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5 *11哲人王 整体主义 生存代理 代理 闲暇14 正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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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作为理想国中的王是正义的要求,根据在哪里?苏格拉底怎么推出来的。
进一步,这个观点在当时语境下成立么?或者说,这个观点的成立的条件是什么?这个条件现在还存在么?现在和古代的语境的变化,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区别,导致这个条件的改变么?
这种整体或个体在先的区别,根源在哪里?可以是什么?设想、论证。
思考,包括反思,首先是提出问题:即,作出整体上的统一的要求。然后基于这种统一的要求,在受审视的多之间作出考察,基于某种轴心的东西的设想,整体上的一的设想,找到落到实处的困难。困难就是一些还和轴心没有联系上的多。看看能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
统一的要求是思的肇端,而提出问题就是这个一的要求所带来的在落到实处时遇到的困难。解决问题则达成统一的实现。所以提出问题、问题意识始终要围绕整体上的考虑着眼,提出有意义的问题。有意义就是对于整体的统一有着逻辑上不可忽视的或必然的要求的东西。
哲人王的推出,这个问题要仔细考察。
只要统治者的角色是对于城邦的统治的智慧。统治者对于城邦赋负有完全的责任。当然,这里城邦的目的也是有限的:生存。其余的都是基于生存的目的来考量的。人性在此是一种负担。譬如享乐,闲暇的要求,是对于生存这个使命的旁支斜逸,脱离。如同农业社会留下来的节日对于工业社会的时间节奏是一种打扰。
哲人王的理想国,近代的国家实践中已经不合时宜。但是,在某种限度的权力之内还是有其实践的空间。譬如企业制度。企业主对于整个企业负责。职业经理人的方案有时还不适用:老板并不能把企业发展的大方向的把握放手给经理人。或者说,经理人仅仅对于算得到的东西负责,却不对风险及其利润负责。风险及其回报只有产权所有人作判断。不然会造成制度性的道德风险。
just、justice,正义、正当、恰当。
中文中的正,而非恰,突出一种先天性而非经验性。个人认为正当比较好。正义的价值判断太强了。这里仅仅突出一种恰当性。这种恰当性又总是基于某种标准而言的。这是一个先天的要求。恰当总是关乎某个目的或标准而言的恰当。就如同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这是一个语法句子。justice所考虑的,包含目的或标准的东西的指出。
2 意见和知识
知识抓住一个东西之作为这个东西的要点所在,本质。
意见则是脱离这个要点的对于一个东西的谈论。
图示形式可以显现但是不能谈论,它不能再被对象化了。这是一种语境原则。世界最终是给出来的。而非认识上在后的东西同时也是本体上在先的东西。那是上帝的创世纪,造物。主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而人,总是从直接给出来的东西着手,作为被给予出来的现象世界,进到其知识的考察。我们从经验开始,进到现象的普遍规律,或者说造物主在现象中的用心。并且,这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之间不是平行的不同的东西,而是基于前者,现象在时间中从一个产生另一个,因果相继。
意见和知识之间的区别
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事物。一种是1.1现象的经验的认知, 一种是1.2自然规律的认知。以及,2对于人的世界,对于可见的东西作为所思的东西的认知。后者中,某个东西总是基于某种用法而作为某个东西。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
但是任何认知总是难以摆脱人的参与主导。这就体现在1.1中句子用作真。我们只考察真命题。并不关系虚构的思想。假命题就其指出假而言,也是真的,也是对于事实的一种把握,对于指出真有所贡献。真的诉求,或者知识作为关于世界的谈论,前者已经蕴含于后者之内了,前者是后者的逻辑配置。真的诉求或者说语言用来谈论世界,这就是人对于语言设定的用法。
在意见的情况中,我们并不那么关心真。这就是主观和客观之间的脱节。而真理的诉求,使得主观的思维仅仅围绕客观事实的把握。可以说客观性作为主观思维的轴心。但是也可以说,求真,是主体的主观诉求,这个诉求恰恰把自身带到客观性之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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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和美
怎么从正义牵扯出美的讨论
正义作为恰当的,它指出的就是协调统一本身。作为要求,目的,及其实现。但是,关于协调统一,始终可以考虑:
1目的在先给出之下对于行为的恰当的规范。这里,目的是先于或高于行为的东西。超越的轴心。目的超越于行为。
