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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想念的季节

2016-03-06  本文已影响216人  Achen阿琛

前言:无聊翻看高中时写的文章,有点意识流加幼稚,却很怀念当时的想象力和思维状态。拿出一篇和大家分享,也希望自己能逐渐找回那种感觉。

最喜欢的季节是冬天,而秋天,是最想念的季节。

之所以想念,是因为似乎从未真切的拥有过。这是个被遗忘的季节——莫名其妙地在无意识间期盼它,去总在不该遗忘的时候忘记。于是这个在意识中溜走的季节,却占去了我大部分的想念的时间,也是唯一的一个季节,存在于我的两个世界。

现在想起来,小时候喜欢刀刀似乎是因为他的画中那种秋天的感觉。那个带着橙黄色绒线帽的小男孩惬意地斜在长椅上,一只手扶在椅背上,地面上全是金黄色的落叶,可以感觉到脚踩及时的那种松软,那轻微的“嚓嚓”的响声,还有起风时落叶像复活般地飘起,悠然地摇晃,有盖住另一片叶子的鼻尖。天空被水彩随意地渲染成黄色,于是贸然地认为秋天是属于黄色的:属于橘色的温暖,金黄色的安静的辉煌,而不是耀眼。男孩脸上的浅笑,眸中隐现的光芒,我的秋天埋葬了静默的哀伤。

本以为那种震撼的黄色足以唤醒对时间的触觉,然后那种秋天,始终都是属于另一个世界。

夏天有灼热的阳光让你无法忽视它的存在;冬天是孩子谁在宁夏露天的夜晚,凉爽时掀翻身上的毯子而夜深时足以将他冻醒的那种浸润的凉;秋天呢,已经在他从凉爽到冷过渡的那段梦境里悄悄走过,只是在他额头留下温柔的一吻。于是冻醒的孩子若有所失地环顾四周,略带惊恐,呼吸有些急促地竭力回忆那个缺乏色彩的梦,而额上的温度也在这时散失在空气中。

我使劲地揉搓着冰冷的双手,深知不可能错处那些遗失的温度。

如果说在我的一个世界中,秋天是上帝用他金黄的胡须抚摸大地的馈赠,那是因为我把那个枫林尽染、枯叶飘落的季节叫做秋天。然后在这个触手可及的世界,我似乎应该更明智地说“传上长袖但没穿毛衣之前是秋天”,或者“校园里的柿子从青色到橘红色的那段时间是秋天”,更或者,“不能勇敢地踢开被子但不用将被子把自己裹成粽子的那些时光叫秋天”,可是那却是丢失了它后像写检讨书时才会发现的智慧。因为那时我已经穿上了高领毛衣,还恨不得围两条围巾,已经在 早晨对被窝流连,至于那些柿子,也已经不止一次怂恿同学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去摇撼那颗柿树。那时她也不止一次地娇柔地扭出几个字,“你可坏了”。现在想起来,就好像是秋天借着她的嘴对我说,“你可傻了。”

是啊,真够傻的。那时候还享受地对人说最近气候不冷不热真爽。我想那时秋天就已经羞怯地想引起我的注意了。曾将红枫摘来送人,却没发现这是换季的表现,似乎枫叶应该就是红色的。那天发现低矮的树丛上镶着广玉兰的黄色落叶,那时还开玩笑地说想生物课本上的双磷脂分子层呢,怎么就没发现秋天的落叶不仅仅是长得像蝴蝶的?那天同桌穿上了牛仔装躲进一棵长得像伞的树下,我还夸她漂亮呢,还有朋友坐到树荫处避开阳光,我却固执地赖在暖暖的阳光下,为什么就没发现那已不再是夏日的烈日了呢?原来我是可以逮住秋天的,现在,又只有想念。

然后秋天又似乎从未埋怨过我的粗心大意,一年又一年地静候在那里,就像这个小镇上的车站牌,日复一日地伫立在我的风景里,或许哪天心血来潮地踏上车子经过那些站点,会有异样的惊喜。

于是终于有了一天,它的等待有了回应。我下意识地踏上那班车,听到车子缓缓地发动,轻微地颠簸后背部被拉向靠座,然后平缓地前进。

那是非常偶然的一次晨跑,逐渐紊乱的呼吸声中,周围一点一点变亮。于是我放慢脚步跑到公园中的两匹石马的其中一匹前爬了上去。眼前有两棵树,在这个小镇的所有树中应该算是高大的了吧。不再是枝叶繁茂,树枝在空中舒展出好看的弧度。两颗树的枝叶完美地交杂着,和底下的空间一起,像一扇敞开的门。叶子在不经意间缓缓地落下,舞蹈般完成生命的终结。这些不安分的生命如今静静躺着,短暂的疼痛后曾是欣喜地降落,现在则是老年的安详。零乱地或堆或散,这些地上的和空中的树叶一起,构成一股向四周无限延展的生命力,共用着一个有力的脉搏。

“树,是慢慢伸向天空的力量。” 在秋天也是如此。

对面的那匹石马边,一位年长者将腿压在马脖子上,用身体去迎合那种倾斜度。于是抚摸着自己骑的这匹马,感觉脖颈处有向上挺起的力量。在我的两个秋天里,都没有哀伤或疲倦。喜欢这种秋天的味道,像是另一个版本的春天。

这是个洁净的小镇,落叶会被及时地清扫,却渐渐遮掩了秋天的面貌。然后秋天并不慵懒,或许只有在早晨,才能看到它尽情地落叶,尽情地积累落叶,尽情地长向它应该有的模样。

尽管那天并未察觉,只是静静地看着,然后迷离,忘却,又触动,再平静,但毕竟记住它的梨涡浅笑了。就像忘记了经过的站点,但风景毕竟是看过了,忘不了。

也许秋天不喜欢哗众,习惯了内敛,就像秋风过时的清凉而平常。也许它注定是个在我的想念中兴盛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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