,为亲情所致,情有可原啊,再说这皇帝老大门前的所谓大不敬,故意伤人就是出于私人恩怨,和老百姓斗殴没区别,谈不上大不敬,孔子不是说了遇到仇人身边没刀看见仇人徒手也得上嘛。再说了“圣王不以怒增刑”,皇帝老大不能因为自己喜怒哀乐就随随便加罪啊,就按法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弃市是不是罚的重了???

最后总结,根据薛况还有爵位,就相抵薛况减刑一等,发敦煌。薛宣免职回家了.....

那去敦煌干嘛呢?修长城.....


好了,看了这么多,有没有想到什么,要是董仲舒死了呢?“谁来原心” “如何原心”

全国有几个董仲舒?有几个秉公执法呢?董仲舒原心定罪吧还搬出《春秋》来依据这个话那个话,慢慢的法官判案《春秋》直接不用了,还得抠字眼讲例子,再去原心太TM费劲了,反正原心定罪,我法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了

来来来,让我们当当董仲舒,你肯定也成为过董仲舒的

有人发帖论:中国人不是龙的传人

你看回帖,没人搬出论证,没有人在意楼主说的证据是否确凿,一看题目就这样回话

“楼主汉奸”“拿了日本人的钱了吧”“你这个XXX”“哗众取宠,想出名想疯了吧”“拖出去阉了!”

如果法官都这么判案,那可真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

最后的原心也变成了诛心之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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