2 当把正义推到头时,譬如面对死亡带来的对于自身所作的种种的审视的统一的诉求时,这时目的或意义本身不是已经给出来的东西,反而是基于一种普遍原则的指出而被考虑的东西。作为如此这般某物。或某个东西,它是基于这个原则的。这时,正义或恰当,对于一种审视的统一而言,某些东西的统一的一的存在而言,是前提的指出。这时,正义一方面作为协调统一的要求指出来,如同弗雷格的涵义的指出,还是以意谓的指出为目的,这里,一个使得多得以协调统一的轴心,一种原则,一种能够接契经验的原则,才是正义落到实处的内涵。使得多协调统一的东西,仅仅指出一种要求。如同罗素的指称词组,给出的是一个概念,处于这个概念之下的对象所构成的类。它要落到某个对象的指出上,还需要经验的东西的考察,结合语境。在罗素是经验或亲知。在这里,正义也需要基于人的世界的经验性的考察,指出一条使得多之间得以协调统一的原则。
它可以是爱智,可以是对于上帝的爱,可以是对于它者的尊重,这么一些能够使得人包容不同的东西的原则。多之间的协调统一,必然是一种包容性的原则。一方面它能够包容不同的东西,另一方面它又能使得这些不同的东西被收拢归摄到自身之下来。它需要分析,以及包容。首先是分析不同的东西之间的同质性和异质性。对于同质的东西的不同观点态度,有真假对错之分。需要个体克服。对于异质的东西,就像独立维度的东西之间本质上并不冲突。承认它们之间根本上不同。尊重,接受事实。
就作为生命的个体而言,不同人之间在客观事实的认知上,有真假对错。就主观意志偏好而言,没有。但是苏格拉底关于正义的讨论,恰恰进一步把主观的意见和知识作出一种比较。指出在这里也不是纯然的主观随意性。而是基于一种目的的自觉,或者基于自身意识的自觉,具有原则性可言。脱离这种自身意识的自我审视的理性的规范或支配,主观随意的想和做,恰恰不是自由,而是一种总体上的无意识,不存在,多而不一,自身的不能统一。
在这里,自身意识,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是一个逻辑考察。另一方面,这种统一的考察总还是基于一个一作为轴心的东西的指出:多基于和这一的关系,能为这一所统摄。这一就是一个伦理或价值问题的答案。但是,在这里,伦理诉求的回答,在认识论上,是后于协调统一的要求,作为合乎其要求的东西被设想和给出来的。
但是,和康德的关乎自然现象的认知的认识论不同的是,这里讨论的是人的世界,是人的实践。因此这里并没有一个在先给出来的客观世界。这个人的世界本身就是人自身所造就的东西。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义的问题。正义的问题提出的,是人应当造就一种什么样的世界,应当追求什么的考虑。
人无论造就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就其作为什么样的世界而言,都必然是自身协调统一的。这样看的话,伦理价值判断作为轴心,是先于协调统一的。那么,这样的世界或那样的世界,之间的区别在哪里作出判断。
协调统一作为正义的定义,它并不能对于某个一负责。我们把某个一用作轴心规范多之间的协调统一,和把这个一看作协调统一的东西之间,是两回事。后者突出的是统一的具有。前者则进一步指出统一的轴心为何。这里就像指出一个概念类和处于这个类之下的某个对象之间的区别。
正义作为协调统一的要求,固然是真理。但是在实践中,只是要求一种协调统一是不够的。可以有种种目的之下的统一。整体主义的统一和个体主义的统一就有着根本的不同,但是它们都具有统一的能力。或者说,要求协调统一还不是做到统一。后者始终还是要基于某个轴心的给出,才能做到。这个轴心的东西,就是时代精神,语境。在苏格拉底,已经基于一种语境处于整体主义之下了,他的理想国也就是合乎逻辑的谈法。但是放在当下,语境不同,很多东西都已经荒谬。
1苏: 我想 当 年轻人 在 战争 中 证明 他们 英勇 卫国 功勋 昭著 的, 一定 要给 以 荣誉 和 奖金, 并且 给以 更多 的 机会, 使与 妇女 配合, 从 他们 身上 获得 尽量 多的 后裔。
苏格拉底这么处理精神和身体的关系。勇敢是精神教养。而生育是身体基因
2苏: 优秀 者 的 孩子, 我想 他们 会 带到 托儿所 去, 交给 保姆 抚养; 保姆 住在 城中 另一 区内。 至于 一般 或 其他 人生 下来 有先 天 缺陷 的 孩子, 他们将 秘密 地 加以 处理, 有关 情况 谁都 不清楚。
格: 是的。 这是 保持 治理 者 品种 纯洁 的 必要条件。
人作为城邦利益的工具昭然。这里并没有人自身作为目的的觉醒或唤起
3苏: 除非 哲学家 成为 我们 这些 国家 的 国王, 或者 我们 目前 称之为 国王 和 统治者 的 那些 人物, 能 严肃认真 地 追求 智慧, 使 政治权力 与 聪明才智 合而为一; 那些 得此 失 彼, 不能 兼有 的 庸庸碌碌 之徒 必须 排除 出去。
哲学家在这里扮演的是造物主的全知的角色,而能,则由其统治权或他人的服从来达成。
但是,爱智慧毕竟还不是智慧。知和全知之间毕竟还是有鸿沟。能和全能之间也是如此。就是说,服从始终还是有条件的。一个智者犯错多了就不能让人信服,服从就要瓦解。这里的关键,智者不是在处理他了然的抽象的局部的概念的泛泛之谈。而是这个真实世界,它作为其知识的边界上的东西,并没有充分的把握。
这是一种人格化的整体主义。整体的智慧或大脑体现在统治者身上。或者说由统治者来代理城邦的智慧、大脑。
整体主义的基于禀赋分工,角色安排思想,或策略,使得统治者作为一个角色分有城邦的统治技术、智慧。而求知恰恰是哲学家的本质,或者说哲人之为哲人的本质,正义。
随后指出哲人和种种好奇或猎奇者的区别。哲人在于看着真理。而猎奇者并不关心真。
猎奇和惊异。惊异,异的包容,接受带来多。从而对自身提出一的要求。
闲暇是对于整体主义的釜底抽薪。整体主义基于一种目的在先的要求。闲暇则取消了这样的目的。目的反过来是内在审视的,自身的自觉的唤起的一种to be的主观的要求。
4苏: 不是 有 一种 我们 叫做“ 意见” 的 东西 吗?
