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喜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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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世上带有“老”字的有许多称呼,比如有“老同学、老同事、老战友、老邻居”等,当然还有“老部下、老上级”等。这里的“老”字应该是一个程度副词,是时间上的过去式,也可以说是带有岁月积淀之后的情感包浆,叫的人显得亲切,听的人受用,然而,我却很少有被带有“老”字称呼的机会,似乎只有牟童仔他会用“老同学”来称呼我。
牟童仔是我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印象中的他对学习不太认真,却总能轻松过关,不像我即使为了六十分都很费劲,不过给人最有印象的是他那随和的个性,可以说随和到有些“烂”。
平日里,谁都可以拿他来开玩笑,而他总是乐哈哈地不当回事,不会恼怒或记仇,久而久之,他成了别人的“调味品”,有谁寂寞了,找他说上两句,打趣打趣;在一定的场合,谁感到不自在,也可以拿他说事,以转移话题或制造宽松气氛。
这些拿他开玩笑的人,也就是固定的那几个人,也是班里有能耐的人,这些人引发话题时,都是从一本正经的样子开始的,但旁人一听就知道这是开始拿他说事了,这时只有他本人仿佛没有意识到,他会一本正经地回答对方的问题。如果分析一下语言模式,前者的“一本正经”是假装的,属于带有几个脑子的开题,而后者的他却是实实在在,只有一个脑子在对答,是标准的“一本正经”,这时的两个“一本正经”一结合,就产生了哄堂的效果。按说,起头的那位见达到目的之后,会跟了大家一齐共享快乐,却依然保持着一本正经的样子,别人笑自己不笑,因为跟了笑就显得不地道,是在寻开心欺侮人了。每次这样的玩笑像相声演员中的逗哏和捧哏,不过相声里面的捧哏属于有意为之的迎合,是为了接住逗哏的哏眼,从而引发笑点,而牟童仔自始至终是当真的,没有作假的成分,这样引发的笑点,可说更让人发噱。
牟童仔不仅好说话,还与他那“马大哈”个性相匹配,做事总是丢三拉四,老师知道他是这样的人,做错了什么也只当没看到,至多是摇头或叹息一声,没有人会因此而掮轧他。集中复习时,大家都睡在一个大宿舍,都喜欢坐在被窝里看书,这时的牟童仔更自在了,什么倒穿鞋,反穿衣的事常有,当他蹶着屁股找床底下的鞋子时,小便洞口竟到了屁股上,第一个看到的人不提醒他,而是捂着嘴笑,这一笑马上传给了别人,虽说别人还未知道笑点的出处,就先跟了笑起来再说,待到大家都知道了笑点出处,有那一本正经的人开始问他小便洞口在哪里?牟童仔这才意识到事情出在自己身上,只见他笨拙地旋着身子,左转、右转,努力想找到事情的出处……
牟童仔的行为举止经常成为别人的笑点,即使是有人设局制造的笑点,他也不会翻脸记恨别人,还跟了大家一齐乐哈哈地笑。从经济条件上来说,来自农村的他可说是班里最差的,得益于个性,别人吃肉不一定长肉,他哪怕喝水也都会长膘,加上一副憨厚相,用心宽体胖形容他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那时造的住房,为了增加实用面积,总喜欢在房间顶上留一到两块楼板的空间,用于储存东西,讲究的还会请木工做上门。我们那时的教室也有这种设计,只是从没有放过东西,也没做门,空洞地张着嘴。班里有许多男生吸烟,他也好此一口,有人当着他的面把香烟扔到那上面,意思是你有办法就上去,烟就归你。一般的人会考虑这其中是否有诈,但他只考虑到上去的难度,稍加判断后就把课桌并起来,再在上面放上凳子,脸上是一副“这点事还能难到我”的神情。当他站在上面试着够里面的烟时,下面人就开始起哄,笑他拿不到……等他缩着肥胖的身子,终于钻进隔层拿到香烟想下来时,下面垫脚的台凳早就被人搬开了,这才知“上了贼船”,要知道,那上面半米不到的高度,坐不得,站不得,只能伏在里面,即使顺利下来,也早把上面的灰尘擦了一遍……现在他只有求告的分,说香烟不要了,只要让他下来即可……
