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钝与疯狂——为《喧哗与骚动》里的边缘人正名
在翻开《喧哗与骚动》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它是一部多么了不起的作品。我并不明白所谓“意识流”究竟是什么,甚至不知道它的作者福克纳,原来是一位鼎鼎大名的诺奖获得者。书的题名“喧哗与骚动”吸引了我,促使我将它从学校对面的书屋里买下来。当时我十八岁,一个从青少年成长为成年人的年纪,正值高中升入大学的夏天,周身的一切,包括自己,都在嘈嘈杂杂地飞速变化,并且越来越复杂。闷热的夏季,蝉声喧闹。横跨过校门口车水马龙的街道,我拿到了这本书。我觉得这个题名似乎概括了我生活中的一切,又似乎什么也没说。
但当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个章节,我就意识到,这本书远比我的生活复杂得多。班吉、凯蒂、小昆丁、昆丁、杰生、迪尔西……这是一个家族的故事,是属于美国南方的故事,是某种复杂的人生形态的微观展现。所有人都处于同一个家族之中,却各有各的不幸与痛苦。他们人生就好像书皮封面上那副抽象画,纠缠错杂,互相牵制,带有某种宿命的意味: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然而如今却破败不堪。长子昆丁无法忍受妹妹失去贞操而投河自尽,二子杰生是个再冷血不过的实利主义者,而女儿凯蒂则成长为了一个世俗眼光之中“轻佻放荡”的女子,小儿子班吉出生起便患有先天性智力障碍。
在我眼里,所有人物之中,最动人、最精彩的,应是班吉与凯蒂这一对姐弟。他们身上无可逃避的悲剧性与命运感使我既感动又着迷。但我并不是很满意上海译文出版社版本的内容简介里对他们的描述。也许所有对文学经典的简单概括都令人为难,甚至让人气愤。在短短一两百字的简介之中,对班吉的形容是“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而对凯蒂的描述只是“风流成性”。必须承认,这是一个精准、简洁、具有合理性的评价。但这远远不能概括我的阅读感受。在我眼中,班吉与凯蒂并非如此,或者说,并非仅仅如此。
《喧哗与骚动》得名于莎士比亚《麦克白》中的一句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于是,福克纳就干脆当真用“痴人说梦”来开场,以一个毫无理性意识的角色作为叙述者,开启了小说的第一个篇章——一个“白痴”眼中的世界。
这个白痴叫班吉。一九二八年时,他三十三岁,却只拥有三岁小孩的智能。实际上,我并不喜欢称班吉为“白痴”,但在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内容简介里、在诸多谈论班吉的论文里,他都被称为一个“白痴”。的确,班吉是一个智障,他不会说话,一天到晚只会像只老狗一样哼哼唧唧,要么放声大哭,要么流口水,让看管他的黑小厮勒斯特大伤脑筋,连班吉的母亲,康普生太太,都认为班吉是罪孽的产物。从小说中看,班吉的意识是模糊的、无序的、被动的。他不具备正常人的自理能力和理性思考能力。而作为叙述者的班吉,因为毫无理性思考能力,也就没有叙事上的选择与偏向。正如班吉毫不犹豫地将手伸入炉火堆之中,班吉将他所有的见闻与意识流都不加思考地体现在文本之中。比起小说后两部分中早已进入癫狂状态的昆丁,或者患有狂躁症的杰生,失去复杂思考能力的班吉从潜意识里就是透明的,他的叙述极为干净、平静。班吉就像一面镜子,冷静地将他所感受到一切都印刻在文本之中。
