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我忘了,愿你不再记起。
从酒吧出来,启悦看着一个个倒在酒吧护栏上的同事,脸上露出浅浅笑容,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然后走到凌佳身边,把肩膀靠了过去。
其实对于这种情况启悦早已习惯了,这几个同事,每到周末他们都会小聚一下。也正好发泄发泄工作中的情绪,然而,每次都是这种醉酒的情况。虽然启悦每次都会跟着他们一起出来,但启悦却从不喝酒。
我问过他说:你为什么每次来都不喝酒,他朝着凌佳的方向看了看,说:“她喝醉了,我得送她回家”。这时,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喜欢凌佳的。日子就这样一日复一日的过着,这个内向的大男孩始终没有跨出那一步。也许,对于他来说,就这样陪在她的身边,对于他就是最好的满足了吧。
对于启悦的事,我从来没有像别人那样鼓励他,让他把凌佳追到。因为许多事从一开始就已经预料到了结局,往后所有的折腾,都不过只是为了拖延散场的时间。
结局,终于在七月的结尾措不及防的来了。也许是到了成家的年纪,凌佳的高中同学对她求婚了。一切都好像电视上戏剧般的上演着,我们没有成为主角,只能充当一个小小的观众,看着这故事的起承转合。
我不知道启悦知道这个消息时,是什么样的感受,至少,我知道他伪装的很好。我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但我能猜的出来,他们故事已经到大结局了。
又到了周末了,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之后,启悦突然站起来对着大家说,“今天晚上老地方,我请客”。顿时,大家望着他,吃惊了几秒,然后响起一阵欢呼。然而,让大家更吃惊的事发生了,一向不喝酒的启悦,那天晚上喝的比谁都还多,而他却丝毫没有表现出醉意,原来他一直深藏不露。十一点半了,凌佳走了过来,对着启悦说“我要走了,今晚不用送我了”。当我看着凌佳望着启悦眼神时,我知道,凌佳是知道一切的。启悦放下酒杯,努力的挤出一个笑容,说道“嗯,路上小心”。后来,大家都陆陆续续的走了,到最后就只剩我两了。
我坐到他身边问到“你今天怎么不去送她了”。他静静的看着天花板,说“她未婚夫来接她,以后都用不着我了”。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契的和他碰杯,然后一饮而尽。
等到了周一我才知道,原来启悦已经辞职了,他走的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后来凌佳收到了一封邮件。
(想你以后回忆有关我的记忆都是快乐的,不要有离别的那种情绪,我想啊,要不是你父母的极力反对,也许我们都结婚了吧。你知道吗?在读高中时就想着去看看毛爷爷《沁园春.长沙》里“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或着去北国看“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也正好利用这次机会去走走。若再相逢,故事我忘了,愿你不再记起)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