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想法

夫妻离婚后一方擅自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吗?

2019-02-20  本文已影响53人  春景随笔

一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后,一方若想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了领导权。

要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若要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名,需同另一方协商并征得子女的同意,否则就是侵犯了子女的改名权。如果父母一方擅自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被告知但未被征求意见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责令改变未成年子女姓名的一方恢复子女的原姓名。

这下明白了吧,要想给孩子改姓名,一定要同另一方协商并征得子女的同意才可以改,要不会侵权哟。

大家好,我是李律师,日记星球625号星宝宝,正在参加日记星球第29期挑战之旅,今天是我加入日记星球写的第40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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