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弃
我正拿着的这款步步高,是二零零一年卫婉高中毕业考上大学时,姐夫送她的最新款,当年售价一千一百块。二零零四年她大学毕业,换了新手机,我把这个手机接过来,花了四十块钱在三门峡百货楼换了块电池。虽然后来我也购置了智能手机,这款小手机我却一直用着,手机卡插在她身上,随身带着,又小巧轻便,又不用担心耽误事——她只需要每周充电一次。
零六年卫婉自己购置了最新款的苹果六,最近听说是退役了。刚刚买了一款华为。
这许久,智能手机换了一个又一个,还是这款非智能小手机不离——她不离,是因为我不弃。
刘爽每每说:“妈妈拿着这个小手机,不怕人笑话吗?多丢人呀——人家都用大手机,就您拿着个小手机!”
“丢什么人?我用我的小手机,又不妨碍任何人。”
我又不是不会使用大手机,只是不想受它束缚而已。再说了,不论是大手机还是小手机,都是我掏钱买的,与别人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我用苹果手机别人就高看我,我用小手机别人就低看我?退一步说,街上的人高看或者低看我,于我,又有什么区别?
不弃日子是自己过的,不是光为了别人看的。
“你若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不仅适用于人和人,更适用于人和物。——许多时候,不是物品坏了,而是我们主动丢弃了它。
我家的九阳豆浆机,是零八年买的,四百二,当年的最新款,第四代。后来,又出了五代六代,现在恐怕已经是十三代不止了。豆浆机只要是打豆浆,有全豆豆浆、五谷豆浆和蔬菜汁以及玉米汁的功能,这已经够用。后来有的机子可以打干豆子。在我,只要提前一晚泡好豆子就行,何必急急慌慌打干豆子?
现在,第四代的豆浆机,还在每天为我们服务,没有任何差错。其他的,那怕是十四代,都无我们没有关系,是不是?
九七年,我在三门峡百货楼花了七十二块钱,买了一套睡衣。当时,这个价钱,其实够贵——因为我的工资才二百快。这套睡衣,长衣长裤,是春秋用的。因为不经风吹不经日晒——睡衣嘛,又不比外衣——她到现在还好好的,我还在用。算来,不到八十块,用了二十二年,也就不算贵了。
我家的杉木泡脚桶,我的谭木匠梳子,我的浩沙胸衣,我的翡翠手镯,我的依波腕表,我的顶呱呱睡衣,我的北京建侬的户外装……都是买的时候,价格不菲,但是,我一旦与她相识,就悉心爱护,我们相处经年,我爱她她护我,日日相伴。当初的价钱,在长久相伴里,愈发地增值。
就像我家的苹果,虽然不好看,但是,她那么乖巧,是别的狗狗不能比的。我虽然不能给她“爱情”,我却可以给她最诚挚的爱。
人,也是上天造物的一部分,如果拥有我们的人,对我不弃,这是不是是我愿意看到的?那么,同样的道理,我们拥有的物品,也渴望得到我们的“不弃”。
我,要对我怀里的和我手里的和我心里的,说:您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