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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小追和李白谈诗(23)

2018-07-25  本文已影响18人  日日昌

十四、专访:李白之罪(二)

李白:我的第三宗罪是什么?

腾小追:好酒贪杯!

李白:这个我承认……

腾小追:这么痛快!不需要证据了?

李白:不需要了,这个证据太多了,我的诗里到处都是酒!

腾小追:认罪态度不错……

李白:不过,小追,不就是喝点酒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没有酒,我哪能写出那么多诗?如果没有酒,哪有我李白的今天?

腾小追:看来你已经中毒很深了,你深受其害还不自知。你好酒贪杯,不但害了自己,还害了天下好多好多人,是害人害己。

李白:小追,你要这么说,我就要让你出示证据了,我怎么害人害己啦?

腾小追:好,先来说你自己。首先,喝酒误事,影响了你的前途和事业。你在安陆时,有一次喝醉了酒,冲撞了都督府李长史的车驾。李长史很生气,导致你失去了被推荐到朝廷的机会,有没有这回事?

李白:这你也知道?

腾小追:谁不知道啊!你写的《上安州李长史书》不就是一份认罪书吗?那里面都清清楚楚地写着呢。还有,从你朋友杜甫的诗里,也能看出你喝酒有多耽误事。他的诗是这么写的: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你看你喝完酒胆子多大,天子叫你你都敢不去,得罪了领导以后还怎么干?

李白:正是因为不想干了才去喝酒的!

腾小追:另外,喝酒也影响了你们夫妻关系。

李白:我们夫妻之间的事你个小毛孩怎么会知道?

腾小追:你给你妻子写过检讨书啊!

李白:我还写过检讨书?

腾小追:你听我给你念念:

赠内

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

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

李白:嗨!这不是我写的《赠内》诗吗?

腾小追:别管是什么诗,我看它就像一份检讨书。你写的时候是有深深歉意的,对不对?

李白:是的。我经常喝多,我的妻子就像汉朝那个太常卿周泽的妻子一样,总是在家独守空房。

腾小追:你说,这样下去对夫妻关系能没影响吗?

李白:你还有别的证据吗?

腾小追:喝酒还损害了你的健康。

李白:损害了健康?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吗?

腾小追:你往前来,让我看看。

李白:怎么你还会看病?

腾小追:我简单看看就知道你有没有病。

李白:你什么时候学的这本事?

腾小追:(盯着李白的脸看了一会儿)面色灰暗,略有浮肿,很可能得了酒精肝。

李白:酒精肝?什么是酒精肝?

腾小追:(拿出手机查找)酒精肝就是酒精性脂肪肝,是长期大量饮酒导致的肝脏损伤性疾病,是酒精性肝病中最早出现、最为常见的病变。患者有长期饮酒史,一般超过5年。

李白:你是说酒能伤肝?

腾小追:是的。

李白:这怎么可能?我看酒只能舒肝、护肝!它能帮人疏通气机、化解忧愁……

腾小追:唉,没文化真可怕!

李白:你说什么?你说我没文化?!

腾小追:我是说你不懂科学——这都是科学证明了的。

李白:我不管你什么科学不科学,我就知道,我喝了几十年酒,一点问题都没有!

腾小追:(念手机上的内容)酒精肝可无症状,或症状轻微……实际上你的问题还不只是酒精肝,你很可能还有酒精依赖症!

李白:酒精依赖症又是个什么东西?

腾小追:(念手机上的内容)酒精依赖症又叫做酒精成瘾症,是长期过量饮酒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严重中毒,表现为对酒的渴求和经常需要饮酒的强迫性体验,可连续或间断性发作,停止饮酒后常感心中难受、坐立不安,或出现肢体震颤、恶心、呕吐、出汗等戒断症状,恢复饮酒则迅速消失。——我看你很可能就有酒精依赖症。

李白:何以见得?