民主虽然也讲求判断有根据。但是,民主在根本上并不以这种根据为必然要求。它根植于意见。可以为非理性所蛊惑。
意见和偏见
前者侧重认知中的主观随意性。后者突出置于实践中带来的合法的延续。或者说,语词上它们的区别是模糊的,两种用法上的区分是清晰的。民主一方面基于意见。意见可以偏颇,只要能够说服人。笨的人可以为错误的观点所说服。民主另一方面强调的是无论何种被接受的意见,它都产生相应的政治实践。
5苏: 相反, 关于 那些 能看 到 每一 事物 本身, 甚至 永恒 事物 的 人们, 我们 该 说 什么 呢? 我们 不 应该说 他们 具有 知识 而 不是 具有 意见 吗?
这里指a之为a,和b之为b之间,共有的东西。一种普遍的原则。正义就是基于这种普遍的原则而言的恰当。这普遍原则作为逻辑位置的指出,就是理念所占据的位置。它们是同一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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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于行动而言,意义对于语言而言,不同的表达式可以意谓相等。就是说,语言的使用归于意义的表达。阅读时用自己的语言表述一种理解,就是例子。
而目的本身又可以还是可以归于某种一般的诉求。就此而言,目的的实现,它是客观的,可以看作主体的某种需要的满足。在这里,目的仅仅是对于这种主观诉求的满足。我饿了时想吃东西。我找到一个饼子吃下去。但是如果有碗面,也是一样可以充饥的。审美会对于对象更挑剔,区分某种非此不可。但是w在哲学研究中印象派绘画的例子中指出,一个人描述了如此这般的一幅画,另一个人划出了色彩使用上全然不同的一幅画。前者说就是这个感觉。可见审美中可见的东西和可思的东西(感觉)有逻辑上的不同。它们之间还是语言和意义的关系。
语言和意义之间,语言在用法里表达意义。置于用法中的语言就是通达意义的梯子。问题是可以使用不同的语言和不同的用法说出同一个东西。从语言到意义的道路,如同上山的路,到达山顶的路径有很多。但是到了山顶,并没有必要说非要某条路径不可。就是说,意义是可以脱离特定表达式的。路径、梯子、语言只是某种工具,语法不对实在负责,指出语言本身并不就其自身之内的本质给出意义。
从语言到意义始终是一个根本不同的东西之间的跨越(如果把语言看作独立的对象)。或者说,语言本身不能看作独立的现象或对象,它只能作为意义的表达中可见的底线说出来的东西,就意义的表达而发生,这个逻辑配置。语言不能脱离意义而存在,语言和意义之间的联系是整体上的逻辑配置。在这种整体的联系中,谈论语言在脱离用法的考察之外就其孤立的自身的本质是一个与语法相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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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的闲暇,生存不再作为唯一的主旋律,或者说不再作为存在的中心,是社会从整体主义过渡到个体主义的条件。
闲暇就是留下一些时间,这时脱离了生存的操劳。在生存中,理性处于一种被动的消极的运用。是一种工具理性。在闲暇时,蕴养一种作出积极运用的理性。它们自身作为轴心而非工具,它们产生自身作为目的的东西,做什么。而非自身作为别的被给予的目的的的承接,对于给予这目的的满足的功用:怎么做好一个东西。
在古代那个整体主义的背景里,也产生逻辑的思想。它们都是其中的有闲的人的工作的结果。一个终日受生存支配而操劳的奴隶,没空(时间上精力上)考虑普遍的东西、逻辑。它心里只有眼前的经验的东西。
从古希腊的公民社会到帝国和一人统治的演绎,后者作为前者逻辑上的理想,已经蕴含于整体主义的文化背景中了。苏格拉底的理想国已经把它揭示出来了。好在还有神权和皇帝分庭抗礼,使得社会没有陷入死板一块,丧失思想的活跃。在权力的二元中为思想留下了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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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就是某个东西之为某个东西的本质所在。
justice、just。
恰当的。近于中文的中庸。但是,一个行为是恰当的,总是基于某个标准或目的的指出。一个普遍的回答是,任何东西,就其自身整体的审视的协调统一。但是协调统一,总是基于某个轴心产生的协调统一。就像w的综观,总是基于某个所思的东西为轴心对于可见的诸多的统一。而这里,那个一,恰恰不是在先给出来的经验的东西,它恰恰就是一个普遍的或一般的一。无论它是什么,它都是一个一。因此,正义的整体的统一,指出的是一种自身意识的突出,突出人对于自身的行为的有意识,突出人的自觉。作为逻辑上的理想,推到头,就是指出任何一都是这种统一的要求的产物。
这里突出的,是一作为多的整体上自身审视的统一的一。是多和一的关系:不是随意的某个一就可以作为多的统一的轴心的东西。只有某个一,它是多的统一的那个一。多和一之间,具有一种意义和实在之间的接契,落实。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从多到一,始终要基于引入一种对于多自身的整体的审视的统一。这个统一的一,却不能看作多自身之中蕴含的东西,既有的部分或成分。质料对于实体而言只是潜能的,不是现实的。只有形式的思想才是对于实体而言整体的东西,它作为实体之为实体的整体上的东西、本质。而质料仅仅是多而非一,不是整体上的东西。质料并不分有整体上的是。
正义,某个范围之中某些东西的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在于从多进到一的统一。就从多到一而言,正义指出的是人的行为在总体上统一和一的诉求。协调统一和一之间是一个产生另一个的关系,它们之间是同一的。
