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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生活与幸存究竟有何差别?

2017-09-09  本文已影响0人  祁旴

我最害怕学这三个专业的学生。

第一个是学法律的,其次是学心理学的,最后一个是学医的。

为什么呢?因为在我看来,读书之所以有用,是在于读书人比不读书的人无形之中多了一种权力。思考的权力也好,体验的权力也罢。学法律的人是最能够提现这一特征的,是真正的拿起了“法律的武器”。之前有一个段子,说千万不要和一个律师结婚,因为离婚的时候你什么都分不到。法律本身是要给每个公民一种权力,可有趣的是并不是每个公民对于这种权力都很了解,学法的人在我看来真的像一种特权阶层。他们更了解这个权力,更能运用好这个权力。

学心理学有什么可怕的呢?在与人交往的时候,我们都会尝试判断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性格。对自己的了解,加上对对方的判断决定了我们之间的交往策略,决定了我们之间到底能走多远。对普通人来说,这一切全凭经验,但学心理学的同学却精于此道,你是什么类型的人格?你这种类型会有什么样的表现?会对什么事情做出什么反应?这一切他都了然于胸,在和学心理学的同学交往的时候,感觉自己是没有隐私的,他有可能比你自己都了解你。

为什么会怕学医的呢?医生给大众的映像就是医者仁心,但我最看重的却不是这点,而是他们不会晕血。解剖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家常便饭,普通人看不了什么器官,组织之类的东西,但在他们脑子里这就是一个概念,一个学术名词而已。死亡我们会觉得可怕,但在他们看来,死亡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记得有一次看病,前面有一个患者把拍的片子给医生看,医生很平和的说你这个病已经很严重了,恐怕时日不多。我在后面真的感觉他不是一个医生,而是一个掌管人间生死的阎王。

今天为什么要讲这些呢?

因为有一个作家出生于医生世家,父母都是医生,童年在医院玩的时候,见得最多的就是生死了。自己早期也是全职牙医,业余写作。他的写作风格继承了他的职业特性:

习惯用一种很平常的态度说出我们一般人很难接受的事实。

他就是余华。

作品节选

余华在中国算是一个受众比较广泛的作家了,今天要讲的这本《活着》我相信有不少同学都看过。《活着》是我读余华的第一部作品,阅读体验就是很压抑、很残酷。

下面选自《活着》其中一段:


那天下午,有庆他们学校的校长,那是县长的女人,在医院里生孩子时出了很多血,一只脚都跨到阴间去了。学校里的老师马上把五年级的学生集合到操场上,让他们去医院献血。那些孩子一听是给校长献血,一个个高兴得像是要过节了。验到有庆血型才对上了,我儿子脸都涨红了。

他跑到门口对外面的人叫到:

“要抽我的血了。”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后来嘴唇也白了。

他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

抽血的人对他说:

“抽血的人都头晕。”

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那个医生还说抽的血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的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医生。

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

医生也没怎么当回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

“你真是胡闹。”

就跑进产房去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了之后你有可能会感觉很残暴、很愤怒、很生气,怎么会出现这么不公平的事情?你会觉得一个活活把人血抽干了这件事是多么的可怕。有庆,一个孝顺 、体贴、听话的孩子,就死在了他的善良上、死在了他的纯真上。

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全家人死光,死绝的故事。不光儿子有庆给校长献血,活活被抽血抽死。福贵赌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父亲也被他气死了。母亲得病,他出去买药,被国民党军队抓了,还没回来就病死了,连最后一眼都没见到。女儿是个哑巴,好不容于找了个人好偏头的丈夫,但难产去世了。妻子得了软骨病,最后病死了。女婿在一次工作事故中被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了。外孙因为条件不好,太饿了,好不容易能吃一次饭,吃豆子把自己给撑死了。

余华有一种叙事的魔力,一本二百页不到的书,却包含了种种历史事件国共内战、建国之后的政治运动,几代人的故事都包含在这本并不厚的书里了。拿在手里一口气就能读完。

作品解读

讲到了一般对于这本书有两种解读。

一种是这部作品充满的“正能量”。

福贵身边最亲近的人不断离开他,最后和一头牛相依为命。即使经历了种种不堪,但在田间地头仍唱着:

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真的有一种“帝力于我有何哉!”,一种乐天知命的感觉。

面对妻子家珍的死福贵显得也很从容:

“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留下,不像村里有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

他对自己的生死看得也很淡:

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了,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一个人面对至亲至爱的人们纷纷离世,还能说出这么乐观的话,那真的是太励志了,太鸡汤了。

另一种是这部作品就是叫我们“认命”。

我们中国人有时候习惯讲“命”。命不好怎么办?

就要“认命”。

福贵,一个在社会底层生活的小老百姓。他没有什么知识、没有什么文化,他没办法去分析什么,去判断什么。什么事情对于他来说都是“命”,一场天灾就是“命”,一次人祸也是“命”,上头下来的政策也是“命”。

他没有能力也没有办法去反抗什么,去知道什么,一切就只能当作老天爷的旨意。

“活着”本身就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词,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笔者的看法

记得这本书其中一个日文版自序讲了这么一个事。

余华在一次讲座上,有一个意大利的学生问他一个问题:为什么您的小说《活着》在那样一种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您觉得生活与幸存的分界线到底在哪里?

余华回答道:

在中国,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生活和幸存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

也就是说在我们眼里,福贵是一个经历种种苦难之后的幸存者。但对于福贵自己来讲,这就是他的生活。

人是不可能不经历苦难的,可风雨之后真的能见到彩虹吗?痛苦降临时我们会伤心,会流泪,但我们也能坚强,最后从容走出。这难道不就是我们平凡人的伟大之处吗?

人在意气风发时,能精神抖擞的做成一件事,其实不难。

难的是,在冗长的看不到头的枯燥、迷茫、压力、疲惫里,不灰心、不懈怠、坚韧的往前走。

这样的我们,才是大写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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