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故事(卷七·三十四·金和尚)
2024-03-30 本文已影响0人
国伷
金和尚,原籍诸城,儿时被父亲以三百钱的价格卖到五莲山寺。
金和尚自小顽钝,受不得清规戒律,时常跑出山门,给富户放牛贩货,赚些散碎银两。后来师父圆寂,分给他一些遗产。金和尚以此为本钱,下山经商去了。经过不懈的努力、不懈的投机、不懈的取巧,短短数年便积累大量财富,在乡间买房置地、广招门徒,成为赫赫有名的地主。
金家土地广约千亩,内中宅第数十间,住客以僧人为主,也有少数无家可归的佃户。众人对金和尚毕恭毕敬,有喊“爷”的、有叫“伯、叔”的,唯独没有称“师父”的。
金和尚不奉佛、不娶妻,买个孩子收作义子。义子聪慧能文,年纪轻轻便考中举人,着实给义父争光。自此,金和尚有了“太公”名号。以往称他为“爷”,一律改称“太爷”。
不久,金和尚离世。义子全权治丧,重金打造一间冥宫,楼阁房廊连亘数十亩,其内千门万户,祭品多如牛毛。出殡之日,当地缙绅悉数亮相,远近乡民来凑热闹,现场人头攒动、观者如堵。
金和尚的遗产一分为二:义子、门徒各占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