一般的人,哪怕是使坏的人,也就是局限于开玩笑,至多是调侃、捉弄,谈不上奚弄和侮辱,这就跟“坏蛋”与“坏人”一样是有区别的,比如当有女的说你是“坏蛋”,——恭喜你,说明她喜欢上你了,下次你尽可再次扮演“坏蛋”的角色,以博得芳心,而如果说你是“坏人”,往往这不是当面用词,而是一种背后评价,是远离你的用词。
如果说牟童仔很“烂”,人人都可开拿他开玩笑,与之相反的则是那些极高冷自尊心忒强的人,这样的人很敏感,受不得半点委屈,同时,也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人。班里有一位来自大城市,或许是为了显示与众不同,也有可能是学不会普通话,反正他从不说标准的普通话,而是夹杂着城市方言。这位除了穿着讲究,在他那狭小的床铺里面还放着一把小提琴,当夜幕降临,宿舍飘出的琴声,这正是他的高雅时刻。他这样子的人,连班上那些油嘴滑舌,喜欢开玩笑的人,也都对他敬而远之,宁可找牟童仔寻开心调节气氛,也不愿意自找没趣。这种人从不正眼看牟童仔,按说,牟童仔与这种人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是不会有交集的,但常在一个空间,难免有碰撞的时候。
这天,牟童仔躺在床上看书,床前的一双鞋像闹别扭一样分散着,有人使坏把其中一只踢到了远处,最后在小提琴铺位下看到了,由于够不着里面的鞋,他就顺手用床上未收起的琴弦勾鞋,却没有留意在床单上留下了手印,琴弦上也是纤维灰尘。小提琴从厕所回来见状,判断是牟童仔的事,就开始骂他,见他不吭声,为了体现自己是神圣不可侵犯,最后竟扇了牟童仔两记耳光……
虽说牟童仔有错在前,但他就是那样一个人,又不是故意的,尽可做出“大人不记小人过”的样子,即使心里看不起他,也不至动手。俗话说打人不打脸,换了别人,哪怕打不过对方,也要摆出拼命的架势……小提琴与来自他那城市的人一样,他们能说会道,嘴皮子厉害,言语上从不落外乡人下风,可是一旦遇到二愣子个性的人,他们反倒会让着你,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比别人高贵,命比你值钱,犯不着与你同归于尽。其时的牟童仔却任由对方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用“忍受”两字是不正确的,说他“烂”也就烂这里。
这次被搧耳光,不知是否从此留下阴影不得而知,而小提琴因为用手接触到了他,是否会用手绢擦手,然后丢掉手绢,也同样不得而知。然而,被打的虽是牟童仔,心理影响却不只是他,在场人不止是惊讶,更有尴尬和跟了受辱的心理感受。不过世界万物都有它自身运转的规律,或是说有它自身的平衡机制,自那次之后,班里更少有人与小提琴说话,都在有意无意地回避或远离他。
二
在校期间说来也很短,很快就各奔前程了。在所有男生中,牟童仔是第一个让人听说赚到钱的人。不过,“赚到钱”与“发财”还是有量上的区别的,感觉这时的他也就是小老板的身价,只是相比原先的他,绝对是今非昔比,属于质上的变化。这期间班里有可能另有人也赚了钱,甚至发了财,只是不为人关注而已,他能让人们传说,是因为他那公众性,只要说到他,没有人不知道,而背后蕴含的意思是:为何这种人能先发起来?这就少不了要探讨他是靠什么赚的钱,最好是那种虽然赚钱,但自己绝不会去做的烂行当,或者是冒着风险的生意,是早晚会出事的,以此来平衡自己的心态。
他能先于别人赚到钱,并不是他比别人更有经商意识,而是得益于他那个性,做事少顾虑,当别人还在观望时,他就做了。赚钱的方式可说毫无技术含量。其时正是纺织品热的时候,可说无论阿猫阿狗,只要弄几台机器都能赚到钱,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就像河塘里有的就是鱼,只要下钩就能钓到鱼一样,如果一定要说他还是有头脑的,那就是他没有跟了别人一起钓鱼,而是把注意力放到了钓鱼人需要的装备上,也就是纺织器材上,然后是不怕失身份的做法上(事实上也无身份可言),到处求爹爹告奶奶,到一些国有或集体企业,低价购得淘汰或闲置的纺织设备,然后稍加整理,重新油漆包装,加价转卖外地人。一时间,到这边来购买这方面机器设备的,都会联系找他。有人说他做这宗生意是盯着钓鱼人的鱼箩赚的钱,当然也有人说他是“痴人有痴福”。
他还有一个特点,兜里有了钱之后,不会遮遮瞒瞒,更不会抠抠搜搜,一有机会就对走得近的说要请同学们聚一聚,“聚一聚”就是由他作东买单,没有人会认为他是赚钱之后的显摆,以此抬高自己,纯属好客,不像有些人发起同学聚会,其目的在于让人知道他的成功,由他买单不过是一种‘“广而告之”的费用开支而已。