两年后,同样是在学校对面的晓风书屋,我用五折买到了一本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福克纳随笔》,随笔中收录了《喧哗与骚动》的两篇序言。我看到福克纳是这样形容班吉的:“没有思维或是悟性;没有形体,没有性别,像生命开始形成时某种没有眼睛、不能发声的东西,之所以能存活、能存在仅仅是因为有忍受的能力;是半流质,在摸索着:是太阳底下一团苍白、无助、对痛苦毫不在意的物体,还没有到成为自己的时间,只除了他能够每天晚上带进自己睡梦——那迟迟到来的光明形象——的那个生气勃勃、勇敢的小人,对他来说那只是一种感觉,一种声音,在任何高尔夫球场上能够听到的声音,也是一种像树那样的气味。”福克纳把班吉形容得像一张白纸,一面镜子。虽然小说中曾说班吉有三岁小孩的智能,但他的思维、意识都如同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这是一种物质的初始状态,是婴儿出生后自我意识尚未形成的时期。班吉好像一个深埋土中的,意识混沌的种子,刚要破土而出,却半途停止了发芽。
班吉有智力缺陷,这一点无可否认。但恰恰因为如此,他才如此纯净,这种纯净就像西方油画中天使周身散发的辉光一样,带有某种神圣的意味。班吉作为一个无理智的个体,他与小说中其他两位叙述者昆丁、杰生是相对立的,尤其是在对凯蒂的情感方面。昆丁爱着她的妹妹凯蒂,但他爱的却是妹妹的贞操,爱的是家族过往的荣耀。这种爱不仅仅是亲情,也不同于众多人怀疑猜测的不伦之爱。它是一种执念,一种复杂而又病态的迷思。这种情感并不纯粹。杰生,一个狂躁的自私鬼,他唯利是图,对任何人,包括亲生母亲,他都极尽讽刺之能事。他的心里根本连爱都没有。这两个人物与班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们相比班吉是复杂的、精明的。然而他们要么疯狂至死,要么吝啬成性,是极致复杂的、过度的理性将他们领向地狱。但班吉没有理性,更毫无智性,这让他就像一只小狗一样忠于凯蒂,忠于温情与爱。福克纳曾说,他对班吉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他让班吉上场,只不过是因为他认为,这个故事要让一个不知其所以然的人物来讲述才更动人。在他眼中,班吉只是一只动物。但福克纳也承认,班吉并不是感受不到温情和爱意。福克纳无意在班吉身上赋予太多,然而这反而造就了他。班吉的感情是纯净的,这是一种愚蠢的纯净,是智障才会有的情感。他听到与凯蒂名字发音相近的词会哭起来,而只要塞给他一只凯蒂的旧拖鞋,他就能平静下来。他每一段的意识流都与凯蒂相关,凯蒂在冬天里握住他冻僵的手、为他和杰生打架、安慰照顾哭闹的他。凯蒂身上树的香气不断环绕在班吉的意识之中。班吉是一团混沌的事物,什么也激发不了他的自我意识,除了爱。正是这“不知其所以然”拯救了班吉,他的情感还是干净、圣洁、不掺杂质的,就像偷食禁果前的亚当。正如班吉停留在生命开始前的某个状态,他的情感也停留在最原始的状态,带有某种神圣的意味。
尽管小说将班吉放在一个极其卑微的位置,众人怜悯且轻视他,但福克纳却在叙事者一面将他无限抬高。班吉的叙述视角俨然是一种上帝视角。而这正是由于班吉是一个“傻子”。前文谈过,班吉对事件的描述表现出了一种不加选择的态度。班吉的脑筋不好用,所以他没有那么丰富复杂的智慧或是情感来帮助他过滤掉一些东西。班吉将一切事物都如实呈现出来,比如杰生与小昆丁在饭桌上吵架那一幕,饭桌上每一个人的言语、动作,他都完全复刻下来,毫无遗漏,似乎他正浮在半空中,用一台录像机将所有人的言行都记录下来。另外,由于班吉对除了凯蒂之外的事物都缺乏主动感知力,他对周身一切与凯蒂无关的事物都采取了一种漠然的态度——这句话还是将班吉形容得过于主动了。应该说,班吉就像一把刀子,插入每一个发生的事件之中,却又与每一个事物都毫无瓜葛,因为他根本就不能领会这些事物的意义。其他两位叙述者:昆丁与杰生,都在叙述之中与周边的事物、与自己不断纠缠,最终他们俩全都血肉模糊,伤痕累累。而班吉却仍然如锋利的刀刃一般闪烁着凛然白光。班吉是一个全知全能的叙述者,也是一个最不动声色的记录者。班吉这种连“态度”都算不上的姿态,就像神话之中的天神之姿。他漂浮在空中,凌驾在故事之上,冷静地注视着这可悲的一家人。
