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与教皇的权力之争
十世纪到十一世纪时,通过对意大利的侵略并建立帝国,神圣罗马帝国的君主进一步强化了对德国教会的控制,因此当时的教会通常从属于世俗的统治阶级,罗马教廷势力衰落。另一方面,教士的堕落腐化也威胁到教会精神权威的地位,为此天主教会在内部展开了一次重大改革运动,因这次改革以法国克吕尼修道院为中心,故名为“克吕尼运动”。借助于该运动,教皇的权威逐渐崛起,从而引起了皇帝与教皇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主教授职权之争。
克吕尼运动
10~11世纪天主教会修院的一次重大改革运动,得名于运动发源地法国克吕尼修道院。
克吕尼运动始于克吕尼修道院第一、二任院长伯尔诺(910~927在任)和圣奥多(927~942在任)之时。他们提出僧侣必须遵守西欧修道院原有的本笃法规,强调守贫(不置私产)、守贞(独身)、服从(服从修道院领导);主张严格隐修生活,整肃宗教礼仪;反对世俗势力控制修道院及侵蚀其地产。克吕尼修道院取得特恩权,除接受教皇领导外,不受主教和世俗领主的管辖。克吕尼修道院的主张赢得不少教俗人士的支持。许多旧的修道院陆续按照克吕尼的模式进行改造,新的克吕尼派修道院不断兴建,形成克吕尼派。该运动最大时得到2000多所隐修院的响应。11世纪前半期,当圣奥迪洛任克吕尼院长时,克吕尼派运动已形成有组织有领导的修会。在修会中,克吕尼修道院院长成为名副其实的领袖;其他修道院称下属修道院,其负责人称分院长。所有下属修道院除隶属于克吕尼外,不受任何主教与世俗诸侯控制;各分院长由克吕尼院长任命,并听命于他。
11世纪中叶以后,教会改革运动迅速展开。以罗马教廷为核心的改革派提出:神职人员严守独身,不得婚配;各地主教由教皇任命,不得由君主叙任;禁止买卖神职;宣称教皇权力至上,可废黜君主。于是引起了教皇与神圣罗马帝国的长期斗争。主要表现为主教叙任权之争。克吕尼派支持教皇,在提高教皇权力和反对教会世俗化的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少改革派教皇,出身于克吕尼派修道院。如大力推行改革运动的格列高利七世,曾为克吕尼派修道院僧侣; 加里斯都二世(1119~1124 在位),在克吕尼院长任内当选为教皇等。
12世纪中叶,克吕尼派修道院分布于法兰西、意大利、德意志、西班牙、英格兰、苏格兰和波兰,总数达 314个。12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克吕尼派权势显赫,财富激增,以反对僧侣世俗化起家的修道院本身也世俗化了。克吕尼运动遂丧失其历史作用,逐渐的衰落。
克吕尼运动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确立起了教皇政体,使教皇权势不断攀升,形成了中世纪盛期西欧独特的社会面貌。 1049年克吕尼派的神职人员利奥九世成为教皇,从此改革派掌握了教廷实权。利奥九世登台后,即对罗马教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内容为:
(1)挑选一批支持他并有改革热情的高级教士进入罗马教廷,形成一个紧密的改革派集团,这个教廷核心集团的人选不再限于罗马地区,而是扩大到了整个西方教会,教廷由此成了一个国际性的机构。
(2)依靠罗马教廷的改革派摆脱罗马贵族对教廷事务的控制和干预,利奥九世认为教会问题的症结在于世俗权力凌驾于教权之上,夺回主教叙任权的第一步是反对买卖圣职。
帝国与教廷之争的背景来源于两条:
一:神职人员的腐化堕落威胁到教会的精神权威的地位,基督教会因此计划改革。
二:宗教理想与社会现实的巨大冲突,终于导致了十一世纪基督教革新运动的爆发。
帝国与教廷的神权争夺经历了大约一个世纪。
公元一零四九年,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亨利三世任命的教皇利奥九世开始全力推动改革。不同于要求建立神权政治体制的激进派,利奥九世属于改革中的温和派,主张改革教会自身,教士严格执行独身的教规,提高教士的道德水准。在一零四九年罗马宗教会上,他当众处死买卖圣职的苏特里地区主教。但激进派并不满意利奥的改革,教权之争仍然继续着。
公元一零五六年,亨利三世早亡,年仅六岁的亨利四世继位,德国王权开始衰落。公元一零五九年,拉太朗宗教会议通过了《教皇选举法》,宣称将由红衣主教选举教皇。
到了公元一零七三年,格列高利以全票当选为教皇,即格列高利七世。格列高利是激进派的理论代表,在他看来教皇的权力来自上帝,不仅在教会内他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整个基督教社会中也超过世俗统治者,因此将教会高于国家的原则发展到了顶点。在位二十余年间,他继续厉行改革,在这其中,格列高利颁布了《教皇敕令》,宣布教会只能由教皇管理。,并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展开了曲折尖锐的主教叙任权之争。在格列高利被选为教皇后,其推行的改革直接损害了皇帝的权力。亨利四世与其反目,被格列高利开除了教籍,这一决定当即引起了帝国政治上的混乱。迫于形势,亨利与公元一零七七年前往意大利向教皇忏悔,等待了三天才获得了格列高利教皇的原谅。直到公元一零八三年亨利出兵意大利,格列高利困守罗马城内,后弃城南逃,到了公元一零八五年客死萨勒诺城。
格列高利七士去世后,到了公元一零八八年,原克吕尼修道院院长,乌尔班二世当选为教皇,继续奉行格列高利的政策。他支持亨利的诸子和诸侯叛乱,使帝国政局动荡。到了公元一零九八年,意大利皮亚琴察宗教会议上通过了乌尔班二世的“改革法”。这些改革大多数条列成为十二世纪教会法典的一部分,在罗马教会沿用了数百年。
到了公元一一零六年,亨利五世即位。一一一零年,他领兵进入意大利,囚禁了教皇和诸红衣主教,迫使教皇承认皇帝的权力。第二年,教皇才恢复自由,随即推翻被囚禁时的许诺,双方矛盾重新激化。直到亨利五世执政末期,德国皇帝和罗马教皇的立场才都有所缓和。
到了公元一一二二年,教皇加里斯都二十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五世在德国的沃尔姆斯签订《沃尔姆斯宗教协定》。该协定规定:德意志境内的主教和修道院长由教士选举,选举时须有皇帝或其代表参加;主教在领地上的权力由皇帝来授予,以权标作为其象征;宗教权力由教皇授予,以指环作为其象征,等等。自此,皇帝与教皇的权力之争告一段落。
第四章第十二节《英法百年战争》
第四章第十四节《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的六次入侵意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