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佛,要人归于法

又问:准“能请者、所请者”等,能为、所为亦应云“者”,何不然耶?
“者”代表人。前面说“能请者”,当然是人,能请的人是谁呢?是韦提;所请者是谁呢?是释尊。这里也应该说“能为者”,“能为”的也是人,但是这个人格的表示法怎么没有加上“者”字?特别是“所为者”,“所为”是韦提,她是佛所说教法的利益对象,怎么没有“者”呢?
答:此亦容二义。
这也有两种不同的意思。他这个立标,三重六义也好,所说定散二善、十六观门也好,到这里“能为、所为”也好,自他都可以共用,所以叫“容二义”。
若但望他意,唯是语略。
如果以诸师来说,他没什么深意,加“者”也可以,不加“者”也行,只不过是言语上略掉这个字而已,因为诸师在这里没有什么更深的意义来说了。
若探今意,非无所表,
“探”是探究。你要仔细去探寻善导大师在这里所立之意,他并不是略掉这个字,他是有特别表示的。
谓能请情未与法合,所请、能说未尽法义,故前三门,皆置“者”言。
什么意思呢?“能请”,就是韦提希夫人在发问请的时候,她那时候是有自力情执的,与这个法还不是完全吻合的,人是人,法是法,分开两条的;她如果跟法合在一起了,就不需要请了。她搞不清楚,人是人,跟法分开。
那么,所请的释尊,还有能说法的释尊,他不是跟法一体的吗?他说“是的,但是未尽法义”。他虽然跟法是一体的,但是在这两个阶位的时候,还没有把法义完全显示出来。所以说“故前三门,皆置‘者’言”,既然人和法是分开的,他要表达人的时候就要加一个“者”。第四门讲的就是法,所以说“所说即是定散二善、十六观门”,那当然不用加“者”字。
由第四门,这个法说出来之后,也是说尽了“定散二善、十六观门”,这样人法就成为一体了。所以下面说:
然其能说,说所说竟,开显意密所密法义,人即归法。
“然”是转折。“能说”这里虽然“未尽法义”,但是他到第四重说“所说”说竟以后,这个法义就显明了,是“开显意密”。在所请、能说这个位置上,释迦佛当然心里明白,他是“意密”,没有说出来。当所说这一位,就把他内在的“意密”显示出来。能密者叫作“意密”,所说的法叫作“所密”。开显出来之后,“所密法义”,他原来隐密的藏在内心里的法义开示出来了。
所以,这两句话读在一起,“开显意密所密法义”,这样读起来才好懂。
“意密”里边藏着什么啊?意密所密法义,把它开显出来。开显出来之后,“人即归法”,等于这个人就隐身到法当中去了。这样“能为”就不要说“能为者”了,因为就是法来救度众生,人隐没在法当中。
那么“所为”呢?
其能请亦闻所说竟,
所为的对象根机是韦提等。她原来能请,在能请的时候,虽然是人法分离的,“未与法合”,但是她闻到了所说之后,她也是领悟到佛意,悟入法义。所以她也归在法里边,融在法里边,就看不见人了。
悟入法义,同归法故。此二不着其“者”言欤。
因为这样的缘故,后面这两条就不特别加上一个“者”字。这里的语气,他用得比较缓和,说“我猜想应该是这样的吧。难道不是这样吗?也许就是这样的吧”。到底是不是,我们也不能把善导大师请出来问他。
不过听到这样的解释,我觉得还是特别有道理。所谓“一字一句,存没有由”,他不会特别省掉这个字,一定有他的道理,那你还能作出什么更好的解释呢?

这和前面善导大师所讲的“人法并彰,故名阿弥陀佛”,“‘无量寿’者是法,‘觉’者是人”,又和第七观“无量寿佛住立空中”来表示除苦恼法,这些我们都可以联想在一起,就觉得它是特别合理的一种解释。
我们作为一个念佛的行者,我们当然也是要人归于法。拿六字名号来说,“‘南无’者,即是归命,亦是发愿回向之义”。
所以如果“南无”是机,是人情这一边、人这一边,但是由这样说“‘阿弥陀佛’者,即是其行”,这就是人归了法。人归于法,就人法一体,所以“以斯义故,必得往生”。
念佛,如果人没有归于法,这样是不定的。只是说在净土门当中,这个法是以阿弥陀佛的身相“人”表示出来。不像圣道门,比如真如法性,它是直接要你悟入这个法。悟入真如法性,我们又做不到,所以这里说“‘阿弥陀佛’者,即是其行”。
所以,《楷定记》这种解释也让人很赞叹,我们是想不出来。
恭录自:《观经疏楷定记》讲记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