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东书评短文-阅KenKesey的《飞越疯人院》后的联想,建议
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青年作家KenKesey写了一本小说《飞越疯人院》,并由导演米诺斯·福曼(MilosForman)于1975年改编成了同名电影,社会反响极大,一举囊括了当年度的五大奥斯卡奖项。
作者写这部小时的灵感来源于亲身参与的一家退伍军人管理医院进行的一项麦角酸二乙胺(简称LSD,一种半人工合成的致幻剂)试验,正是在这家医院的经历,激活了创作的冲动。当时,正值美国逐渐兴起的,反精神病住院浪潮之际。我想作者为了迎合这一运动,配合当时社会上流传着精神病患者并没有病,他们只是离经叛道而已的观点,构思了一位非英雄式的主人公兰德尔·麦克墨菲(RandleMcMurphy)。通过叙述将其几次投入监狱,欲改造其行为无果,又感到他太给人添麻烦时,送进精神病院就成了最后的解决方案。小说暗示这是一种社会性迫害手段,精神病院的存在有其政治意图。小说和电影在当时都是影响巨大的作品,甚至影响到了一代大学生对精神病院和精神病学的基本看法。
鉴于这是一本影响甚巨的作品,又是涉及精神病学及其关联内容的事,我找来了中译本,仔细阅读了一遍。发现KenKesey写的这部小说《飞越疯人院》,书名其实是意译。原名是《OneflewovertheCuckoo’snest》,直译应该是《飞越布谷鸟巢》。那么,作者为什么取名是飞越布谷鸟巢,而不是麻雀鸟巢、或者其他什么鸟巢呢?经查布谷鸟,又名杜鹃,其中1/3的杜鹃是采用有巢寄生方式繁衍后代。具体来说就是杜鹃将其卵产在其它鸟的鸟巢里,由义亲代为孵化和育雏的一种特殊的繁殖方式。而且杜鹃可以把它的卵产在多达100多种其它鸟巢里。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杜鹃在繁殖期间寻找与孵化和育雏期相似、雏鸟食性基本相同、卵形与颜色易仿的宿主。寄生时间里,在乘宿主外出时快速产卵。一旦巢寄生的雏鸟孵出,它就将义亲的雏鸟推出巢外摔死,从而独享义亲的抚育,提高成活率。偶尔,义亲识别出寄生鸟。那么,杜鹃的幼鸟就会面临灭顶之灾。
《飞越疯人院》里所描述的疯人院管理方式,以“联合管理系统(combine)”暗示统治机构强行推行的行政措施(如杜鹃寄生),破坏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破坏义亲后代,增加寄生成活率)。疯人院里的“联合管理系统”采取禁闭、控制和孤立的方式针对“精神病人”,则暗示了冷战时期的黑暗和恐惧(破坏义亲后代,增加寄生成活率)。其中“治疗性团体”更是一种强行植入的奴役思维的“杜鹃鸟式”治疗手段。利用“杜鹃”的原生心理,置换精神病人的所谓病态心理。书里拉齐特小姐(大护士)在“治疗性团体”中就非常熟练地采用了这一手段:强迫人的内在精神遭遇打压、被抛弃的地位,被迫接受和适应他人的、外在的思想。比方书里描述在护士站里存有许多小本,上面记载着病人们互相吐露的秘密,以努力使病房尽可能出现民主、自由的社区。结果,疯人院里的“治疗性团体”成为了假意民主大众的福祉,实质是服务于多数且平庸,并达到自身目的不择手段的机构管理者,结果新入院的兰德尔·麦克墨菲最后成为了牺牲品。
上个世纪初叶的精神病院,由于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急性精神病变成了慢性,疑似精神病则转换成了真性的“精神病”,这与不假思索地扩大“异常行为”皆为病态,而积极收容住院的逻辑推理有关,各地精神病院人满为患。书里借一位病人斯甘隆的话,概括了当时的精神病院的形势:“(精神病院)如地狱一般的生活,您接受是诅咒,不接受也是诅咒,把一堆人就这样胡乱地捆绑在一起,真是该死。”“您可以选择服从,然后获得释放;您也可以保持您的骨气,但换来的是一直留在病房里。(这就是自知力没有恢复的结果)”
阅完《飞越疯人院》后,对于我这位精神科医生而言,有一种记忆上的熟悉感,一种仿佛回到从前岁月的沧桑体验。书里的大护士(拉齐特小姐),现在看来应该属于“病区护士长”的角色。她“让病人靠墙站在一排,在那里他们将面对填满枪膛的‘枪’,‘子弹’分别是眠尔通、氯丙嗪、利眠宁、三氟拉嗪。镇压,用镇静剂镇压!”(注:眠尔通:一种中枢神经类镇静药,属氨甲丙二酯类催眠药,由于容易成瘾,导致戒断反应,目前已经淘汰;利眠宁:为苯二氮卓类药物,具有镇静、催眠,抗焦虑等作用,临床上目前少用;氯丙嗪、三氟拉嗪,均为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除少数医院仍在使用外,基本处于淘汰之中。)集体定时服药,以控制病人的精神症状。
这种集体服药方式,仍然是当今精神病院药物管理的标准范式,间隔百年之久,仍在高效运转,且在中西方国家通行。当然,我国现今精神病院的建设已与国外相差无几。
作为一名非医学专业的自愿人员,《飞越疯人院》的作者(KenKesey)在精神病院体验了一段时间后,用文学的描述手法记录了上个世纪60年代,精神病院治疗手段的标配之一:电休克治疗。这种方法仍然是当前专科医院的标配,只不过在方法、安全性、监控等进行了更加的完善而已。可在当时的情形,治疗却存在一定的风险,正是这本书发行后,又带来了社会广泛性的针对电休克治疗的批判浪潮。KenKesey在书里这样描述:“电击室,是指电击治疗室。一种可以说能同时起到安眠药、电椅和刑拷架作用的装置。那是一种聪明的小程序,简单、迅速,由于发生得很快,几乎是无痛的,但是没有一个人想再来一次。永不!”他继续令人毛骨悚然地写到:“您被绑在一张桌子上面,讽刺的是,您会被摆成十字架状,取代荆棘头盔的则是一个电线头盔。您的头两边都有电线接触。嚓!仅值五分钱的电流穿过您的大脑,您既被施行了治疗,同时也因您叫人下地狱的敌意行为而得到惩罚。此外,取决于个人的情况,你也会在六个小时到三天的时间里,不再打扰任何人了。即使您真正醒过来后,也会在好多天里处于一种迷失状态。您的思维变得不连贯了,记忆也不行了。如果经历足够次数的治疗后,一个人就会变成墙边靠着的像埃利斯(书里的一位慢性病人)那样,才35岁就流着口水,尿裤裆的傻子(其实,这有可能是服了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所致的副反应,而不是电治疗的结果)。或者变成了像拉克里(书里另一位慢性病人)一样的,没有了思想的有机体,只会吃饭、排泄和乱叫的傻子。”
书里的主要人物麦克墨菲,是全书的灵魂。始终贯穿着他是如何唤醒病房里的其他“病人”,如沉默的抗拒者巴托比,骗子高手布罗姆登。后者是以第一人称方式出现在书里并叙述着故事的主线索。书中所展现的主要情节,如民主投票决定改变作息时间、钓鱼活动等都具有一定的隐喻和暗示效果,这需要从社会学的角度去剖析才能得出答案。用一句话来说,书里中病人们在经历着的痛苦,似乎印证着:安抚痛苦的本我,并治愈受伤的超我!
谁说不是呢?
周小东推荐此书:KenKesey的《飞越疯人院》!看小说,不累人! 2022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