人之为人在于这么一种一的诉求。一的诉求就是to be的冲动或机能。在认知中,作为知性概念,是一种机能。在实践中,作为理性,是对于自身行动归拢到一个目的上来的有意识。以及,对于种种诉求(目的的要求及其实践)之间基于一种普遍原则的同一而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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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身边的人舒服,越是亲密的人越是如此,在没有原则性冲突或不得不加以澄清的对立之外,是我们的责任。而并非对立的多样性并不让人紧张。它们反而提供丰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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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以做到一件事,却不能认知它:死亡。人可以自杀或杀人,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但是并不能认知到它。这是知和能之间的一种关系,语境下的关系。类似弗雷格的句子,我们并非基于名称的意谓给出句子的真。现实中我们使用语言往往是反过来,真先于符号的意谓。死亡的做和认知则是在实践里的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让一个人死,但是并不以认知这死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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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体主义到个体主义的转向,语境的条件可能是闲暇的普遍出现。哪里有闲暇,哪里才有反思自审的要求。
古代的哲学是有闲人的思想实践。但是古代闲暇仅仅是少数人的特权。多数人还是忙于生计,不但是身体,还是运思的唯一的轴心。白日操劳而空下来还是挂心其事。心思片刻不得它想。可以娱乐狂欢放纵,但是不可以存在另一个轴心,系统性地作为生存之外地诉求牵扯运思。分心导致生存不能。
古代的哲学,一方面是轴心时代刚刚意识到存在的一。它考虑一种形而上学。另一方面,关于经验,还处于一种忽视。形而上学立起了一个目标,但是怎么由此及彼,还是没有指出来的。
近代则基于经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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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愿驯服于真理,是和智慧的亲缘。
真理不是一个命题,它对一切经验负责。而是,指出一类命题,它们是真的。突出的是在经验的判断上,还是回到经验的审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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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和闲暇作为事实造成逻辑上的区别。前者给出了一个总的目的,使得人的德性作为后于目的的功用。后者恰恰取消的这种目的。基于一种基本的满足和基本的安全感的获得,不再考虑生存。这时,目的不是作为一个常项而是作为一个涵项变项对人给出来。我可以诉求何种目的?
卷四展现出来的人的正义,是一种理性坐在统治者之为统治者的管理其余的东西的位置上。一种管理的做到,同时包含了被管理者对于理性的驯服,自觉接受理性在高于自身的位置上对自身的管理。欲望驯服于理性之下。并非欲望不存在,而是不越界,打破整体的统一。
而正义在卷四,就是一个城邦之作为城邦的利益的维护。城邦之为城邦的本质所在。就是参与城邦的各个部分的各安其位,服从整体上的协调统一所需要的一种秩序或者角色的安排。这里可以把协调统一看作目的,把各安其位看作达成这个目的的手段方式。在各安其位中就蕴含了一种角色之间的秩序,包含理性之为理性就在于负责总体上的协调统一这个目的的考虑,谋划决断,按这个目的管理其余的东西。它并不介入被管理者基于各自禀赋的工作,管理体现在这种禀赋的运用在整体城邦之中过度时的约束克制。(计划经济和集体主义)
被管理者的正义在于一方面是运用禀赋工作,另一方面是服从管理者的管理。一个农夫之为农夫,就是一方面生产作物另一方面接受管理。
但是一个护卫者和一个诗人(提供娱乐而言,娱乐业从业者)的角色就不同于农夫。诗人的受管理在于其本职工作上,受到克制。农夫在生产粮食时多多益善,诗人的娱乐可能让人癫狂过度。这在农夫作为娱乐业的消费者而言,就是对于自身欲望的需要节制。护卫者的使命,和统治者一样,则从不脱离总体的协调统一这个目的,它们天生就是以管理别人为自身的职责。不像农夫的工作对象不是人,而是田地庄稼牲畜。农夫参与城邦,在其生产的职责之内,是多多益善。只有在其消费时,其欲望受到管理者的管理,保有节制。诗人不是在消费行为中,而是就其生产行为,在其职责上受到管理。不像农夫那样多多益善。护卫者的职责则是生来被教育的勇敢和节制。它从不脱离一种不是农夫对于物的关照为其职责也不仅是诗人对于人的欲望的触发释放而是对于人的欲望的管理的原则,一种基于服从统治者而承接的对于欲望的管理,而促成城邦的协调统一。而统治者的职责不在于护卫者那样执行各种管理活动,而是为护卫者协助者给出工作目标。统治者生产理性的思想,护卫者照其执行。
9 正义之为正义,就是无论各种角色,各安其位。做各自该做的东西。在结果上就是整体上总是产生一种协调统一。
它并不对于角色的安排的根据,那个最初的目的负责。在城邦,那个时代,就是如何更好地生存。更好地生存不只是物产更多。富裕在柏拉图看来需要适度。还要考虑护卫者的战斗力,还要考虑整个城邦处于一种其余城邦的威胁的警觉,基于这种警觉统筹整个城邦的安排。
难以脱离生存而是以近代的闲暇为出发点来考虑柏拉图的思想,那时的统治者的职责。苏格拉底到现在来,也会重新考虑统治者的角色的职责安排的。因为面对的根本性的问题变了,所有的逻辑都变了。但是,正义没变,一种自身审视的整体上的协调统一作为普遍原则不变。只是它和人权这种原则不同。正义是更普遍的原则。
10 理性
隐忍 虚伪 无耻共处一室
狂笑者摔门离去
在其余人心里留下空洞
——这空洞恰恰就是理性的缺失
11哲人王 整体主义 生存代理 代理 闲暇
人作为主体,体现在理性上。在城邦中,主要体现在统治者的统治里。在受统治者,体现在自觉接受统治者的统治。
但是人作为主体不过就是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的一的要求。无论审视的对象是一件具体的事情,一个给出来的任务,又或者对于自身总体上所做出来的一切的审视。这就是死亡问题对人给出来的东西。
哲人王的推出,基于个体参与城邦时基于城邦的利益而根据个体的禀赋分工,以某种角色参与其中。
如果某地有富金矿,容易获取的金矿,那么附近的人要不要去捡?还是等矿工来开矿?
