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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芒,在坚定的信仰中闪耀

2017-07-01  本文已影响0人  清霞仙子
人性的光芒,在坚定的信仰中闪耀

1862年的一天,美国一个普通家庭妇女收到一封陌生来信,这是一封来自白宫的信。妇女满心疑惑地打开信笺,首先检查一下末尾签名——林肯。没搞错吧?竟然真是大总统的来信,邀请她去白宫做客。总统说的第一句话,几乎成了家喻户晓的名句——“原来你就是那位引发一场大战的小妇人。”

这名小妇人,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作者——斯陀夫人。

我刚啃完《百年孤独》,再读《汤姆叔叔的小屋》,大有六年级学生做一年级数学题的轻松感。我认为把这本书划分为儿童文学比较恰当。儿童文学与成人文学的区别在于,儿童世界是非分明,好人坏人会贴个标签。成人世界却有诸多灰色地带,诸多无奈,诸多靠时空而发生变化的是非。

读这本书,脑海里免不了想起前不久读过的《为奴十二年》,两本书处于同一历史背景。《为奴十二年》作者本就是黑人,他以自己亲身经历写成的小说,全书基调压抑阴暗。因为作者经历了十二年非人的生活,侥幸活出来,早已物是人非,他的文字能不压抑吗?

而斯陀夫人是白人女性,悠闲地坐在家里,喝着咖啡写作。累了,去同为作家的邻居马克•吐温家的花园,摘几枝鲜花,拿回家插花瓶里,欣赏老半天,休息够了再提笔写。这样的创作环境,这样温婉有情趣的女性,她的作品必定轻松。

同样是黑人奴隶的生活,《为奴十二年》令人抓狂,《汤姆叔叔的小屋》读起来倍感轻松,偶尔还会开怀一笑。

斯陀夫人的小女人笔风颇似台湾的琼瑶阿姨,当然不是说斯陀夫人也写悲催的爱情,而是她那种简单的叙事风格,基本上属于把故事交代清楚,赚取读者眼泪就行。可以这么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属于畅销书,更具有重大历史意义,政治性远高于文学性。

熟读《圣经》的斯陀夫人,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她信手拈来,便把圣经原文镶嵌在作品里面,通篇皆可见。译者不厌其烦地标注、注释。其实,哪怕不注释也不影响阅读。这样让人读起来倒不像小说了,像一本基督教的说教读本。也难怪,作者除了信奉基督教,还是一名教师,教师最擅长说教。

熟悉那段历史的人都知道,这本书倍受争议,但斯陀夫人运气好,迎合了宣扬人性的历史主旋律,被总统赞誉,从而一炮走红。同样背景下,还有一些美国南部作家的小说,比如《飘》,因与当时的主旋律背道而驰,原本文学价值颇高,却被当局打压。

《飘》中可以发现黑奴并非过得那么差,斯佳丽与山姆大叔的感情深厚,当北方人问南方奴隶主是否养了专门追捕黑人的狗时,大家一致认为那是一句笑话。而《为奴十二年》《汤姆叔叔的小屋》里却这么写了。

书中的汤姆叔叔,也曾经遇到好老板,比如克莱尔老爷。克莱尔从小受妈妈影响,内心充满慈爱,妈妈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但是,现实总是残酷,他眼睁睁看着父亲和双胞胎兄弟鞭挞黑奴,并且有一堆有悖于圣经的理论。克莱尔老爷感到无能为力。他是矛盾的,一方面不信宗教,一方面又感受到了宗教的魅力。

或许这也是作者的困惑,只不过她借克莱尔老爷之口来表达。斯陀夫人自小接受基督教教育,她笔下的人道主义觉醒,人性复苏全都来自宗教的力量。宗教说教、德报怨的甘地式壮举,这些统统成了争议的话题。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斯陀夫人在当时并不知名,她认为自身力量太薄弱,不可能拯救整个弱势群体。在当时,于黑奴个人来说,在自身力量无法改变现状的情况下,有个信仰是最好的选择,精神的皈依可以抵抗肉体受到的折磨。

所有宗教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拿佛教来说,一个修证佛法的人远比一个研究佛理的人幸福。当人们活得太清醒,连宗教存在的意义都看明白后,一定很难有宗教信仰。在此基础上,若再无其他信仰替代,完全失去了信仰,也就失去了幸福。从这方面看,执迷的人未必真愚昧,清醒的人未必真聪明。

我们可以这么揣测:斯陀夫人的初衷,就是让每个人得到精神上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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