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得有趣前,不如先想想如何干掉无趣

2016-07-09  本文已影响0人  一枚热汤圆

当直播开始在我们耳朵边火的一塌糊涂的时候,我跟身边很多人一样都感到非常困惑,丫到底是怎么火的?于是都耐不住好奇下了几个app去当了一回看客,然后几乎没有意外地纷纷败下阵来,因为实在是太 无 聊 了。

“那个人就在那里直播吃饭,还一个劲吧唧嘴,我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看的。”

“我那个也是醉了,在那里你画我猜,都是5岁以下智商题下面的人还答得特别带劲...”

“你们这都不算什么,我看的那个就躺在那里睡觉,镜头里一床被单一条胳膊,居然还有五千多个人在看!”

“额...”

“你刚才说的那个主播的小奶音,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what!?你再说一遍?!”

因为知识结构、成长背景、生活阅历、性格特征的迥异,人和人之间的互动,常常就有着侬之鸡汤我之砒霜的效果,再说白点,就是大家敏感带不一样,你挠我的大腿,我其实就脖子会痒,哥哥你请找对地方。

所以找一个一起生活,关键从来不在于对方有没有趣,而是彼此的点是不是能互相get,你的无趣在我看来颇为有趣,你无聊是吧,正好我也挺无聊的,咱俩狼狈为奸一起做些无聊的事情,说不定最后还能得到相映成趣的效果。

李银河说爱是山呼海啸般的响应,说的就是一种相得益彰的契合,而很多寻常伴侣之间的响应,可能在旁人眼里往往就披着“无聊”的外衣。

有趣从来就是一种稀缺的品质,他需要独特的视角去开掘,需要有这份智慧在生活的历练中进化,就像日本酱油,就像沙拉酱,像润滑剂一样。不是必不可少,但却能给人别开生面的欣喜。

那什么样的人是让人觉得无趣的?

在我看来,(烂)好人是一种。因为完全遵循世俗道德约束,殷切地响应所有的要求,想法做法一切都可以预料和把握。

“他是好人啊,他一定会这么做。”

就像五条杠和三好学生一样,符合大众预期的好,但是总觉得少了点乐趣。

长大了以后发现,迷恋的角色大多身上都带着“不规矩”甚至“不道德”的色彩,游走在世俗伦理道德不道德的边缘,但反而焕发出了别样的性格趣味。比如《余罪》,其他的特警的正义感都昭示在了脸上,以至于去做卧底时角色很难真正切换,也就无法避免地走向悲剧。而余罪身上的市井气息却是最好的假面,在道德边境的自如游移让他成了最佳人选。

他不按常理出牌,他能get到常人无法get到的点,并且形成自己新奇的逻辑和说辞,非常带劲。

三岛由纪夫的《不道德教育讲座》里面就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逻辑:一个人心理状态是70%的道德加上30%的不道德,则是一个比较无害的水准,如果是1%的道德加上99%的不道德,那就像胆大妄为的政客,99%的道德加上1%的不道德,他就有如一颗定时炸弹。

为什么,道理跟“过刚易折”一样,那些影视剧里最后黑化得最彻底的人,往往最开始有着一张最纯洁无暇的嘴脸。比如《芈月传》里的芈姝,想必我们都感受到了。

正是因为他们“不道德”那块的免疫力太低,一旦沾染,黑化得就愈发惨烈。

至少在我们这种世俗的乐趣中,过高的“道德指数”是有碍乐趣发挥的。

聚会的时候大家常玩一个游戏叫“爱、搞、杀”,三个对象,你选择爱谁,搞谁,杀谁。

如果此刻有人说:“我没有什么人想搞的。”你估计会感叹这人真无趣。

如果他说:“哎,怎么可以随便说杀谁呢!”你估计得骂他装逼了吧。

伯夷和叔齐,不肯食周粟,饿死在了首阳山。当然这都是殉道而死,志节高雅令人钦佩。只不过看这个故事心中一阵寒栗,两人的道德指数爆表,纯度高到沾不下一丝尘埃。但在我这样冥顽不化的后人看来,多少少了点迂回和反转的意思。

就像上面说的,有趣本来就是一种稀缺的品质,有些人终其一生也不得要领,也变不成一个有趣的人,甚至弄巧成拙成了旁人眼中的尴尬。不过也没所谓,若能找到get到你的人,把门关上,世界都是你们的。

而试图变得有趣的人,不如从世规常俗中跳脱出来,卸一卸繁重的道德枷锁,换个角度观察和体验世界,也许离别人眼中的有趣,你就真的近了一点。

反正有趣的人如我,就在这苍茫人海里,等待着你们的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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