之所以要对一些平时走得近的同学说聚会的事,而不是直接发起,或者对有号召力的人提起,而是采用传说的方式,说白了,是因为缺少底气,怕别人一听说是他召集而不参加,为此,还特意说明:“同学聚会时的费用由他负责解决。”好像他只是一种附带,而非由他主导。
所谓同学聚会,无非是因为多时不见了,有机会对比一下彼此的状态,然后在心里感叹一下岁月沧桑。在此之前,各自的好坏已有听说,如果要把听说的内容转化为“相由心生”,则需亲眼所见。对于那些混得好的人来说,是一次新形象的展示机会,以修正别人对自己以往的认识。至于当年在校时期的佼佼者,或者“班花”不“班花”,已不作为真,或是成了“过时黄花”。可以说,同学聚会是没有实质性的,如果一定要说有,那也就是比较一下各自当下的状态,热闹一番,再就是由“大户”出资,让大家嘬一顿大餐而已。
牟童仔表示由他出聚会费用,这样的姿态,可以想象出当聚会的同学到齐之后,召集人说明聚会的费用来源,并代表所有的同学表示感谢时,这时的他不会有作东买单人常有的那种豪气,反而会显得很虚心的样子,仿佛不够资格请客一样。
三
如果有人感兴趣了解他说的同学“聚一聚”,由他作东,最后是否有过这样的机会?——告诉你,同学聚会是有的,但都不是他买的单,因为轮不到他,都是那些所谓事业有成,或是混得不错的同学抢着出的费用,即使是那些混得一般的人,出于面子(不能老是吃别人的请),他们也都会有挨着作东的想法。人生有时说长也长,说短也短,而且每次聚会的间隔时间会越拉越长,可说是聚一次是一次,人们早已忘了是牟童仔第一个提出由他作东的事,但每次聚会只要一提到他,马上会想到他那胖墩墩憨厚的样子和在校时常被打趣的故事。然而,别人虽然不再记得由他作东的事,但他自己从未忘记过,即使不是为了彰显自己,他也要找机会体现一次,不过这是后话。
随着时间推移,同学之间的关系愈加显得无所谓,早已为更重要的社会关系所替代,因为前者只是一种情感需要,后者则是生计之需。大部分人不会没事想着要搞什么同学聚会的,当有人提出时,至多是“随大流”,只有那些混得好的,所谓事业有成者,才会在程度上表现出主动或热忱,并愿意为之付出,而当“混得好”和“事业有成”上升到一个更高层次,这样的人接到聚会通知时,多半会因为“公务忙,脱不开身”而告假,这样的情形也在别人的意料之中,因此也就不会过于在意。除去以上,还有一种人,那就是想把同学聚会当成一次客户推荐,带有目的性,这样的人往往是聚会的倡议者或是发起人,这就要说到昔日的“小提琴”了。
早前听说他做过一阵老师,后来又听说到一家上市公司做秘书之类工作,正确地说那应该是负责文案方面的,如果真是秘书的话,恐怕就不会再次转行了。有可能经常接触公司法律顾问,知道这位律师年顾问费都比自己的年薪还多,要知道,这还仅是一家顾问费用,律师还有其他顾问单位,还有社会案件。接触这位律师次数多了,见识了这位律师除了法律专业这块,其他方面的学识实在不敢恭维,这就有了“他凭什么比我赚得多”的疑问,想着自己如果走这条路的话绝不会输他,这让他有了再次转行的想法。应该承认,他是块念书的料,人说“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他一次性就通过了,由于与那位律师之间的关系,律师所留用了他,条件是所里不养人,不发底薪,要自找案源。不入行不知各行的难处,原先只看到这行做得成功的,哪知许多事情都是二、八定律所决定的,好的与不好的永远是少数,大部分律师都只有口饭吃,发不了财,比工薪阶层好些。虽然没有上下班时间限制,却也没有收入保障。原先认为律师这行无需资金、库存,也不需要管理生产,然而竞争激烈却是通行。律师想要做大不在于熟悉法条,而在于社会关系。为了拓展业务,他很是费了一番功夫,收效不大,这不是他不能干,而是能干的律师太多,这就想到有同学混得不错,有当老板的,有在政界的,还有的在司法部门工作的,如能联系上他们,这对拓展业务定会有用处,只是自知在校时,因为自己眼高,不愿混同一般,在别人眼里属于人缘不好,好在两年律师做下来,没少与人打交道,不说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自觉练就了一套拿人法,认为只要让他接触上有价值的人,就有信心发展成客户,现在的难点是,如何与那些有价值的同学挂上勾?