这里整体的利益和个体的利益就有冲突了。苏基于城邦的利益,大概会选择后者。城邦或生存的整体作为个体依附其中的东西,只有城邦才是生存竞争中的实体,个体并不独自或独立处理自身的生存问题。这使得城邦获得处理个体利益的代理人的地位。个体把自身的生存的责任托付给整体的城邦,然后个体的一切行为以城邦的利益为目的或标准来规范自身。
这点是近代个体主义全然不同的情况。近代的政府是一个有限责任的小政府,仅仅负责整体上在法制,国防,外交,基本的教育,医疗等基本规则的守护,并不对个体负有完全的责任。
个体自身通过城邦完全代理和负责自身的生存,或者个体自身直接面对生存,作为个体负起自身的生存的责任。这里的问题不在于生存本身,而在于满足生存之后的关切的安排。人有闲暇和满足生存之后余出的精力来时怎么处理这闲暇和精力。理想国的问题在于把生存绝对化,它成为不知餍足的目标,以致泛化为唯一的目标:在人可诉求的东西上,只有生存这个选项。在生存没有满足以及得到一种基本的安全感或可预期之前,这个分歧并不构成现实的问题。但是,在此之后,普通人具有闲暇后,这就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了。闲暇是人从生存重负之中解脱出来后呈现出来的人自身。怎么处理闲暇?就如同死亡问题中人活着的意义问题,它超脱了一切生存的考量对人发问。生存的东西在闲暇里都不是事情。这里要求的是人的一种自由的,自主性的唤起。在这里,目前看来,能够唤起的还只是人的一种有意识。自由才只是落到有意识上面。但是,这是指出的一个可能性空间和给出一个选项之间的关系。有意识并非一种完满的答案。
完全代理的关系,使代理者的城邦成为在先于个体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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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和禀赋之间的关系
禀赋作为一种先天的特征。和人的使命或职责或目的,是两回事。目的决定对于禀赋的用法。
禀赋还有两层含义。一层是能力。先天对一些东西敏感擅长。敏感也成问题。譬如一个大力士,体力好作为他的禀赋,和智慧有关么?似乎没有。但是一个人亲近色彩线条,善于绘画。这里可以谈论一种敏感。另一层是主观的偏好,喜欢。一个大力士之为大力士在于其体力好。而体力好算一种生理特征,并不联系到智慧的特征。没有生命的机械可以更有力量。而一个对色彩和线条敏感的人,会把这种敏感作为一种感性接受性带入对于一个世界的感受和创造中。禀赋由此决定了客观世界的呈现方式。某种主观的看,感受。
它渗透进实践中的使命的决定。
并且,个体的行为和禀赋之间,并不直接发生联系。行为总是取决于目的的给出。整体主义的城邦生活只有在生存成为使命后,个体所考虑的东西难以脱离生存如同重力一般的约束时,才把生存设定为个体的目的。然后才有随后的城邦代理人的生存,而人基于某种角色参与城邦。人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参与城邦,基于城邦利益的最优。人不需要考虑自身的生存,个体直接在自身行为中考虑自身的利益。
闲暇如同脱离了生存重力的约束的飘起来。使用生存使命或生存为轴心所规范的逻辑不再能处理闲暇对人提出来的问题。人在闲暇中的统一。
w的语言游戏也讨厌闲暇。把它看作哲学病的兆端。这里有w处理的问题的局限性的揭示。
如果考虑到人的种种需要,如果生存是一件近代社会这样8小时工作制就能解决的问题,还有周末,节假日,年假,那么生存问题就限制在8小时之内处理掉了。余下的闲暇所提出的不再是生存的要求,人可以考虑更多的生存之外的需要。并且进一步,这些需要的考虑和满足,也会反过来约束工作本身的边界。工作不再作为人的使命,如同城邦中的个体以某个角色作为自身无限的使命,把一种工具理性泛化为绝对的理性。把它看作自身的使命,分有正义的东西。
要点在于划出边界。生存现在是有边界的。它不是唯一的轴心。不再占有对于人的使命的规定性。生存在生存之外就约束自身,在闲暇里退隐,让给别的东西的考虑作为规范行为的轴心。
13
哲学考虑的是现实或现象的何以可能,在反思中的认知的意义上
康德考虑自然现象的经验的可以可能
w等近代思想考虑人的世界,社会生活中人之间理解的何以可能。这基于人之间某种理解在本体上在先的社会生活作为现象作为现实的给出来
它并不在现象的构成或产生之外考虑理性的某种自由使用。一种泛化的理性,脱离了靶子的子弹,力比多
14 正义作为一的诉求,它总是一种激情,是超越时代的
justice,just。如果对于正当、正义没有诉求,那么人之为人作为实践层面而言,在to be的一而言,就局限在在感官所给出来的欲望、在文化制度的传统中就一种公共的这样做就可以得到这样的结果的东西的指出中可以要求的东西之内。这样,生活世界就局限在本能或生理的诉求,和文化制度的传统所给出的逻辑空间之内。可是,它们并不能函纳正义的诉求。正义的诉求是一种理性,并且,它是一种先于目的的或者说基于多对于协调统一的一(它在实践中就是目的)的存在的诉求。正义总是在经验中引发种种逻辑上可以指出的种种东西的正义:正义的城邦,它是什么样子的;正义的个体,它是什么样子的;等。
文化制度的传统所指出来的只是一些可以做的东西,可以在公共生活中表达和理解,并且有赖于这种表达、理解和遵从规则的下一步所构成的社会协作所达成的事情。但是,需要向它者表达和为它者所理解的东西仅仅是个体所要求的东西中的一个部分,个体的to be最终是回到自身之中。这就是自身审视所要求达到的协调统一。放在做出来的可见的东西而言,就是一个人种种做出来的东西之间的协调统一。这已经超出了语言游戏的综观的范围。语言游戏局限于一件事情。但是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要求的是所有做出来的事情之间的一种秩序的具有,达成一种总体上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这就要求人基于何种目的去做一件事情。就语言游戏而言,这里要点不是理解一个语言游戏,而是基于理解的基础上,我为什么要参与一个语言游戏,为什么去做它。在生理诉求的基本满足,在社会生活的基本需要之外——它们相应于人的生理生存和社会生存,人基于它们的实践归拢于它们作为目的作为所考虑的东西之下,种种实践之间是相互断片没有统一的情况——在劳作之间的闲暇里,怎么处理这种断片的东西之间的缺乏统一?闲暇使得这些断片或碎片呈现出来,而自身意识、意识的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作为要求对自身提出来。这就是to be的诉求。但是这里不是认知问题,因为这些碎片或多都是自身做出来的东西,而非单纯的被给予的东西,我可以赋予碎片以一种整体上的东西(意义)的承载,通过控制做事情中分寸的控制,做到什么程度的把握,做或不做一件做得到的事情的自决。这里凸显一个整体上超越的目的意识的自觉。
