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里的

2022-01-13  本文已影响0人  沈沈千里
时间里的

2006年,那时我只有17岁,高三。住在一个沿海的小镇。每天的生活是上学,走路和读书。喜欢沿着长长的海岸线散步,看潮水涌过来,浸没我的脚踝又退回去。我的生活同这潮水一样,日复一日。

为了庆祝朋友的生日在海边烧烤露营。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扎着长长的马尾。面朝大海,沉默不语。我拍同学肩膀,装作不经意问那边站着的马尾姑娘是谁,同学说,是新转来的同学,陈沐瑶。

我哦了一声,转头继续烧烤。她旁边热情开朗的女同学注意到我俩的谈话,跑去把陈沐瑶拉过来,“哎哎,不要一个人呆着吗,过来帮忙准备食材。”

于是陈沐瑶就坐在我旁边了。她看我在穿蔬菜的签子,便帮我递过来。“她真好看”我这么想,忽略了她递过来的蔬菜。她伸手在我眼前晃晃,想什么呢?“啊,没什么。”她冲我甜甜一笑,我心却一紧。脸倏地红起来,为了不被她发觉,赶紧起身走到了另一个烧烤的位置。她看着我起来走开一脸狐疑,“没事的,他性格就是这样,很古怪,只喜欢一个人呆着。”旁边的同学拍拍她的肩膀。

我的日子照常了,上课,走路,看书。有时候还能在路上遇到她,那个叫陈沐瑶的姑娘,她也总是一个人。她手上拿的书,我都看过,前几天是《顾城诗集》,这几天又是《顾城诗全编》。

夏天她却戴着一顶冬日的枣红毛毡帽,趁着她的皮肤更加雪白,我一点也不觉得突兀。帽子下面是长长的头发,风吹起来的时候一定带着淡淡的香气吧。

后来她的帽子变各式各样得了,有的时候看见她走在我的前面,盯着她的帽子。又想起她拿过的《顾城诗传》她不会是在学顾城吧,总是戴着奇怪的帽子。我走在路上竟然笑出了声。看看周围没有人注意我,我才又重新恢复往日冰冷的脸,在路上快步走。

她平常住在学校旁边的公寓里,每周五下午回家,而这时候,我们是一路的。周五我会看到她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长发随风飘着。我十分想劝诫她骑得慢一些,万一受伤了可怎么办。

转眼到秋天了,我还是没有跟她说过半句话。可是心里却已经想了无数遍站在她面前的开场白。海岛的秋日已经褪去了燥热。空气中夹杂着桂花的香气。

我背着书包快步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只是想着昨天的《卡拉马佐夫兄弟》还没有看完。仔细想着昨天的情节,却不小心撞到了前面的人身上,鼻子里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是她吧!

她转过头,眼里却没有平常闪烁的神采。“对不起”我马上道歉,抬起头却发现她眼里的泪都在打转了。“你你你不要哭呀,我撞疼你了吗”她摇头。“那你怎么了?”我看着她,发现她的脸上有些擦伤,她急忙用手挡住脸,我却看到了了她手上的血迹。我抓住她的手,“受伤了吗,我带你去医院?”她点点头,才啜泣着说“妈妈刚刚打电话说爷爷生病住院了,我着急回家骑着车不小心摔了。只能走去医院了。”她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汹涌而出。

你别哭你别哭,我抬起校服的袖子擦了擦她的眼泪。“幸好今天穿的是刚刚洗过的”我想。“那,你还能走吗?”她点点头。倔强地往前走,脚步却凌乱不堪。我背你吧,我把书包脱下来递给她,背起她往医院走去。

她很轻,垂下来的头发不时挠我的脸。我心里暖和极了。

她一路上没说什么话,走了半个小时就看到了医院的大门,这条路也太短了,我想。她母亲早已在医院门口等她。她挣脱我,递给我书包说了句谢谢就一瘸一拐地走了。

我看着她母亲跑过来过来搀她,她们俩消失在医院大门里了。

我的手里仍然是她的校服的触感。我抬头,空气中仍然是桂花的香味。看着落日染红的天空,心情有些好。真想不到我第一次跟她说话是以这样的方式。

转眼周一,上学路上,她跑过来到我身边。

“上次谢谢你啊,我腿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她拍了拍腿”

那就好啊,我心里想。嘴上却说“嗯,不客气”

“啊,你也看顾城啊!”她看见我手里的《顾城诗精选》,拿过去翻看。她终于看到我费心准备的诗集了!

