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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情、婚姻,到底怎么办?-- 《被劫持的私生活》读书笔记 6

2017-10-27  本文已影响42人  瞳言勿记

启蒙运动后,西方人围绕如何处理性、爱情、婚姻之间的关系,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有些还付诸实践。不过,似乎都不怎么奏效。

下面就让我们看看这些解决办法吧。

狂飙突进运动

以哥德和席勒为代表,其影响仅限于文学戏剧圈的小部分知识分子。

狂飙突进运动主张用二元化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即保有稳定家庭的同时,拥有一段情投意合的婚外恋爱关系。

浪漫派

以雪莱和拜伦为代表。

浪漫派将性提高到与爱情相同的高度,宣称“爱情的根本就在于精神爱情和肉欲爱情的完美统一”。

承认男女平等,贬抑婚姻。

他们主张“当一个人遇到真爱的时候,他有权甚至必须摆脱婚姻的束缚,以迎接发自生命深处的激情的召唤。”

女权主义

并非完善的女权主义,仅是萌芽状态。

在第一阶段要求一些基本权利,诸如教育权、参政权、想不结婚就能不结婚的权利;

在第二阶段要求参加工作,获得工作权;

在第三个阶段要求建立无性别歧视的意识形态。

萌芽时期的女权主义者之间分歧很多,未能达成统一的述求。

空想主义和社会主义

以马克思、恩格斯为代表。

马克思主张用社团群居的方式取代家庭。

在社会主义中财产是共有的,所以一夫一妻制这个以保障私有财产为目的建立起来的婚姻形式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

社会主义也认为个人的感情微不足道,只有投入到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才有意义,所以婚姻和爱情都是无意义的,只剩下性。

理想国

以柏拉图为代表。

柏拉图建议消灭私有财产和家庭。选择优秀的男女生育孩子,孩子一生下来即送到托儿所,由专人负责照顾,取消社会意义的父亲和母亲的概念。

因为父母和子女互相不知道各自的身份,柏拉图的这种设想没有办法避免具有亲缘关系的人们之间发生性关系。

欧奈达

欧奈达社团是非常接近理想国形态的社团,创始人是约翰·汉弗莱·诺伊斯。

在社团中,财产都归集体所有,大伙一起劳动。社团中每个女人都是每个男人的妻子。但是只有被选中的优秀的男女才有资格生孩子。

欧奈达社团存在30多年,在诺伊斯死后解散。

同居

美国的一位法官本·林赛,在办理多起离婚案件后发现,婚姻问题的实质是:财产和孩子。

基于婚姻的实质他提出三条对于婚姻的意见:

1、没有孩子的婚姻应该称为伙伴婚姻,只要有一方提出分手,关系即告结束,伙伴婚姻不需要举行仪式和办理手续。

2、经过试婚性质的同居之后,如果双方有了孩子或者肯定打算要孩子,再办理婚姻手续,这种婚姻称为家庭婚姻,受到法律严格的保护。

3、教给年轻人最先进和最有效的避孕措施,以确保他们只是在想要孩子的时候才得到孩子,从而避免发生奉子成婚的尴尬和勉强。

林赛的设想需要两个条件才能真正的推广:一是女性经济独立,二是男人放弃贞操观。

性解放

性解放运动彻底否定了固定性关系,否定爱情,激进者将性关系从异性扩展到同性。

以上的方法都没能彻底解决性、爱情、婚姻之间的问题,不过不失为有益的尝试。毕竟只有实践才能检验真理。

如果可以选择,你觉得哪种方法最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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