那么,什么可以是这种统摄种种自己做出来的东西之间协调统一的东西,使得做出来的东西就处于这种整体上的一而言是正当的或正义的?这几乎就是正义的标准问题。它一定是超越的,先天原则。真的诉求可以看作一个。第五卷就引出了知识和意见的区别。
但是真指什么?毕竟认知中有真。关乎现象的经验中有真。关于自然现象的认知的真,这认知已经是一种人的活动。但是认知毕竟有别于实践。实践还在于自身做出来的可见的东西作为多,它要处于一种协调统一的要求之下。这可见的东西的协调统一还只是一种理解和遵从规则的东西,它的协调统一还局限在一个事情之内。关于正义的诉求,所考虑的是做出来的一件可思的东西,它和别的可思的做出来的东西之间的协调统一。这就引入一种人的to be的自觉,一种原则性,或者说作为生活世界整体上的理性:人可以诉求何种目的?这恰恰是死亡问题中现实地要求的东西。
正义之为正义,就是在这种超越性的诉求而言,总是激荡人心。它是人之为人的内在的,或逻辑上潜能地具有的——只要去考虑它就总是浮现的——自身协调统一的诉求,是人的to be的激情。
而苏格拉底指出的城邦的正义,那个时代的城邦之中生存的人的正义,指出的是局限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的正义。但是,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作为正义的定义,却是冲破时代背景的局限的先天的存在诉求。正是这一的诉求,一直到现在,还是同一个东西,还是能够指引现下的现实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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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哲学,基于我们已经做到的东西、现象,指出我们如何做到它们的根据的东西,一些普遍原则的东西。从而,这些原则可以进一步指引我们的理性自觉。使得我们日用而不知的东西,基于它们做到的日常现象,在日用之外的场合,在理性的积极运用的场合,一方面是克制一种无意识地惯性地这样使用它们;另一方面,在日用地东西之间的总体审视上有意识地提出理性的要求。但是后者的理性,和前者所分析出来的原则或正义不同。前者是后于经验的或后于目的的合目的性。后者却是先天原则。但是它还是具有日常的基础:自身所做出来的种种东西之间的协调统一。它基于自身审视,自身意识。它要求的是一种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的一。呼唤的是自身的种种做出来的东西具有一个一。这就有赖于做事情的时候先要有一个一的认知在先,然后才能按照其作为原型或作为原则做出符合其规范的东西,这样做出来的东西之间才有一种整体上的协调统一的基础,它们才能归摄到一个一的统一之下来。
在实践上,或者践行上,这个一是一切的开端。实践由于w的哲学研究所指出的目的对于理解和遵从规则的规范性,有其含义了。为表示一种区别,表达一种目的的原则性的存在,这里使用另外的词语。践行是一个比较恰当的词语。
实践强调理解和遵从规则,强调社会协作,强调社会生活的得以可能的基础。但是践行并不突出社会协作,不强调被它者理解,它强调的是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这里和宗教信仰的主观性衔接。我要求的东西在于把它做出来,做出来的东西的目的在于造就我之为我的存在,它可以不需要它者的参与和它者的目光,不以它者的理解为条件。这是一件内在的东西。人作为主体的to be的诉求。一口先天之气。
康德的道德,也可以看作正义诉求的一个解。但是,这个设问并非只有一个解,而是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具有各自的回声。不同的回声之间,体现出来的也恰恰是时代之间的变迁。古希腊的城邦生活的正义,已经明显不是近代社会的正义了。而正义从古希腊时代的整体主义,进到进到的个体主义,后者强调人之为人的一些在先于整体(社会、国家)就指出来的不可动摇的先天原则(天赋人权)。和古代比较,古代仅仅为了整体的目标(生存),可以毫不顾惜人自身的需要(生存之外的要求)。可以把古代看作仅仅回应了人的生存诉求的情况。城邦的正义仅仅是对于个体的生存的回应。这就是人类建立城邦的完全的目的。而把近代看作超越个体的生存之后的要求的回应的情况。在还是回到个体来看而言,古代和近代的高低就一目了然了。马斯洛的人的需要的层次模型可以作为一种框架解释这个比较。
在现在,也还是能在个人的日常里看到它们的影子。一个人生存成问题时,会焦虑,会满脑子优先解决生存问题。他在考虑事情怎么做事情时,就会自然落入一种和城邦的正义可以类比的情况里。可以为了满足生存以及生存的安全感,拿别的东西作为代价换取其利益。但是,一个人基本解决生存问题后,别的需要就自然浮现,相应的是闲暇的出现。闲暇不但是客观的8小时工作制中的8小时之外。一个生存成问题的人,会在8小时外接着做另一份工,或加班或接着琢磨工作上的事情。只有生存有基本的安全感,才会在工作之外另有考虑。闲暇特指的是对于基于生存的要求而言不得不工作之外的东西。一个人基于兴趣做一个东西,可以看作闲暇之中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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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是唯一的。它就是马斯洛的需要模型自下而上的考虑。首先是生存。然后是安全感。然后是社会中的位置。爱。尊重。自我实现。
(1)生理上的需要。
(2)安全上的需要。
(3)感情上的需要。
(4)尊重的需要。
(5)自我实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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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基本内容
(1)生理上的需要。
