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本善,那是自然法则
这个世上究竟是好人多,还是坏人多?偶尔脑袋里总能冒出一个这样的问题,只是最后都没有继续深想下去。其实这个问题真的有答案吗?也许有,也许没有,我们每个人看待问题的角度都不可能绝对的客观,因为我们是一个有思想的生物,我们的思想又是取决于自身的经历。
你去问一个从小没有吃过苦,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他肯定说这世上好人多,如果你去问一个孤儿,看尽世间险恶,饱受风霜,他一定会觉得坏人多。
我最近脑壳又开始想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我手里拎着大垃圾袋,我会想,一个人就算长到200斤或是300斤,依旧不影响他走路,可是你让他拎一个100斤的米,他为什么拎不动呢?
跳过这个问题。
我有时候会同情心泛滥,看不得人间疾苦,看见那些过得不好的人,总想去拉一把。
曾几何时,我也安慰过一个抑郁症的同事,她是一个女孩子,我大半夜经店长同意,去了她住宿的地方,当然房间里还有别的女性。
有时候看着她的朋友圈,我也有一丝丝欣慰,虽然我们已经不在联系,我身边的人总是不断的败给时间,不过我能理解,也许只有在我的世界里,以我为中心的世界,也只有我感觉不到时间在溜走吧,那种感觉像什么呢?对,就像是你站在等车的站口两旁一直有车路过,我知道没有一辆车是属于我的。
一直在阳光下行走的人,被保护的好的人,其实是很难接触到世界的黑暗面的,不是因为没有,而是有人替他遮挡了下来,替他承受了,我们总有一个观念,感觉不到,就是没有,然而这个观念并不是在任何场合都适应的。
就像我以前被关在自己的小房子里,根本不懂父母的不易,也不知道外面的人间疾苦,直到我遇见了一些人,他们一次次刷新我的三观。
原来这世上伤你最深的人也可能是你最亲近的人。(我不去举例,我也不想去震惊谁,毕竟这世上大多人都是看笑话看热闹。)
原来那些看起来能力出众,八面玲珑的人,并不是天生的,现在越是光彩夺目,曾经可能越是暗淡无光,他走过的路,布满荆棘,从里面穿过,必定浑身是血。如若那暗无天日的日子可以对人诉说倒不失为是一件励志的事情,可有些事却终究见不得光,这并非贬义词,人若无求品自高,别被那些报道骗了,并不是每一个崛起的人的履历都是光鲜亮洁的,那样的童话都是少数,尤其是一步步凭借自身努力走过来的人,注定少不了血和泪,还有肮脏,一个单纯善良的人是注定无法从一个又黑又臭又长的洞口里钻出来的,至少在当时他的有一些手段。
原以为爱情的世界很简单,爱和不爱泾渭分明,后来才发现这只是它的表面,爱情如果是一个人的事,它可以清澈见底,一旦参与的人多了,就会发些,爱情原来是这世间最复杂的迷宫。如果说看得见的苦难是明枪,那么爱情里看不见的就是软刀子,看不见血,伤口却在肉里绵长难愈。
曾经我听说一个苦难守恒定律,意思就是人这一生受的苦和享的福是相同的,其实这个定律经不起推敲,虽然它适应大部分人,(当然苦难守恒也可能是另一种意思,你能吃多大的苦就能享大多福。 )可是也有一些幸运儿,一生顺遂的,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嫉妒他们的理由,也不是我们选择不吃苦的理由,可以不喜欢吃苦,但是没办法选择不吃苦,反正没办法选择不吃苦,还不如主动去吃苦。其实我觉得苦来的早总比晚要好一些,如果苦难注定避无可避的话。
我说这段的意义是什么呢?不要去嘲笑别人的苦难,你可以不帮忙但是不要落井下石,总有一天,你也会经历,你也会有感同身受的时候。如果你正在经历苦难,不要觉得自己是这个世上最惨的人,那只能说你体会到了人生的正常水平,有些人只习惯独自承受,有些人只是难以启齿,我终究觉得开不了口的最痛。(并不是只有你一个在经历苦难。)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有一天我从他以前的同事那里得知了他那段不可对人言说的过往。我和他认识几年,关系也很好,工作上也非常有默契,可是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他过去的事情,他偶尔有控制不住脾气的时候,可是我却甘之如始当他的出气筒,我对他没有厌恶,没有看轻,只有敬佩,如果他在我这能找到情绪的出口,我会感到欣慰。
我总是在想办法劝慰别人,今天我突然就想明白了,别人不正是自己吗?我何不把自己分离出来,先劝自己呢?
昨天看基督山伯爵有段话我记录了下来:
「凡是简单易行的事情,我们的天性总会告诫我们有哪些界限是不能逾越的。老虎,嗜血是它的天性,它生来就是如此,它的嗅觉告诉它一个猎物在附近,它便立刻奔向猎物,扑上去,把它撕得粉碎。这是它的本能,它服从本能。人跟老虎不同,人厌恶看见血;厌恶谋杀不是社会法则,那是自然法则。」
这段话,我想说的是最后两句,(当然这段话,可能不是我想表达的意思,但是每个人看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对,自然法则,上天有好生之德,这世上,不管过去多久,光都是主流,好人永远都比坏人多。
善良从来都不是一种选择,也不需要选择。
为什么?没人喜欢被虐待却又拒绝温柔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