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思考

昆山扔证事件的几点思考

2020-09-06  本文已影响0人  一江清水老刘

近日(9月5日),江苏昆山某电子厂一男子点名时,将新员工的证件随意扔到地上,让员工自己弯腰去拾起。事情一出,舆论哗然,指责声,谩骂声不断,特别是厂方对此事件的冷漠态度更是让人气愤。

首先,厂方的态度让人寒心。

事情刚发生的时候,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此事有不实之处,公司正在澄清;但不久公司官方又回应说,这是单位管理失职,主管团队已向新员工道歉,并将当事员工的行为依照厂规进行了处理。

厂方刚开始说事情不实还在澄清,现在又道歉,这不就是自己打自己脸吗。出了这么严重的侮辱新员工事件,厂方的态度一是否认不想承认,二是眼看瞒不住了才出来道了一声歉,三是开除当事员工来洗白自身。

厂方的这种做法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到处都是摄像头,手机视频证据确凿,竟然还敢抵赖说没有此事。

其次,厂方的做法严重地侮辱了新员工的人格,践踏了新员工的尊严。

这些弯腰捡证的新员工虽然是给你打工的,但绝对不是来向你讨饭的。他们靠自己的劳动付出挣钱,你支付给他们的工资薪金,天经地义,双方是自愿的,他们的尊严和你一样是平等的,他们的人格不容你侮辱。既然你录取他们,就应该给他们应有的尊重,而不是这种喊一个的名字就把他的证件扔到地上,让员工弯腰去捡。

据说这家电子厂的母公司是台湾的,这让我想起了早些年的另一家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富士康,他们歧视、虐待大陆员工的那些事情,其罪行毫不夸张地说真是罄竹难书,那个员工“十连跳”的现象只有在中国大陆出现,被称为富士康现象。

而这家江苏昆山的世硕电子公司,请你们记住:新员工弯腰拾起自己的证件,不是向你们低头,而是向生活低头。

第三,正告那个扔证件的人,你已涉嫌侮辱罪。

受害的员工可以提起刑事控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据职权进行立案,这件事不是一句话道歉能解决的。我们期待事情的后续发展,希望能给受害的员工一个满意的交待。为杜绝此类侮辱人格,践踏尊严的事情再次发生,也希望有关部门下重手进行处理。

第四,这种老员工侮辱新员工的行为,让我想到一个词叫“底层互害”。

在这么大的太阳底下点名这个的老员工肯定不是什么高层,肯定也是基层员工,也就是说他也是这个社会的底层。

可是,这些人啊,往往有一点权利之后,迫害底层比谁都狠,你看城G收拾摊贩,看车的收拾送外卖的,物业的欺负做保洁的。但凡有一点权利的底层,对比自己地位还低的底层,那是下了死手的欺负。

人性恶呀,我们的社会如果走不出底层互害,是没有希望的。

第五,我们都应保持冷静,相信事情最终有一个圆满结果。

我们不必再去骂那个发证的老员工了,他不值得我们愤怒,只值得我们鄙视和可怜。

一个有独立人格和平等意识的人,他起码的表现是尊重别人,尊重别人才能让别人尊重自己,而此人的表现就是一副奴性,他在新员工面前趾高气扬,甚至做出一些污辱性的举动,那么他在上级面前必然象一条狗一样,唯唯诺诺,低声下气,摇尾乞怜。

他不见得比新员工的地位高多少,只是进厂时间长一点。如果地位高也不会在这大太阳下给新员工发证,这样做只能体现没教养。

不媚强,不凌弱,这才是正经人。

【2020年9月6日于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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