我没有说话,看着她的反应。她低着头翻看,我在里面可是做了很多笔记的,一定要看到!果然,她看到了!

“看来你也很喜欢呀,记了这么多东西。”她仰头看我,我急忙点点头。她把诗集合起来放在我手里。“一起走吧!”说着便拉起我的袖子。我心里偷笑了一下,看着她带着帽子的背影,跟了上去,脚步有些飘忽。

“喂,你怎么总是一个人呢”她扭头问我。

“啊,是因为我觉得,人多很麻烦吧。”我挠挠头,我一直是这么想的。

“看来我们有些相似”,她指着自己的帽子,“我想像顾城一样,不蒙上一层薄薄的灰尘”。

“嗯。”我点点头。

转眼到了班级门口,“下课也等我一下好吗。”我点点头,抑制住内心的狂喜,回到教室的座位上,刚刚牵被她牵过的手有些抖。

一上午没有听进几节课,塞在书包里没有看完的小说也没有再打开。上课焦急等待下课,下课又焦急等待下一节课。终于到了最后一节课,我不停地看表,坐立难安,笔在本子上不停画着线条。终于下课铃声响了,我抓起书包飞速跑出教室。

看到她早就站在走廊上了。她朝我跑过来,“走吧。”她走在我前面,今天戴着的是棒球帽,长发依然垂在身后。我跟在她侧后面,看着她露出的小巧的耳朵和白皙的脖颈。她偶尔看到什么,会扭头过来冲我说话,我会应和着笑,即使一点也不好笑。

转眼便到了她的公寓门口,

“那我先回去咯”她冲我摆摆手

“啊,对了”她又像小鹿一般跳过来

“明天还是一样时间来学校吗?”

“嗯”我回答。

“那我明天在这路等你可以吗?”

“嗯”我回答。

“那…我就先走了。跟你聊天很开心,再见!”

“再见!”我看着她走进公寓楼,转身走向回家的方向。

于是我们俩经常一起走了。在高三这个非常时期,班主任老师也来找过我一两次,让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不要想其他的事情,隔壁班的陈沐瑶就不要和她交往了。我跟老师解释我俩的关系,她叹了口气,让我自己看着办。

我以一个不上不下的成绩结束了这个学期,听完成绩回家的路上,她说她很多科都没有及格,排名也是年级倒数。

我敲了一下她的脑壳“让你一天天的不好好学习,想什么呢”

她捂住头,“在想你吧”

我楞了一下“嗯?”

“没…没事。哎呀,快走啦”她推着我往前走。

“啊!”她突然一声尖叫,我寻着她的目光看去,一条迷失在车流中的小猫,被一辆车轧过去了。我正要上前,她已经冲过去了。

“小心车!”我冲她喊。

她走到路中间抱着小猫过来,是一只很漂亮的小橘猫。她苍白修长的手摸着猫,我上前尝试动了一下它的腿,没有反应。我看到它的瞳孔已经散掉了。乌黑的猫眼里还渗出了眼泪,应该是太疼了吧。

她仰头看我,是死了吗?我点点头。她骂起了那个司机。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爆粗口。看她越说越激动,眼泪却流出来了。我拍拍她的背,“我们去把它埋了吧”她擦擦眼泪,点点头。

于是我们在公寓楼背后的花坛里,埋掉了小猫。希望它能重新开始一段生命。

高三下半年我们不会在路上慢悠悠走路聊天了。时间变得很紧,大家都在为未来拼搏。我约她晚自习下放学后聊天。我们俩坐在马路牙子上,聊各自的理想。她说她想考到北方,看冬天的大雪,想成为一个诗人,我看过她的自己写的诗,很清秀。她常常问我,写的怎么样,我觉得是我读过的很好的诗,并告诉他加油写,以后做出版商给她出版。她笑的很开心。她给别人的印象是冷冰冰的,在我面前却总是笑的这么开心,我想大概因为我们是同一类人吧。

如果人多让我觉得麻烦,那么她反而是我的慰藉。她总是对我说对未来的畅想,也说平常学习的压力,我总是很认真的听并给出建议。

当我们经历完高考,她没有跟我分别就只身到了北方。我却在大一的时候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考了上海一所大学的师范学校。

