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如何修补自己的性格缺陷
莱斯没有意识到,长大以后,他的父母仍在向他行使支配权,这对他来说是颇具危害性的。
我告诉莱斯,对于被迫与父母交换情感角色的孩子来说,这种情况非常普遍。
他们所背负的强烈的负罪感和责任感会一路跟随他们步入成年阶段。
他们常常受困于这样的恶性循环:起初一力承担起所有的责任,接着不可避免地感到力不从心,之后因为无法胜任而产生负罪感,继而加倍努力地试图挽回颓势。
这是一个足以耗尽心力的恶性循环,引发的后果必然是与日俱增的失败感。
在父母期望的驱使下,小莱斯很早就明白,自己品行的好坏基本上是由对家人付出多少来衡量的。成年后,来自父母的外部需求转化为他内心的魔鬼,在他能获得自我价值感的领域里迫使他继续前行——这个领域便是他的工作。
莱斯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合适的角色榜样供他学习,学习如何去爱别人以及如何接受别人的爱。
他在成长过程中没有汲取到任何的情感滋养,于是,他索性关闭了自己的情感之门。不幸的是,现在他发觉自己已无法将它再次打开,即使他很想这么做。
发觉自己无法向任何人敞开心扉,莱斯感到非常沮丧和迷惘,我告诉他我非常理解他现在的感受,但同时我也规劝他要宽容地对待自己。因为小的时候没人教给他这些,而仅凭一己之力去摸索学习是非常艰难的。
我对他说:“这就好比你连钢琴键上的中央C的位置都找不准,就要你去弹奏协奏曲一样!你可以学,但是得给自己一点儿时间——打好基础的时间,练习的时间,甚至是失败一两次的时间。”
孩子拥有最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衣食住行的需求要得到满足,安全要受到保护。
但是,除了这些物质方面的需求外,他们也有权获得情感上的抚慰,有权要求自己的感情得到尊重,要求家长正面积极的对待,从而形成正确的自我价值感。
孩子也有权利要求父母设定一些合理的行为限制来对自己加以引导,有权犯错,也有权在不受身体和感情虐待的前提下受到惩罚。
最后,孩子也有权利做个孩子。他们有权在童年时期嬉戏玩闹,率性而为,并且不必担心因此受到责怪。当然,随着孩子渐渐长大,父母也会让他们分担一些家务并承担一部分责任,但这些绝不能以牺牲童年生活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