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提问》共读第5天
2019-06-13 本文已影响0人
甘恩
6.13任务
1.如何证明证据的效力?
所谓证据就是持论者所告知的明确信息用来证实或捍卫一个事实断言的可靠性,在规定性论证中需要有证据来证实属于事实断言的那些理由,在描述性论证中需要有证据来直接证实一个描述性的结论。
《学会提问》共读第5天1)直觉作为证据最大的问题在于他的私密性别人根本无法判断他的可靠性。作为批判性思考的人我们只想,查明那些依靠直觉的断言有没有其他类型的证据来证实。
2)个人经历作为证据很容易让我们犯下以偏概全的谬误。
3)典型案例作为证据,很容易让我们分散我们的注意力让我们不再纠缠于,他们作为证据的价值不再搜寻其他更为相关的研究证据。
4)当事人证实作为证据,通常对我们的用处并不大,很多时候这些当事人的证词和他们背后的专门知识兴趣价值观和偏见有关。
5)权威专家作为证据,常常被人们深信不疑因为都觉得,专家金口玉言,但是我们应该记住专家也会常常犯错误。
6)个人观察作为证据往往是不被人信赖的,因为,观察者所见的,都是经过一系列的价值观偏见态度和期望值过滤后剩下来的东西。
7)研究报告通常是由训练有素的科研人员来系统的收集观察数据,科学研究,如果进行的比较理想的话是我们获得证据的一个最好的来源,因为科学研究强调可验证性可控性和精确性。但可惜的是,一个问题应用了科学研究方法并不一定就意味着研究证据是可靠的。无论一个科学报告看上去显得多么客观还是难免会夹杂了重要的主观因素。
8)调查和问卷往往也不是那么真实,因为回答者,所说的话不一定反映他内心真实的想法,还有很多调查问题的措辞,显得含糊不清,让人有多重理解。
2.生活中有没有运用过这些证据类型?
生活中这些证据应该都看到过,以前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看了这本书才知道,原来看起来是证据的,都是一些陷阱,不一定正确。
以后在说话,在写作方面这些证据我会酌情使用,又是一个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