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2016-11-07  本文已影响0人  我的名字很帅

      我是一个慢热的人,对刚开始认识的人不会很相见恨晚的样子,自己一眼看顺眼的就想和她(他)做朋友,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欢,无论她做什么不可理喻的事都会原谅她,包容她。

          但是有些人就不同了,你可以一眼看透她是怎样的人,所以说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有些人就是给你一种很难相处的感觉,有些人就是给你一种很有心眼的人,所以无论她怎样对你示好你都不会和她成为最好的朋友。

      我喜欢干脆的你,喜欢飒爽的你,喜欢豪迈的你。尽管我不是那么豪迈。



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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