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史》|第二章 中世纪文学1
中世纪跨越1000年,大约介于公元500到1500年之间。
这一段欧洲史的特征是在英雄时代的社会基础上,希腊罗马文化与基督教信仰水乳交融,并由惊天动地的事件划分而起。严格说来,中世纪始于西罗马帝国的崩溃,即475年,罗马沦陷于日耳曼人之手,宣告这个时代结束的大事件则包括西半球的发现,印刷术的使用,民族国家的兴起,宗教改革导致教会的分裂以及历经千年的隔绝之后,知识分子通过第一手的资料重新接触希腊艺术思想与语文学。
举凡基督教会、君主政体、乡镇组织、大学制度、经验哲学的体系与逻辑方法,罗马式与哥特式建筑,五花八门的文学题材以及由宗教领袖、世俗领袖上至公爵、下至骑士的贵族绅士阶层与中产阶级构成的传统欧洲社会阶层组织都是中世纪流传下来的这些遗产。即使不是中世纪创始的,起码也是在那个年代改头换面而告定型。
早期的中世纪文学显而易见是直接反映英雄时代的生活与文明,此与《伊利亚特》无异。作品里的主要角色不是君主就是头目,一律兵戎相见,战斗的对象可能是同样信仰基督的邻邦,也可能是信奉穆斯林的萨拉逊人,战争的大抵不外全是财富与荣耀,因此勇气与忠诚被奉为美德之首。文学作品呈现的是理想化了的现实。
在早期的日耳曼和凯尔特社会君主统治的是以部落为主体的小国,国王及其军中部署构成了主宰百姓生活的贵族阶层。这样的社会所产生的诗歌,自然是以勇士冲锋陷阵为主,虽然教士、参谋之类的人员以及娱乐助兴的吟游诗人也会凑凑热闹。
到了14世纪的文学作品里,战士非但不再扮演那么吃重的角色,而且同化于后期中世纪文明的洪流,但丁的《神曲》描写的九重天体当中,伟大的战士只具有其一,即第五重天火星,这些战士当然都笃信基督。
此处所述凯尔特与日耳曼英雄逐渐同化于由基督教主导希腊罗马文化所形成的新文明,实乃西欧宗教定于一尊。为期千年的中世纪,确实是个信仰的时代,但绝不是暮气沉沉或固步自封的宗教时代,争取欧洲的新民主改信基督教是前半期的大成就,大功告成之后,十字军从1095年开始东征,发动一系列的圣战,企图从穆斯林统治者手中夺回巴勒斯坦,并将穆斯林逐出西班牙。十字军对欧洲本身的冲击远超过对伊斯兰世界的冲击。尤有甚者,穆斯林学者在12与13世纪把希腊和阿拉伯学识介绍到欧洲,为欧洲文化带来深远长久的影响。中世纪的基督教信仰问题太多,悬而待决者不在少数,尽管荆棘遍地,神学统一与圣旨权威仍在中世纪西欧圆满结合。罗马帝国业已造就统一的政治奠定了完备的法律,维护良好的治安,为世俗的工业铺下坦途。中世纪欧洲政治分裂的程度可说是严重到无以复加,但是在教会领导下精神道德以及知识界的心态和理想均臻大同,有目共睹。
这个时代由于欧洲的文化大势有共同的趋向,个别国家的作品看来都是大同小异。本质上看来都是国际性的,封建制度虽可说是例外,却也不尽然。在这样的文化气息中,文学艺术的主题、题材和技巧流布全欧,不受地域、国别之限。基督教本身为画家、雕刻家以及无数精于平面和造型艺术的人提供了共同的题材,圣经故事在不同的国家具有相同的意义。查理曼大帝、罗兰、亚瑟王、埃涅阿斯等人和特洛伊、底比斯当地的故事是欧洲共有的文学资产。这些故事经过取材、抄袭、翻译改写扩充与浓缩,出现在无数的作家笔下,出现在许多的语言当中。
当时还没有版权的概念,自然不会有招控剽窃之麻烦,既无版权条例,也就不会有作家对自己的个别性和著作权耿耿于怀,也因此艺术家的身份并不像现在这样受到重视,中世纪的文艺作品多的是无名氏之作,其中不乏文坛瑰宝。
文艺作品不署名多少和中世纪对人的价值的看法有关,当时价值体系的主流,以基督教的人性观为基础,虽然这个基础并非放置全欧而皆准,尤其不适用于北欧文学,在基督教的观念中,人虽是上帝所造,世事皆得服顺上帝,但是也要在万丈红尘过着凡人的生活。基督教将人类文明解释为成全人与上帝契合的精心设计,即使事未必然,也不妨如此看待,这是评价一切社会制度和文化形态的标准,中世纪生活与思想上的价值尺度,伦常体制、阶级分类无不发端于此。既然人的精神价值超越物质价值,圣徒遂为完人。倾心支持而超脱物质取向,这样的人就是圣徒。
整体而言,中世纪文学就是在探究根据这样的价值尺度所评判的人类生活,但丁的《神曲》刻画这个尺度最为明晰,衡量的尺度也可能柔和了世俗的价值形态,如《罗兰之歌》所呈现的也可能被视为天经地义而用不着强调,如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这样的尺度为现代读者提供了适当的焦距,得以关照并理解大多数中世纪的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