曾动过分别致函的方式,马上否定了,人家不会睬他的,也动过发起同学聚会的念头,然而同学聚会的实质就是吃一顿,不要说混得好的,即使是一般的人也不在乎,倒是“老同学”这一声称呼,犹如一声“老乡”,不说“两眼泪汪汪”,却总也是一种情感维系。说起来律师是替人排忧解难的行当,一旦有谁遇到法律问题,第一个想的就是要找律师,现在不用找,自己送上门,不会有谁拒绝的。至于召集问题,他知道老师在半年前出过一部学术著作,建议老师在同学聚会时,人手散发一本。老师本就对多余下的书籍难以处理感到烦恼,经他这样一说,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处理方式,虽然心痛印刷费用,但总比堆放在床底下沾灰,迟早当废品卖要好。
找老师时,他不忘用红包替代“束脩”。告诉老师,由于老师亲自出马,这次聚会地点放在五星级酒店。他还特地做了聚会议程,让老师主持会议,其中就有他上台发言的环节,适时介绍自己现在从事的专业,这可是他这次召集同学聚会的主要目的。想象着在就餐前的这段时间,他会像一位成功人士那样,挨个握手,发放名片,同时不忘提醒对方,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只管找自己,尤其是那些开公司的,他要单独“接见”,多作寒喧。这次,他要以一个与在校时完全不同的形象展示给人。
由于是老师出面召集的,返回的信息几乎没有人表示不参加,只是奇怪这次为何由老师领头?知道背后肯定会有真正的发起人,有的就以是否需要赞助费用来试探,这时老师才说出了真正的发起人。
四
聚会日,老师计算着人数带来了自己出版的书,还提前在扉页上签了自己的名。昔日的提琴手,现在的律师则西装革履,这在带有休闲味道的同学聚会场合显得有些特别,但作为从事律师专业,或是说一位成功律师来说,则是通常的职业着装而已。
作为真正的发起人,是聚会的当然主角,而到会的也就是他的配角,配角越多,主角也就越是耀眼。然而,不要说预定签到的时间,直到用餐时间,才发现实际到会人数与应到人数相差三分之一,而且与会者“女姆姆”居多,仔细一看,自己希望到场的人可说没有一个到来,好在这次聚会是以老师的名义出面的,一定程度上老师与他的难堪程度是相等的,老师还指望通过今天消化掉余下的书籍,现在与预计分发的数量相差很大,意味着还有相当数量还得再带回去。让老师感到欣慰的是,律师在发言时,特意提到了老师的这本书,还作了内容介绍,言辞之间不乏崇拜之语,这让老师听起来很是受用,更主要的是,要不是他带头付书费,大部分人认为是老师赠送的,因为扉页签名处用的是“惠赠”来表述的。
由于参会人员与预计的人数相差很大,律师赶紧找了酒店负责餐饮的经理,商量能否退掉三分之一的餐桌,经理说餐饮食材都已备好,是不能退的。他无法想象多余的桌数在没人入座的情况下,依然在不断上菜,哪该是多么难堪的场面!都有了宁可不要上菜,照样承担费用的想法……最后还是由老师出面找关系,多出的桌数按成本价结算。
由于大部分来的是女的,男的勉强坐了一桌。牟童仔当然也安排在这桌。对律师来说,这位能来,是出乎意外的。此前,曾听说牟童仔做纺织设备赚钱的事,当到会人员完全没有达到预计人数,尤其是班里所谓的“成功人士”一个都没有到场的情况下,牟童仔今天能来,可说是“貂不足,狗尾凑”。待到酒过三巡,进入相互敬酒阶段,他端着酒杯走到张同学的身边,少不了各自作了一番近况介绍和家事唠嗑,当听牟童仔说儿子下半年办喜酒时,这位昔日的提琴手,今日的律师所主任(名片上是这样反映的)立即说:“童仔,儿子办酒时,一定要通知我……”在旁人看来,两人之间仿佛从未发生过什么一样,用“不计前嫌”都是多余的,出现这样的场景,要么是牟童仔具有了博大胸怀,要么还是那句老话,他的“烂”,都烂到骨头里面去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当年的小提琴脱胎换骨了,变成了另一个人。
作为今天同学聚会的发起人,对于今天的效果,无论是成功的记录还是失败的告终,依然“没有不散的宴席”。在他告别完最后一位同学,有服务员在问,剩余的酒和饮品是否需打包时,看到杯盘狼藉的桌面上还留有许多自己散发的名片,一想到很快就会与那些残羹剩汁一起成为垃圾,就有了“惨不忍睹”的感受,今天的一切不是一句“无言的结局”所能形容的,暗自发恨对自己说:不会再有什么“劳什子”聚会了,一切远去吧!