这是人类维持自身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包括饥、渴、衣、住、行的方面的要求。如果这些需要得不到满足,人类的生存就成了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说,生理需要是推动人们行动的最强大的动力。马斯洛认为,只有这些最基本的需要满足到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程度后,其他的需要才能成为新的激励因素,而到了此时,这些已相对满足的需要也就不再成为激励因素了。
(2)安全上的需要。
这是人类要求保障自身安全、摆脱事业和丧失财产威胁、避免职业病的侵袭、接触严酷的监督等方面的需要。马斯洛认为,整个有机体是一个追求安全的机制,人的感受器官、效应器官、智能和其他能量主要是寻求安全的工具,甚至可以把科学和人生观都看成是满足安全需要的一部分。当然,当这种需要一旦相对满足后,也就不再成为激励因素了。
(3)感情上的需要。
这一层次的需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友爱的需要,即人人都需要伙伴之间、同事之间的关系融洽或保持友谊和忠诚;人人都希望得到爱情,希望爱别人,也渴望接受别人的爱。二是归属的需要,即人都有一种归属于一个群体的感情,希望成为群体中的一员,并相互关心和照顾。感情上的需要比生理上的需要来的细致,它和一个人的生理特性、经历、教育、宗教信仰都有关系。
(4)尊重的需要。
人人都希望自己有稳定的社会地位,要求个人的能力和成就得到社会的承认。尊重的需要又可分为内部尊重和外部尊重。内部尊重是指一个人希望在各种不同情境中有实力、能胜任、充满信心、能独立自主。总之,内部尊重就是人的自尊。外部尊重是指一个人希望有地位、有威信,受到别人的尊重、信赖和高度评价。马斯洛认为,尊重需要得到满足,能使人对自己充满信心,对社会满腔热情,体验到自己活着的用处和价值。
(5)自我实现的需要。
这是最高层次的需要,它是指实现个人理想、抱负,发挥个人的能力到最大程度,完成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的需要。也就是说,人必须干称职的工作,这样才会使他们感到最大的快乐。马斯洛提出,为满足自我实现需要所采取的途径是因人而异的。自我实现的需要是在努力实现自己的潜力,使自己越来越成为自己所期望的人物。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基本观点
(1)五种需要象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但这样次序不是完全固定的,可以变化,也有种种例外情况。
(2)一般来说,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就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行为的动力。相应的,获得基本满足的需要就不再是一股激励力量。
(3)五种需要可以分为高低两级,其中生理上的需要、安全上的需要和感情上的需要都属于低一级的需要,这些需要通过外部条件就可以满足;而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高级需要,他们是通过内部因素才能满足的,而且一个人对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无止境的。同一时期,一个人可能有几种需要,但每一时期总有一种需要占支配地位,对行为起决定作用。任何一种需要都不会因为更高层次需要的发展而消失。各层次的需要相互依赖和重叠,高层次的需要发展后,低层次的需要仍然存在,只是对行为影响的程度大大减小。
(4)马斯洛和其他的行为科学家都认为,一个国家多数人的需要层次结构,是同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文化和人民受教育的程度直接相关的。在不发达国家,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占主导的人数比例较大,而高级需要占主导的人数比例较小;而在发达国家,则刚好相反。在同一国家不同时期,人们的需要层次会随着生产水平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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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的阅读,回到近代。我们对于正义的诉求,古今不变。但是不同时代下正义的含义,则在变化。我们可以就一种内涵而言,正义就是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把它看作具体时代具体人物事情的正义的考虑的原则。它是种种正义所共同分有的东西。柏拉图的理念。就是实践中最初的原则性。但是原则并不构成任何具体的东西。具体的东西还要把原则置于具体的语境之下进一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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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在于取消消极的,人作为纯然的受规定性。
虚无是闲暇的第一幅图景
存在主义是不甘虚无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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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刚来 在自身之内为它廓出了一个空间
孩子大起来 慢慢的 它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想和它亲近 并需要我去认识、了解 如同一切事物的认知那样需要从可见的东西探究其可思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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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就是一种代理,一种决断。类比自然现象之于其原因的自然规律。意志本身就是一种直接给出来的现象,在了解其原因之先它就直接给予出来了