她期间寄给过我一次明信片,是她站在海边。那是一个叫青岛的地方,她说那里的海边有时候晚上会发荧光的。她说,她还是离不开海呀。

我于是又想起第一次见她得时候她站在海边的情形了。

我的大学生活还是一样日复一日的。周一到周五上课,周六周日晚上去餐厅做兼职。大学的时间很自由,我时常一个人走,听着The Beatles的歌。大学宿舍楼里到是有个家伙聊的来,他跟我一样喜欢卡夫卡。而且人缘极好,很聪明。她有一个妹妹,跟他一样的漂亮聪明,而且还很贤惠的样子。

我不止一次看到她妹妹来给他送她自己做的便当或者织的围巾手套。

又是一个周六,我一早便起床买了早餐搭乘地铁去了市中心的书店,在书架间游走,寻找下星期要读得书,蓦然有看到了顾城,我跳过顾城继续往下走。已经过去大半年了,给她寄过几封信,全都石沉大海,唯一得到的消息还是海边的那张照片,照片上她长长的头发,狭长的眼睛。我摇摇头,继续挑了几本书之后,走出了书店。吃过午饭后到我平常经常去的咖啡店,点了杯咖啡坐到下午,到了兼职的时间,我便去到店里。

店里已经有一群客人在了,一群年轻大学生,我看到这其中有我那同学的妹妹。她看到柜台上的我了,冲我眨眨眼,小鹿一样圆圆的眼睛。我去后台帮忙清理。等我出来的时候,那一桌人不见了,只剩同学的妹妹在。我记得她叫陈子歌。

她见我出来,“喂,记得我吗,去找我哥的时候,你见过我的吧。”

“啊,记得,你叫陈子歌来着。”

她笑了,眼镜变得弯弯的。“还知道我名字啊,哥哥常常给我提起你呢。”

“啊,我先去忙了”有客人招呼我过去

“好的,那我就先回去咯。”

我目送她走出门口。

转身服务客人去了。

10点钟下班,我从店里拿了两罐啤酒装在包里,付钱出了店。

坐上地铁,我继续翻开下午没看完的小说片段。一回到寝室,陈岩便来找我。

“今天见过我妹妹了?”

“嗯”我回答。

“啊,我妹妹便当多做了一些,便给你包了一盒,说你一定还没吃饭。”我抬起头。“替我谢谢你妹妹”

接过便当,里面是热乎乎的寿司。

我洗过澡,拿着啤酒和寿司到了楼顶,08年的初夏还不是很热。不知道陈沐瑶现在过得怎么样。我今天,还真的有点想她。

我和陈子歌在一起了,她总是说,她想照顾我,我也喜欢她圆圆的小鹿似的眼睛。于是我的生活又多了一项,跟子歌约会。

09年夏天,我看到了陈沐瑶,她一头长发剪成梨落的短发,笑着站在校门口等我。我带她到附近的店里去吃饭。

她跟我讲,她去了青岛一个学校,在里面漫漫地生活着。她收到了我的信,但不知道跟我说什么就没有回。她说她大一的时候交了男朋友,我的心震了一下,点了点头。她说大二的时候怀上了他的孩子,我紧了紧拳头,随即又放开。我看到子歌过来了。

我拉着子歌对她说,这是我女朋友。她眼神暗淡了一下,没有说话。她拿起包,说今天下午得回家了。

我追出去,说去送她,她说不用了,然后抬起头,对我说,“你知道吗,我以后不相信,天是蓝的。”我抬头看了看天,是蓝色的。又看了看她的眼,是灰色的。

2011年,我毕业了,不得不跟子歌分手,我回到了老家。一回家我便去找她,那时我才知道,她已经结婚了。

她邀请我去家里吃饭,她老公时常不在家。我喝了点酒,晚上就睡在她的房间里,恍惚中还抱着她,鼻尖全是她是她的香气。

早上起来,头依然有点晕,我看到她躺在我旁边,抽着烟,我跌跌撞撞跑出了她的家。

我过着我的生活,和她再也没有交集。

2016年,我收到了她的一条短信。她说,天亮的时候,她不会回来了。

我疯狂的跑到她的小区,救护车已经在了,拉走了她的从楼上跳下来的破碎的尸体。

我看着救护车呼啸而去,一个小孩在旁边大声哭着,我上前摸摸他的头。

警察过来“你们是死者的丈夫和儿子吗?”

我摇摇头,“我是她的朋友”

“哦,你们长得蛮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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