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对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家喻户晓,常常被我们挂在嘴上。
为什么我常常觉得这句话不对呢?是不是改成:己所不欲,可施于人,甚至务施于人,更妥帖?但愿这样修改老祖宗留下的智慧,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出自《论语·颜渊》,旨在教育我们以爱之心待人!倘若我们自己讨厌的事物,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
所以,按照孔子所言,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这句话是我们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之一。
也是,我们自己都不愿意接受的事物,还要别人接受,这确实有些不厚道啊。
困惑但是,日常生活中,我为何常遇到与这句话相背离的事情呢?
比如,昨天我老公从老家返回,随身带回了一些家乡特色:三腊菜、醉螺和醉蟹。晚上有众多老乡朋友给他接风,他说正好带点老家味道在饭桌上给大家尝尝鲜,然后就拿起了三腊菜和醉螺。
我说:给他们醉蟹多好啊,那个最好吃,也最稀罕。
因为醉蟹的包装比较难拆,个头又大,然后他又赶时间,而三腊菜和醉螺是小包装,瓶子小,携带方便,他顺手只拿了后两样就出了门。
在我心目中,醉蟹要比三腊菜美味很多。三腊菜只是小咸菜而已,我都不喜欢吃,怎么能拿得出手呢?
醉螺倒很美味,但常常吃到沙子。吃饭时,里面有沙子,这是多么让人不喜欢的事啊。
“人家给你接风,你不带点好的,你干嘛要带这些啊!”
我随口说了一句,他不置可否。
换了我,我宁愿空手,也不好意思带这种小不起眼的东西的。
但是,没想到,在饭桌上三腊菜和醉螺却成了最受欢迎的两道菜,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品尝,越吃越喜欢,尤其是在座的女士们,吃得直咂嘴咂舌。
后来我干脆把没倒完的半瓶子递到了她们面前,让她们直接往自己碗里倒。
反思这件事过后,我开始反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
到底对不对?感觉自己好像做得不对,理解得也不对。
按理说,我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只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和朋友分享,自然没什么错。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比如我老公,他交往的好朋友太多太多了,远胜于我,似乎他更对啊。
所以,己所不欲之物,似乎可以施于他人的。因为你自己不喜欢,不代表他人不爱啊。
比如,在国外很多地方都有跳蚤市场。邻里之间、社区内部,会时不时举办活动,大家或低价或免费地把自己闲置不用的东西摆出来与他人分享或交换。
我们国内是很少这样的。偶尔我会在学校的绿茵小道上看到大学生在那里摆摊,处理他们的日常物件,那都是毕业季离校时才有。
淘宝上的咸鱼我没去过,而且,看到别人在咸鱼上卖东西,我会想,还不够麻烦的呢。
但是实际上呢,你的闲置物品真有可能给别人提供了非常大的方便。
比如,家里孩子用的婴儿床、婴儿车,还没用旧就闲置了,那么,送给刚有宝宝的新父母,岂不更好?
其实很多人会表示喜欢和感激的,所以这时候的己所不欲,完全可以施于他人。
这正应了另一句话: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英文这句话说得更过分: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 你之佳肴,他之毒药。换言之,人和人之间的好恶会差别到南辕北辙的程度。
尊重当然,无论己所欲还是施于人的事情,都有个道德底线、善恶之分。违背道德良心和法律规定的事情,自己坚决不能做,也不能让别人去做或者助纣为虐。
另外,当他人和你意见相左或喜好不同时,请以宽广的胸怀包容和理解对方。
人生在世,待人处事宽宏大量,放过别人即放过自己;尊重他人,即获得他人尊重。在关注自身存在的同时,也能体恤他人,并和谐相处,这也是我们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学会的充满智慧的处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