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文书的女人
文书,是我的姥姥。我这样直呼她的名字是因为她以自己的名字自豪,觉得是一个水准很高的名字。她有一个很稀少的姓氏,所以茫茫人海中遇到一样的姓氏,她总要询问是本家不是。她是把我带大的人。故事并不是这么简单的版本。我在襁褓之时是我的太姥爷带我。因为我姥姥、姥爷对于我母亲的婚姻决定失望到极点,加上对我父亲的厌恶。我出生之后父母为了糊口谋生没有时间带我。只能送到距离我本家四个小时火车车程的太姥爷那里。我在那里唯一有血缘关系的就是我太姥爷了。他年轻时候的外号叫訾大马靴。文书告诉我他父亲身材颀长,常年穿一双马靴,大家就这么叫他了。我太姥爷的亲兄弟四人,分别是大马棍,大马棒这样的外号。从文书的语气里可以感受到那不是蔑称,是一种家族荣耀。我太姥爷的父亲做药材生意,他的四个儿子在伪满洲政府分别历仕,所以太姥爷年轻的时候是个公子哥,富贵延续到文书的童年。文书童年也曾做过几年富家千金。至于文书的家族怎么迁居到塞外,有一支族人为什么在北京。这些文书也没讲过,或许她也不知道。至此可以理解上古神话为什么玄之又玄像个谜语,是可怕的遗忘。太姥爷他的续弦是一个比他长女就是文书还小的一个人。他们领养了一个女儿,她是一个跟我母亲年岁相仿的人,按辈分她是我小姨姥。她的儿子比我稍大一些,一个叫居正的男孩,他是我名义上的舅舅。我后来也跟随文书探望她父亲的时候多次回去过,我对舅舅的印象深,因为我总和他抢玩具枪玩。文书不是恶毒的女人,不是狠心的女人。她看到我母亲每个月去见我实在辛苦,就去她父亲那里把我接到她家。虽然这件事文书的丈夫,我的姥爷不同意,他不肯低头因为男人的面子,曾经一个学校校长的面子。后来我姥爷也很喜爱我,他过世比文书早,我对他的记忆停留在初中之前。这些我不该戴着什么有色眼镜去看,这些事我只有少许的客观记忆,更多的是我母亲后来主观的补充。文书是个勤劳、心机少、又粗枝大叶的人。文书名字安静,她人却是风风火火,爱仗文书是个勤劳、心机少、又粗枝大叶的人。文书名字安静,她人却是风风火火,爱仗义执言的。她和我姥爷生活在农村,但是她和我姥爷都是城市户口,都是学校老师。文书的口直心快导致她一辈子没评上高级教师,儿女也无法接他们的班。文书说话不精明这一点被她子女担忧了一辈子。说到子女,文书也是个价值观传统的女性,偏爱儿子。我是有亲舅舅的,只是他生病,英年早逝。我亲眼见到舅舅弥留直至撒手人寰,我那时小我并不害怕。文书为此低沉了好多年,每年在舅舅的忌日就要去村东头一片开阔地烧纸扎。她粗心的个性导致她会把一些贡品落在家里。舅舅泉下有知只会哭笑不得吧。舅舅去世的时候已年近三十,但是我一直不知道他埋葬在哪里,不知道他的姐妹每年上坟的时候是否也去探望他。文书不算贤惠,因为她家务做的都是非常粗线条的。我姥爷常年觉得她做的饭不好吃。这点我是略同意姥爷的。文书做的包子个个像成年男人的拳头那么大,饺子像银锭子那么大,一口一个做不到的,鲤鱼馒头个个像基因突变一样又胖又傻。我曾嫌弃我二姨洗碗碟用了太多洗洁精,对身体不好。我二姨不耐烦地回答,“你姥之前都用洗衣粉”,这话我没法接。她和我姥爷都很勤快,所以家务没有依赖谁做的问题。东北一年只能播种一次,所以半年农忙,半年农闲。因为文书和姥爷是城里户口所以生产队不分土地。农村商业仅仅是满足必需品需求,只有每半个月的一次赶集。现在赶集也是有的,我前年回农村的时候,文书还给我买了一双十五元的布鞋,那也是比较贵的一双。