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份个人所得税改革后:高收入人群怎样可以享受最大的

2018-10-26  本文已影响0人  鹿死税手

       2018年10月份后,新的个税法率先实施,包括工资薪金免征额提高到了5000元,并且适用于新的税率。个税改革后,无疑减轻了不少高收入人群所面临的高个税负担,在此基础上,像作家、导演、律师、讲师这类高收入职业者还可以利用一些地区的政策进一步享受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征收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4、劳务报酬所得: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5、稿酬所得: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

8、财产租赁所得:20%

9、财政转让所得:20%

10、偶然所得:20%

11、其他所得:20%

个税生产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接近年关,高净值人群(企业高管、导演、编剧、画家、律师、投行经理人、讲师、作家、职业股民、个体经营者、软件开发人员、房产销售、O2O分享经济平台、演艺经纪、高收入的自由职业者)迫切需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合理优化高额的个人所得税。

解决方案: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高净值人群或自由职业者以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形式与业务方签订合作协议,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注册到湖北经济开发区,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50%扶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0.5%~2.1%;一般纳税人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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