五
话说牟童仔做纺织设备挖得“第一桶金”之后,好景不长,很快这一行就像许多生意一样,到了无钱可赚的地步,这时的城市建设却像摊大饼一样不断铺开着,原先认为“死地方”的村庄,竟有了“砖头瓦片翻身”机会,眼见得村边建起了全国最大的石材市场,市场里许多商家需要房子做仓库,连露天空地也都可用于做堆放场地,一时间,村里家家户户都成了坐收租金的房东,他家光是一年租金就可以首付一套公寓房,三年不到时间就可还清房贷。儿子刚过二十,就不断有人上门提亲,七谈八谈,没过多久,就听说儿子谈的一个对象已经有了身孕,女方怕夜长梦多,就催着领证,由于女方年龄未到,要求先办酒热闹起来,经不住几次三番地催,他想早也是办,晚也是办,那就办了吧。
正当男方犹豫酒席放在四星还是五星级酒店时,想不到女方比他家还大度,说还是办在家里最实惠。其实,这是女方的用心:虽然女儿有了身孕,但并不代表婚姻肯定有着落,听说张家儿子还在与邻村的一位女同学“暗渡陈仓 ”。酒宴办在村上,这是闹的“刘备过江东招亲”这一出,要让近段三村全都知晓张家的儿子已经有了老婆而不是有对象在谈。
牟童仔不是个讲究的人,见女方不讲究婚宴档次,白捡少开支也是好事,于是着手张罗,由于房子的大部分已经出租给了市场,办酒场地不够,婚庆公司有的就是办法,说可以搭建临时帐篷,要多大就多大。在计划餐桌人数人时,这就想到了同学聚会这事,思想何不借此机会一并热闹一下,以完成自己一直想要请同学“聚一聚”的愿望,同时也好让村上人知道我牟童仔也是有许多朋友的,只是有一点,办在家里有些委屈同学,不上档次,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同学如果知道这天是儿子的婚庆日,会不会因为是否需要送礼而迟疑?对于他自己来说,绝无这样的意思,纯粹是为了趁时一起聚一聚而已,只要把话说开,大家都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是不会虚客气的,儿子的婚宴和同学聚会,虽说是两桩事,但其实质也就是在一起吃一顿而已。想到此,事情也就定了下来。
他这次没有找老师出面,也没那面子或必要,而是找了班里几个有头脸的出面召集,嘿,还别说,拜托的人没有一个拒绝,都表示会来。这些人之所以有如此热心,一是各自业内的竞争,加上早已腻烦了的城市生活,一想到牟童仔他那憨厚的样子,就会心生喜欢,聚会放在他乡下家里,犹如一次“农家乐”,可说别有一番味道。
事情定了之后,想到要通知那位律师一声,虽然这次是儿子结婚办酒,但名义上依然是同学聚会,只是办在家里,律师又是那样的人,来了有可能会嫌弃,只是约定的事,无论他来与不来,通知是必须的。律师倒没有拒绝,还主动问了时间,只是还没说上几句话,就说有电话进来了,而且是法院的,急匆匆地说他知道了,到时尽量来参加吧。一句“尽量来参加吧”,让他感觉到不确定,于是在临聚会前他又再次打电话,律师说自己都准备要来的,只是那一个星期接连有三天开庭,实在脱不开身,抱歉不能参加。要知道,律师以需要开庭,比人们常用身体不好作为事由请假更具“公信力”。牟童仔本来还想明确说明这次不光是同学聚会,还是他儿子结婚办酒的时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六
