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小说的人物塑造

2021-08-06  本文已影响0人  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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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跟一位同学讨论了她作品中某个角色的人物塑造问题,因为当时赶着出门,中断了谈论。回过头来,我细想了下我们交流的内容,发现这个角色塑造的问题在长篇课程的内容中已经说了很大一部分。总的来说,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第一点是“真实性”和“趣味性”之间的平衡。第二点是人物的表现方式。

我们先来研究第一点,真实性和趣味性的平衡。

我在长篇小说课程中总结过,读者想看到的并不是绝对真实的人物,而是在不违和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有趣(有魅力)的人物。这个“不违和”主要跟作品设定相关。比如在悬疑小说中出现一个变态杀手,这不显得违和;如果在儿童读物中出现一个变态杀手,就会显得违和。

而人物塑造经常是在真实性和趣味性之间折中平衡。这两者能兼顾当然是最好的,但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能做到兼顾,而要有所偏重。在主流网文作品中,不少读者都喜欢看“霸道总裁”型的作品,这些男主角的个性设定往往都是相似的,至少都有“霸道”的一面。这一类作品并不那么真实,但是读者喜欢看,认为这样的人物很有看点。又好比童话故事中的王子,通常是英俊又善良,这同样不真实,但是小孩子就喜欢这样的设定。

当读者对某一种类型有了期待之后,人物在塑造上就会出现所谓的“脸谱化”。人物的个性很相似——因为读者喜欢这一类设定。其实不光小说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日本动漫中也经常看到这样的问题,这些动漫作品中的男女主角也经常长一个样子。

对于这一类作品,往往会偏重于趣味性。读者喜欢某几种人物设定的套路,因此在人物塑造上就是某几种模式的组合,甚至在故事情节的设计上也有一些固定的套路。写这一类作品就不能强求太“真实”。

我曾经也写文章讨论过“小说写作中的性别视角”的现象,简单来说,男频作者认为女频作者写的内容失真,女频读者认为男频作者写的内容失真,但是他们对同性别作者写的内容基本可以接受。事实上,小说创作首先定位于趣味性,它是一种艺术加工,真实性不如趣味性重要。而事实上,没有绝对真实的小说——连新闻都无法保证绝对真实——只要不太违和,读者都可以接受。

非主流网文的作品(通俗小说或者严肃小说),经常会写出有“极端个性”的人物。这些角色在设定上比较符合现实逻辑,但是这些人在生活中并不常见,说白了就是表现出一些少数极端的事例。比如悬疑小说中常出现一些想法偏激的人,这些人还会做出一些危害社会的行动。这种情况下,就是将普通人共有的一些特质夸张放大。如果为了真实性,严格按现实中的人物原型来写,在趣味性上很可能会打折扣——真实得平淡。如果既要真实,又要好看,这一点很考验作者的选题视角和写作能力。

我在大学期间看过一个话剧表演,其中有一幕是这样的:一位正在洗碗的母亲听到门铃响了,她走过去开门,一边走路一边把手往围裙上擦了擦。当时观众席中就响起称赞的声音,大家认为擦手这个细节动作处理得真好,很有真实感。

作为一个真实的生活场景,这样的人物表现已经“足够真实”,角色的神韵也出来了。但如果话剧表演中出现一个凶残的歹徒耍着刀花,这个场景所带来的视觉趣味性会比开门的场景要高。因此,有些题材哪怕写得很真实,写出了神韵,吸引力也不及一个明显编造的夸张场景。

在这里先小结一下第一点。在不违和(读者能接受)的情况下,角色的“趣味性”大于“真实性”。在角色设定上会形成一些模式,读者期待的角色形象往往就是这些模式的组合和调整。如果角色设定上做不到既独特又有趣,那至少先保证有趣。

接着来研究第二点,谈谈人物的表现方式。

前两年演艺圈流行一个说法叫做“炸裂式演技”。有一位知名演员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他并不知道什么是炸裂式演技,他只是按剧本的要求去演,剧本所塑造的角色是什么样他就怎么演。言下之意就是忠于人物设定,该怎么演就怎么演,没有必要一味去追求刻意的炸裂式效果。如果演出来的效果跟角色设定不一致,反而会显得尴尬违和。因此角色的表现首先要忠于人设,忠于作品设定。

在周星驰的搞笑电影当中,如果不出现几个搞怪搞笑的人物,观众会觉得违和无趣;如果在王家卫的文艺电影当中出现几个搞怪搞笑的人物,观众也可能会觉得违和突兀。题材不同,表现的方式也不一样。所以说没有哪种表现方式是最好的,要先看作品题材和定位。有时候要偏重趣味性,有时候要偏重真实性。

关于角色的具体表现方式,可以参考一下我的看法: 重要的人物写得细致全面,不太重要的人物写出特色和神韵。

如上文提到的话剧表演中的擦手动作,周星驰电影中那些惊鸿一瞥的路人甲乙丙丁,都在一瞬间表现出神韵。这些人物不需要细致刻画,只要把一些有趣的点子展现出来,让人眼前一亮就已经很好了。而事实上,并不是每个小角色都能写出很出彩,正如电影当中不是每个人物都有机会出现特写镜头。总的来说,不重要的人物如果不能出彩,至少不要写得违和。

重要人物的表现就是力求写出代入感。用电影来类比,就是给人物多一些镜头,从多个角度(多方面)表现人物的言行举止和喜怒哀乐。在小说写作的具体实现上,就是人物的外表、行动、表情都多一些细致的刻画,也多写一些人物的心理活动。这些细致刻画并不是越多越好,也要写出特点,而且让人感觉不啰嗦——这一点没有标准,往往就看作者的写作审美,只要不粗略到平淡苍白,也不啰嗦到让人厌烦,在一个比较大的范围内,作者可以自由发挥。

写作圈里很推崇《包法利夫人》这部名著,这部作品在细节表现上做得非常好,常常既写出细节又写出神韵。从艺术表现上来看,它是一部很高水准的作品。但不见得所有人都喜欢这样的细致刻画。我曾在故事课程中选取这部作品的一些片段给学员赏析,很多人都表示这些内容文笔非常细致,但并不喜欢这样的写作风格,他们认为这已经属于啰嗦的程度了。

另外,人物塑造上还要考虑到人物的价值观表现(我们往往通过人物的价值观来表达特定的主题),特别注意角色经历的“至暗时刻”和“高光时刻”,这都是表现角色魅力,表达特定主题的重要场景。在这些“特别的事件”中常常要写出角色的变化,交待某些设定上反转,呈现关于角色的一些真相。在这些事件场景中,人物角色往往内心世界会发生一些剧变,他的外在表现也很可能跟往常不一样。常见的处理是这样的:内心中一直坚信的信念崩塌,或者一直压抑着的情感被尽情释放。在这样的极端场景中,应该刻意表现出人物的反常。而这种角色的“大落差”,也会造成一种情感上的冲击力,容易打动读者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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