腾小追:因为你喝酒有这么几个特点:喝酒时间长,“青莲居士谪仙人,酒肆藏名三十春”;酒量特别大,“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喝酒已经成了生活的中心,“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这几条是酒精依赖症的典型症状……

李白:就像我们刚才讨论的,这些诗多数都是大话,夸大的成分比较多,不足为凭。我是有些贪杯,但这不应该叫酒精依赖,这是纵情诗酒、诗酒风流!自古以来,文人墨客哪有不爱酒的?天地之间又怎能没有酒?你听我给你吟一首诗: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腾小追:看来你是要将喝酒进行到底了!可是你知道吗,正是由于你的宣扬,误导了很多人,树立了一个很不好的榜样,害了自己又害了别人。

李白:这还能害了别人?

腾小追:因为你的影响力太大了!你是偶像,你是榜样。“李白斗酒诗百篇”就是很多人喝酒的理由和依据,诗酒风流就是他们的追求。结果,喝了这么多年,李白只有一个,酒鬼却不知道出了多少!

李白:这真的和我有关?

腾小追:我给你说一件真事。我有个同学,他爸爸爱写诗,写了好多年也没什么成绩,就以为是不喝酒的缘故,后来模仿你喝起了酒。结果诗没写好,酒却越喝越多。喝出了酒精肝,喝成了肝硬化。你说这和你有没有关?

李白:这只不过是有些人为自己喝酒找借口罢了。

腾小追:可你就是他们最好的理由和借口啊!对许多喜欢喝酒的人来说,你就是依据和榜样。不仅如此,你还成了酒业的最佳代言人。以你的名字命名的酒有好多种,叫“太白楼”的酒馆随处可见,“太白遗风”的酒幌到处飘扬。

李白:小追,这也不能怪我呀!他们拿我当理由和借口,我有什么办法?再说,我从来也没主动去代言,也从来没有人找我商量过,我根本就不知情!他们也没给我分过红!……不行,我要去告他们!

腾小追:你真狡猾,不许转移话题!

李白:那就接着说酒——“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小追,你听见没有,天和地都爱酒,那我爱酒也无可厚非呀。它通于大道,合乎自然,其中的乐趣不可言传哪!

腾小追:怎么听上去像诡辩呢,看来你是无可救药了。下面我们来看你的第四宗罪。

李白:第四宗罪是什么?

腾小追:第四宗罪那可严重了,直接关系到你的身家性命。

李白:有这么严重?是什么罪名?

腾小追:草菅人命!

李白:你说我残害人命?!小追,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不能乱说!

腾小追:是你自己说的,哪是我乱说!

李白:我自己说我杀过人?!

腾小追:你在很多诗里都说你杀过人,很骄傲、很潇洒、大大方方说的!

李白:不可能!我怎么不知道!

腾小追:那我就出示证据了(看手机)——在《白马篇》里你写道:“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在《结客少年场行》里你写道:“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里你写得更形象:“脱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当朝揖高义,举世称英雄。”在《侠客行》里你写得生动传神:“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些诗白纸黑字,都写了杀人,你怎么解释?

李白:小追,要是你来审案我非当冤死鬼不可!读诗不能割裂开来只看某些诗句,要整体理解,通盘考虑,正确领会作者的用意。首先,这些诗都用了夸饰的手法,也就是有夸大的成分,我们已经反复说过,这是作诗所需要的。其次,这些诗里面写杀人,实际上是对行侠仗义的追慕和称颂,是一种理想的寄托,并不是我真的去杀了人。照你这种说法,我写了杀人我就是杀人犯,那我写了天子,我是不是就是要当皇帝?我写了战乱,是不是战乱就是我引起的?这不很荒唐吗?!

