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本原理-法律关系

2025-06-01  本文已影响0人  月月_7d01

一、基本构成

1.主体

(1)自然人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有就平等。

【行为能力】

0~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8~1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16~18周岁→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X≤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敌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18周岁以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成立时同时产生,终止时同时消灭。

营利法人=公司+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机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

(3)国家

2.内容

权利和义务

3.客体

物+行为+人格利益+智力成果+新型法律客体(如个人信息、数据)

二、法律事实(变动原因)

1.事件(与人意志无关)

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出生死亡+时间经过

2.行行(与人意志有关)

法律行为:与表意有关,如合同。

事实行为:与表意无关,如创作、侵权。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