类比整体主义的城邦代理了人的生存的情况。人不再在城邦的利益之外谋划自身个体的生存的利益。人把生存托付给了城邦的生存,从而达成一种人奠基于整体的城邦之上的生存。
苏格拉底的智慧,局限在生存的利益的考虑。哲人作为爱智慧的人,在基于禀赋而角色分工里,城邦的统治智慧的角色,考虑的是城邦的生存。个体的利益,也还是基于生存的功用的考虑。这样,可以把苏格拉底的智慧看作一种基于目的在先的功用。但是,苏格拉底的基于城邦的正义之为城邦的正义,个体的正义之为个体的正义所在的,是对于同一个正义的分有,从而指出正义作为一种普遍原则的东西。这是从目的在先的功用进到普遍原则的巧妙的一步。
苏格拉底的正义,还是一种基于目的的功用,这种功用协调统一起行动来。这里还不是协调统一的要求先于功用或目的的指出
回到三种善 结果好和过程好的几种可能情况。其过程好体现在协调统一上。结果好则是满足某种功用。
协调统一和合目的之间,后者始终还是目的在先,前者则是目的在后于正义。苏格拉底指出的正义,是后者的普遍分析,还是前者的某种原则的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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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 正义 的 人 不许可 自己 灵魂 里 的 各个 部分 相互 干涉, 起 别的 部分 的 作用。 他 应当 安排 好 真正 自己的 事情, 首先 达到 自己 主宰 自己, 自身 内 秩序井然, 对 自己 友善。 当他 将 自己 心灵 的 这 三个 部分 合在 一起 加以 协调, 仿佛 将 高音、 低音、 中音 以及 其 间的 各 音阶 合在 一起 加以 协调 那样, 使 所有这些 部分 由 各自 分立 而 变成 一个 有节制 的 和 和谐 的 整体 时, 于是, 如果 有 必要 做 什么 事 的 话—— 无论 是在 挣钱、 照料 身体 方面, 还是 在某 种 政治 事务 或 私人 事务 方面—— 他 就会 做起 来; 并且 在做 所有这些 事情 过程中, 他 都 相信 并 称呼 凡 保持 和 符合 这种 和谐 状态 的 行为 是 正义 的 好的 行为, 指导 这种 和谐 状态 的 知识 是 智慧, 而 把 只 起 破坏 这种 状态 作用 的 行为 称作 不 正义 的 行为, 把 指导 不和谐 状态 的 意见 称作 愚昧无知。
卷4 正义是什么?
如果 我们 确定 下来 说, 我们 已经 找到了 正义 的 人、 正义 的 国家 以及 正 义人 里 的 正义 和 正义 国 家里 的 正义 各 是什么 了
这里的正义还是一种合目的性。那么正义本身是什么?是合目的性,还是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目的在先还是原则在先?这是根本不同的
就目前看来,还是一种合目的性带来的行为合事情的安排之间的系统性,协调统一。
关于求真,在实践上,就是本质的把握了:理解而非认知。突出理解和认知中真的区别。
知识在统治术上,就是关乎正义了。这是哲学所考虑的东西
苏格拉底的正义不对整体主义的背景负责。如同手段对于目的的符合,它并不规定何种目的。
看看后面对于正义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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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的东西总是基于某种逻辑某种概念之下无限的东西
绝对的无限是空洞的 没有东西被说出来 没有意义
自由不是绝对的东西,而总只是在有限的事实中进一步新的有限而确定的可能性的要求。它要在有限的步骤里一步步做出来,要落到实处。绝对的自由不是在结果的东西上,不是思想,而是指一种进一步可能性的考虑,基于反思自身的协调统一的要求。
后者就是正义或正当。由此正义就是指出一种反思或自身审视的要求,对于这种反思的要求作出落到实处的回应的要求。
现实就是无知 也是从无知到判断迈出的一步 如果能够做到 或者有根据地,或者随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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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世界中 为它人留下空位。这空位不是处于我的逻辑之下的对象,如同句子中对象置于概念的不满足性的空位之中,而是这空位是自带逻辑形式的东西。它可以有别于我的逻辑思想自有一套。我所要做的是在交集时,认知它,作为事实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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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有无意义 使命。作为被给予的受规定的东西而言,它们只是明面上的东西,实在,它们自身不是意义。就此而言,人的行为作为以被给予的东西为轴心所规范的东西没有意义。 生命有意义,在于自己去造就什么。to be。没有先天的使命,但是有自己主动的造就,自己赋予自身使命。自己探寻和造就自身的意义
条件句在实践中为某种有意识的或者说目的可预期的行动提供了基础。它的运用在于实践而非认知
25 城邦的正义、城邦中个体的正义/整体主义的正义、个人主义的正义/正义 离开人没有正义可言
理念是某物之为某物的原因所在。本质。人之为人,在于它作为主体而非客体。
城邦的正义和城邦中人的正义,由于它们分有同一个时代背景,一种目的诉求,而具有两者的正义之间的共性。同一种德性。
这里的德性还是置于时代背景中的赋有内容的德性。或者说。整体主义作为背景,指出了两者正义或德性之间的同一。这里还并非指出正义之为正义的脱离背景的普遍原则,即自身审视中的协调统一。
类比康德的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和知性之间的不同。后者结合或涵纳了多方面的感性形式。城邦的正义和其中个体的正义也是这样,涵纳了时代背景:整体主义。而正义之为正义,可以从城邦主义的正义的本质里分析出来:整体主义的正义和个人主义的正义之间分有同一个正义,正义就是一种脱离时代背景的只是关乎人的行为方式:自身意识,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