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何尝不是她自己写照
文/卡兰诺
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何尝不是她自己写照1、
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一一张爱玲
近段时间我喜欢上微信听读,我发现听读比看书还能入心。我第一次听到上官文露讲解的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就对张爱玲写的这本书,张爱玲这个人产生了兴致。
这是张爱玲第一次用男性的视角把男女之间的情感分扰写了出来,写得入木三分,她不愧是个文坛奇才,让世人敬仰。张爱玲喜欢不为俗写俗,她能用旁观者的眼光洞察、理解人性,俯视人生。
《红玫瑰与白玫瑰》围绕男主人公童振保与两位女主人公红玫瑰、白玫瑰之间的情感纠合。
张爱玲带着一种看破红尘,同情、怜悯之心描写男女主人公的内心争斗。
故事发生解放前,主人公童振保去英国留学,在英国留学时,他有一年暑期去巴黎旅行,第一次召了妓。这一次召妓给他心理上造成了阴影,自觉耻辱、恶心,不堪回首。
童振宝在英国留学上酒吧打工,认识了一个女孩,叫玫瑰。是个英国的商人的女儿,她天真可爱,对人没有心机,谁都可以在她身上捞一把。她和振保随随便便,振保就认为她和谁都随便,觉得她有点疯疯傻傻的。
这样的女人,在外国或是很普通,到中国来就行不通了。把她娶来移植在家乡的社会里,那是劳神伤财,不上算的事,所以也没认真对她。直到回国前一晚,俩人在车上相拥相吻,振保才知道玫瑰很爱她,他也喜欢她。
他那时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没通,做了柳下惠,让他遗憾了一辈子。
2、
回国后,振保到上海谋职,住到了朋友家里,认识了朋友的妻子王娇蕊,也就是红玫瑰。
王娇蕊傲人的身材,儿童的心智,对他的一片痴情,马上俘获了振保的心,不顾“朋友妻、不可欺”的道德框框,趁朋友不在,俩人有了苟且之事。当得知红玫瑰要离婚嫁给他,他竟然吓得逃跑了。
这王娇蕊本是南洋华侨,又在伦敦受的教育,连自己的中文名字也歪歪扭扭写全即可称好。按中国传统的思维来看,她的心智的确不算成熟。
她捡心仪的振保抽过的烟头感受他的气息。
她追着他说要抛弃自己现成的有家业的丈夫与他结婚;她最后止哭而平静地离开。她对爱情的投入不小气不计较,没有中国传统女性的优柔,但走起来也是如此的利落。
谁说爱得投入而无私就一定是失去了个人的自尊?虽有人常用自尊等理由原谅自己在爱情上对对方的伤害,其实不过是只是他自私。
十年后,娇蕊与振保在电车上邂逅,娇蕊说:“自你起,我才懂得什么是爱。”
她依然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所以,忽然明白,振保自己实在逃无可逃,才终于流泪。而她,却可以平静地到站下了车,从此再无相见。
3、
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何尝不是她自己写照振保离开红玫瑰王娇蕊,和白玫瑰王烟鹂结了婚,结婚后的振保一过了新鲜劲。对妻子失去了热情,经常借口因公留宿在妓女处。白玫瑰明知他的丑事,也不捅破,还替他圆场。
最后自己和一个后脑勺长几个癞疤的小裁缝好上了,好比狠狠甩了童振保一个耳光子。童振保也只能打掉牙齿往下咽,丑事当前,也不敢爆发,谁叫他错在先。这样的婚姻,过着如同嚼蜡。
振保其实也个好男人,孝顺自己的母亲,对朋友讲义气,克己、热心,对工作热情满满。是个有功利心的人,为理想敢于打拼,最后终于心愿达成,挤入上流社会,做了成功人士。
他的理想是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圣洁的妻,一个热情的情妇。”不过最后套进了自己设计的陷阱,无奈收场。
写两位女主人公王娇蕊与孟烟鹂命运的张爱玲,自己又何尝把握得了自己的命运。若说胡兰成对她,前面有结发妻,在她之后,就在逃亡中也不忘纳妾还与小护士调情,她舟车劳顿还去看他,还给他为数不菲的资助。
可她于这个男人,最后的利用价值也只是给他写的书里添上一个极好的卖点。
说女人痴迷说女人傻或是看不透。无论是王娇蕊还是孟烟鹂,张爱玲,时间长短过后,谁都看出身边男人的自私懦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