聚会这天煞是热闹,无论是亲戚还是同学,少不了用诸如“灰公公”这样的话题趣闹,但他今天不光是“灰公公”,还是同学聚会的发起人,不能顾此失彼,冷落了同学,亲友那边反正有老婆子和其他人在照应。亲友大部分是乡下人,无论是长相还是穿着,与同学相比都不在一个层次上。为了加以区别,同学的坐位是安排在室内的,相比室外的临时帐篷,犹如是雅座包厢,为了让室内的有同学聚会的感觉,而不是为了他儿子结婚来喝喜酒的,因为那样的话,他自觉是够不上请同学上门档次的,为此,还特地做了一个同学聚会的横幅挂在醒目处,虽然这样,却阻隔不了在外吃喜酒的亲友时常往里瞅的好奇心。
这样的场景,恐怕也只有牟童仔想得到,做得出,换了其他人是绝对不会有的事,但无论是哪种场景,都离不开一个“吃”字。今天不过是借着同学聚会的名义吃一顿喜酒而已,这不,不光桌面上的菜肴里外一样,而且桌上每人一份喜糖也是一样的,如果说前几次还有同学聚会的仪式感,今天除了墙上挂着同学聚会的横幅,其他一无啥,这不就是在吃喜酒吗?这让我想起了类似的一次感受,那是被朋友邀去吃饭,由于非时非节,我还特意问是否有什么事?对方再三说没有事,纯粹是为了聚一聚,临了才知道是人家的寿辰,有那知情的早就备下了礼仪,或是随了份子,只有自己像个傻子一样不知所措。要知道,今天可是牟童仔儿子的大喜之日,为了避免再发生以前那样的事,我观察着其他人是否有这方面的准备,然而根本就看不出有什么端倪,于是就直截了当地问边上的人,他们像没事一样摇着头。当我试图弄清这里面是否有事时,得掌握分寸,不能没事找事,增加别人的麻烦,好像我多会做人似的,那样的话,又是在自找一份尴尬了。
当确定我的顾虑是多余的,事情并没有那么复杂,无需表示什么,内心却又有了一丝无法用文字来表述的感受,不过这是为牟童仔而产生的,他这样做图的是什么?这样想着想着,就有了别人是别人我是我,本着“礼多不怪”的想法,我该做的还是要做,但不能像上一次聚会,律师当众带头付给老师书费那样的做法,那是会讨人嫌的。
当聚会接近尾声时,我瞅准机会,把牟童仔拉到一边,塞给他红包,说是他儿子结婚的贺礼。当他弄清是怎么一会事时,马上涨红了脸,一边往后退,一边嚷嚷着说:“你这算什么?你这算什么?没有这样的道理!”他这一嚷,有人就看这边,原本私下的事,让他这样一嚷,倒像我做了亏心事一样——自认为理所当然的事,反倒成了众目眼中的最不敞亮的人。
……
任何事情,时间过去,事情也就随之而去,然而,我总有种做了亏心事一样的感受,想象着那天,当牟童仔送走同学,开始收下同学聚会的横幅时,他是否会有那么一丁点想法:这些人吃完嘴一抹就走了……然而,我这是以我之心度别人之情,每个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对他来说,这天是他儿子的大喜之日,同学们能来参加聚会,端他的酒杯,是一件看得起他的事,也是做了一桩一直想做的事,今天就是双喜临门。
自那次在牟童仔家里聚会之后,转眼又过了多年,后来再也没有搞过同学聚会,越往后越不会有这事了,大部分人估计早已没有了这份心思。同学之间的关系仅维持在那些彼此走得近的之间,但谁又知道谁呢?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所有的同班同学中,我只加了牟童仔的微信,偶尔翻看微信群时,会看到他晒的图片,依然是一副心宽体胖的样子……这几天天太热,出不了门,闲来无事,就想着要关心一下什么人,这就想到了他,他在感谢之余,对我说,老同学,天凉快些时,叫上些人,一起过来聚一聚。
作者:毛正华
2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