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十六章

2022-08-04  本文已影响0人  喜洋洋yx

十六章(修身)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1.  致虚极:达到极端的空虚无欲。

2.  守静笃:坚守彻底的清静无为。

3.  并作:一起生长。

4.  观复:观察循环往复的规律。

5.  芸芸:纷繁众多。

6.  归根:回归根本。

7.  复命:复归生命之本。

8.  常:永恒不变的规律。

9.  明:指准确地认识和把握规律。

10.  妄作凶:轻举妄动干出凶险之事。

11.  容:包容。

12.  公:公正。

13.  全:全面,普遍。

14.  天:天地自然。

15.  没身不殆:终生没有危险。

【译文】

达到极端的空虚无欲,坚守彻底的清静无为。

万物一起生长,我来观察其中循环往复的规律。

万物纷繁众多,各自回归根本。回归根本叫做“静”,静叫做“复命”,复命叫做“常”,认识把握“常”叫做“明”。不认识把握“常”,就会轻举妄动干出凶险之事。

能够认识把握“常”就能包容,能够包容就能公正,能够公正就能普遍,能够普遍就能符合天地自然,能够符合天地自然就能符合道,能够符合道就能长久,终生没有危险。

这章讲的是道的核心内容“致虚极,守静笃。”就是追求极致的虚空和清静。清净无为是老子的核心思想之一,这乍听上去感觉很消极,其实不然。这里的清净是内心的清静,是一种以出世心态做入世事情的豁达和宽广;无为不是不行动,是在认清道的规律后,顺其自然按规律办事,而不是违背客观规律莽撞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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