腾小追:在你写杀人的这些诗里,人物是很模糊的,读者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不是你;你写得那么真实、那么自豪、那么有现场感,怎么看都是你杀了人……

李白:我一直对英雄豪侠非常向往,希望能像他们那样快意恩仇,除暴安良,可能不自觉地就会把自己放进诗里,写出来就会比较真实、有现场感,但这不代表我真去杀了人。《白马篇》写的是一个武艺高强、报国杀敌、功成退隐的侠客,“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是渲染他不拘礼法,疾恶如仇。《结客少年场行》说的是一个剑术高超、纵横江湖的少年侠士,“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是为了烘托他的豪侠形象。

腾小追:《赠从兄襄阳少府皓》说的可是你自己的事迹,对不对?

李白:没错。这首诗写的是我年轻时的一段往事。“脱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还是夸饰,是大话,是一种模糊、概略的说法,目的还是为了渲染豪侠之气。实际上我们平常也经常这样说,比如我们常说“出生入死”“赴汤蹈火”“肝脑涂地”“粉身碎骨”,通常情况下,这是设置某种非同一般的情境和状态来表达我们的意志和决心,并不是在现实中真的就出现了这种状态,或者我们真的进入了这种情境。

腾小追:听起来费劲……

李白:这么跟你说吧,有很多诗人都这样写过。崔颢在《游侠篇》里写道:“少年负胆气,好勇复知机。仗剑出门去,孤城逢合围。杀人辽水上,走马渔阳归。”王昌龄在《杂兴》里写道:“义士频报雠,杀人不曾缺。”他们在诗里写杀人,表达的也是对侠客义士的向往之情和赞颂之意。

腾小追:(看手机)啊!杜甫也这样写过,而且写得跟你很像,他在《遣怀》里是这么写的:“白刃雠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

李白:你看,这样写的人有很多,你不能说他们都杀了人吧?

腾小追:你在《侠客行》写的好像也是对侠客的赞美,这我能看出来。

李白:对呀,而且那句话也不是我说的,是庄子在《说剑》里的一句话:“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我几乎原封不动把这句话用在了诗里。

腾小追:你的辩护还不错,但并不能证明你没有杀人,因为我还有证据,更加有力的证据。

李白:什么证据?

腾小追:这个证据来自你的追随者、超级粉丝魏万。他说你“少任侠,手刃数人”。

李白:这是魏万说的?!

腾小追:对!白纸黑字,写在他给你编的《李翰林集》的序言里。

李白:这个魏万怎么能这么说呢?

腾小追:那应该怎么说?

李白:这里面肯定有误会。有两种可能:一是魏万听了我们酒后的狂放之词,就记录下来,信以为真;二是他看了我那首诗《赠从兄襄阳少府皓》,和你一样,他也认为我杀了人,就写到了那篇序言里。他这么写,我能理解,无非是想突出我任侠仗义的形象。

腾小追:还有,有人反映你经常携带凶器,具有作案的条件和可能。

李白:携带凶器?

腾小追:崔宗之在写给你的《赠李十二白》中说你“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说明你随身带着匕首宝剑,有作案的嫌疑和可能。

李白:荒唐!我带着剑就可能杀人?!小追,你有所不知,在我们这里佩剑是一种风尚,很多人都佩剑的。当初我离开家乡就是“仗剑去国,辞亲远游”的。往远了说,孔子、屈原、司马相如都是佩剑的,难道他们都有杀人的嫌疑?

腾小追:不要激动!你看你汗都下来了!

李白:你这样兴师问罪,我能不出汗吗?弄不好脑袋就搬家了!

腾小追:看来我这第四宗罪很有杀伤力,你是不是有点害怕了?

李白:害怕倒不至于,只是你这些证据很有欺骗性。其实,判断我是否杀过人很简单。大唐的律法不是吃素的,非常严厉,假如我杀了人,我还能这么大张旗鼓地到处游历?我还能跑到京城去见天子?恐怕早就被绳之以法了!

腾小追:嗯,有一定道理。今天的专访就到这里,下次我们来谈“李白之最”。

李白:啊?!我还有罪!这四宗罪不都说完了吗?

腾小追:别紧张,下次谈的“李白之最”是“最大”“最小”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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