她很开心看我穿,因为她觉得我脚上那双太男人了。我那双她要去穿着干农活了,然而我那双是一百多的布鞋。文书农村的家前后都有院子,自家的院子必须利用起来。院子里种满了各种常见的蔬菜,加上院子有许多果树,日用饮食是比较丰富的。众多蔬菜里要特别提玉米和西红柿,我爱吃这两种。文书就会种很多玉米和好几个品种的西红柿。她一直喜欢留东西给我,她觉得我一直爱吃那几样。她搬来城里生活也要每年春夏回去,回去种菜。一个年逾古稀的老妪坚持骑电动车往返于城乡。这种每年按时令种菜的习惯一直保持到她去世的那年春天,她是在去选种子的路上突发脑梗过世的。她有三个外孙,她最喜欢我,总是夸奖我,包庇我到令我不好意思。她最欣赏我记忆力好,教过的东西不忘,我经常背古诗给她听。看到柳树就背“谁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看到松树就背“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我也会说很多成语引起亲友的夸奖,只是文书和其他的亲戚都知道我是个面子薄,性子扭,不太能开玩笑的孩子。我小时候大家会有意不去惹敏感的我。她的偏爱不会引起其他外孙的嫉妒,她对每一个外孙都好,只是她亲自带我感情更深一些。文书不会化妆打扮,她年轻开始就是齐耳短发,岁数大了就烫头。她带我的时候不给我梳辫子,因为她不会。我的鞋里垫的也是玉米的老叶子,每天能换一双新的,因为她不会做鞋垫。她也不会做棉裤,在东北做棉裤是一个家庭妇女的看家本领,她给我做的棉裤从来不合身,还算御寒就是丑。后来我去城里念小学,我就不能每天跟她生活在一起了。但是她和我姥爷也搬来了城后来我去城里念小学,我就不能每天跟她生活在一起了。但是她和我姥爷也搬来了城里,我可以时常去看她,有时候出门散步走着走着就往她家的方向去了,头脑一热就去她家住,让她告诉我母亲,我今晚不回家了。文书一直因为我用心学习不让家长操心喜欢我,感到骄傲。我一直没敢跟她出柜。就算后来父母发现了我的同性恋有关的日记,我母亲没敢和她交流。因为我母亲觉得同性恋跟耍流氓一样,对名声不好。文书知道同性恋,我和她还有我的母亲三个人一起看过一个法制节目,是一个拉拉为情杀了追求另一个女孩的男友的真实案件。那个法制节目我看的时候内心暗喜,我羡慕那个杀人的姐姐,因为我觉得她长得好看,她敢去追自己喜欢的人。我看那个凶杀案的案情回顾的剧情的时候好像看言情剧一样,我没觉得同性恋变态杀人。节目完了,文书说了一句,“她俩就是同性恋”,我内心觉得文书你好时尚啊。我大学毕业后她也盼我早日找男朋友,所以我面对她的时候很愧疚,甚至见到文书我就很焦虑。当时从北京被母亲带回来安排我考公务员,我是极其不乐意的,我想回到北京女友的身边。因为我和女朋友在分别的时候一直在哭,是女朋友安慰我,劝我回家的,甚至说激怒我的话让我可以乖乖回家。我一直说我很快就回去,这样一直拖到现在我们也没有再见过了。其实我是个没能力的骗子。我觉得我母亲是个不懂感情的冷酷的人,不是这样的,她只是不理解同性之间的爱情,或者她深刻知道许配终身是个多么不能出错的选择。文书打电话给我哭着说,“连姥姥的话也不听了吗”。文书这一世只有这一次这样哭着要求我。从理性的角度,文书和我母亲的决定是为了我的前途,我去北京只是飞蛾扑火。但那个时候,我体会到了在没有恨的选择中也可以让人五内俱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