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堂日话】160320
【青莲堂日话】160320
每日一话,是为日话
昨天说完了德育教育的部分,总结起来也就是不管德育不德育,弄明白德育的主体最重要。今天接着说。
所以说,德育教育的主体不只是学生,他们可以说是在家长和学校这两座坚实桥墩支撑下的桥面,没有桥墩,桥梁无法建造,有了桥面,桥墩才让天堑变通途。
接下来我再谈一谈交通安全在德育教育中的作用和意义。
首先说交通安全也是德育教育的一部分。我们都知道,德育是按照一定的社会或阶级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受教育者施加思想、政治和道德等方面的影响,并通过受教育者积极的认识、体验与践行,以使其形成一定社会与阶级所需要的品德的教育活动。那么交通安全的教育算不算这个范畴呢?我认为是必须算的。大多数的德育是理论性的、指导性的、激励鞭策性的,注重从思想方面教育孩子,往往缺乏必要的实践体验,容易造成“在学校喊德育,出校门丢垃圾”的情况,所以作为日常生活中最息息相关的“行”,交通安全是最直接的德育实践舞台,人、车、路三者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交通安全这个错综复杂的组织,我们的孩子作为行人、乘客、骑车人的交通参与者的角色在不同的环境下相互转换,如果抓住这一点进行德育渗透,不仅仅会让他们养成安全出行的好习惯,还会将交通安全中的礼仪、道理、规矩等等融会贯通触类旁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接下来我谈一下自己对如何将德育与交通安全联系起来的一点想法。第一,通过交通安全接受生命教育。交通安全给我们最直观最震撼的印象就是惨痛的交通事故,我们通过交警队的宣传了解到了许许多多因为麻痹大意藐视法律而产生的人间悲剧,超速、酒驾、毒驾、超载,这些危害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刻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家长,我们一方面要约束自己的交通安全行为,坚决同各类交通违法说再见,努力给家人创造一个安全的出行基础环境,如果大家都这样做,那事故肯定会减少的。同时,我们要有所选择的让孩子们接触这些交通事故的后果,让他们从视觉和感觉是都得到震撼,明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要因为一次微不足道的超车而都是他,既要珍惜自己的生命,更要尊重别人的生命。第二,通过交通安全接受法制教育。法律知识常识宽泛的讲也是德育教育的一部分,“国无法不立,人无德不兴”,交通安全本就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下的一种有强制性的行为准则,触犯了就是违法行为。我们对于一些细小的交通陋习不以为然,总觉得闯个红灯、翻个护栏、抢个车道都不是什么事,殊不知这些在法律条文里面都是明令禁止的,法律道德的欠缺让我们很多时候表现出无知的无畏,如果把这样的认识和行为传播给孩子肯定不是好事,所以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是从事一切活动的先决条件,也只给孩子们传递公正、严谨、规范的价值观。我们现在正在大力建设法制国家,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大政方针,要想让孩子们在以后的日子里成为一个正直善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法制教育必不可少,可交通安全正是最日常最接地气的法制教育。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就应该从小时候做起,从小事情做起,要让孩子们懂得年纪虽小但同样承担着应有的社会责任,应该用法治的理念丰富自己的头脑,让它成为约束和保护自己的行为规范。第三,通过交通安全接受安全教育。初中时期正是孩子们身心发育成长最旺盛的时候,所以他们更愿意用行动去探究未知和新鲜事物。比如尝试骑摩托车、骑电动车超速行驶、骑自行车撒把穿行,甚至学着开汽车,这些尝试都是十分危险的。作为家长,我们要在发挥他们天性满足他们好奇心的同时,抓住安全这根警戒线,不能做的坚决不允许。要用严肃的态度和严厉的教育告诫并制止这些危险行为,提醒由此可能会对自身和他人造成的伤害,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忽视漠视安全隐患。第四,通过交通安全接受人文教育。这里的人文教育指的是文明礼让有序平和。目前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标和直接体现,整齐有序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即是城市品位的体现,更是每一个文明市民的贡献。我们要让孩子们在实际体验中摒弃交通陋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主动践行诸如乘公交有序排队、过马路按灯通行、骑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等守法行为,主动参与到文明交通志愿者行动中去,将课堂课本上学到的德育知识人文理念付诸于行,不断提升自己的文明意识,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做小家里的好孩子,做社会大家庭里的好少年。
最后再回到德育上来。德育最终的表现是实践,是体验,是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提升自己的德行修养,去影响身边的人和事,是在掌握必要的文化、法律知识后规范模范做人做事。这是我们家长要坚持的,更是我们和孩子一起要坚持的。他们正处在人生之花的酝酿期,给他们一块肥沃的土壤,让他们滋养在阳光雨露下,适时适当的经历风霜雨雪,去感知真实的社会,为迎接未来的挑战和精彩做好准备!
今天我就说这些,感谢大家!谢谢!
今天就说到这里,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