在小说中,班吉在理性与智性方面是绝对的弱者,甚至他的黑人奴仆都能轻易碾压他,连作者福克纳都未必瞧得起他。但从情感与叙事的高度来说,班吉形象却脱离了作者福克纳的笔下“白痴”这一设定,自顾自地,不受控制地丰盈起来,展现出了一种“圣愚”姿态。
在阅毕福克纳为《喧哗与骚动》所写的前言之后,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这个结尾:“就这样,我,一个从来没有妹妹而且命中要丧失襁褓中的女儿的人,便动手为自己创造一个美丽而悲惨的小姑娘。”福克纳没有妹妹,并且命中注定要失去女儿,他的生命中缺少一位花一样灿烂的少女,这个生命的空缺最后由他笔下虚构的凯蒂来补足。“美丽而悲惨”,准确地概括了我对整本小说的观感,也是我对凯蒂这个女性人物的最终印象。即便凯蒂是《喧哗与骚动》之中的中心人物,福克纳并未将她作为叙述者之一。小说中凯蒂视角叙述是缺失的,但凯蒂形象却很丰满。从班吉、昆丁、杰生的各个视角中,我们可以拼凑出一个不完整的凯蒂。她的美丽注定了她的悲惨,而相反,凯蒂的悲剧闪烁着古希腊悲剧的光芒,她的悲惨也成就了她的美丽。
凯蒂,这位散发着树木清香的小姐姐,从幼年时期起她的身上就笼着与她年纪并不相符的仁爱的光辉,特别是当她与班吉在一起时。作为母亲的康普生太太并不能很好地照顾班吉,甚至厌烦班吉,这是人性之中最可怕也最普遍的暗面,所幸她的小女儿像太阳一样明亮温暖。一个年幼的小女孩身上竟然带有母性的光辉,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小说中一部分母性的缺失,光是如此,凯蒂就令人叹服。
而这正源自于凯蒂身上那种对爱的执着。凯蒂的爱和班吉的爱极其类似,他们的情感纯度很高,不掺杂太多的理性成分。而凯蒂的爱更无畏一些。正是这份无畏使得凯蒂身上多了一种反抗精神,一种为了捍卫“爱”而产生的“正义感”。那是班吉的一段记忆:杰生恶作剧搅坏了班吉的纸片娃娃,凯蒂和杰生大打一架,直到杰生哭了她还在打,嘴里喊着要用剪子搅破杰生的肚子。最后被父亲强行拉开的凯蒂回头就安慰班吉,“我明天再给你做多多的”;这就是小说中最动人的片段,这就是凯蒂最美的瞬间。抛开一切伦理纲常的规约,抛开一切所谓“聪明”的判断成规,这种无畏的爱难道不美吗?然而这一切美的东西,最终却导致凯蒂成为这个家族中的异类。
毫无疑问,凯蒂是悲惨的。她未婚失贞,得子后又离婚,最后离家飘荡四海。但我倒不认为凯蒂的悲惨源于此。或者说,我认为以上的一切并不能用“悲惨”这个词来定义。正如福克纳在小说附录中所写:“其实她根本不认为贞操有什么价值,那一层薄薄的皮膜,在她心目中,连手指甲边皮肤上的一丝倒刺都不如。”“失贞”说到底是一个男权话语语境下的词语。诸多文学批评之中对凯蒂的评价都是“生性放荡”。而“生性放荡”一词究竟处于何种语境之下?“放荡”与“敢爱敢恨”也许很多情况之下是同一个东西,但情感所向、态度所指却千差万别。在现代女性主义的眼光下看,凯蒂的悲惨倒不在于她的失贞,不在于她丰富的婚姻经历——说到底这些界定“坏女人”的所谓标准本就是不值一提的。它们远远够不上“悲惨”这个壮烈的词。而作为家族的附属品,作为贞洁的象征,作为亚当的肋骨……被极端伦理道德与男权捆绑的凯蒂,才是悲惨的。哥哥昆丁爱她,又以她为耻;弟弟杰生恨她,讥讽她;班吉不愿意闻到她身上象征成年的香水味;连她那位中学同班同学——如今已经是一位干瘪枯槁的老小姐——都认为凯蒂需要被“拯救。”凯蒂的悲剧正来源于此,她被她所爱的人用伦理道德与男权主义紧紧捆绑,她得不到认可与理解,得不到爱,而理由竟然是那样可笑又畸形。这才是凯蒂走向悲惨的开始。凯蒂戴着家族所赐的镣铐,她的自我在一片绝望的声讨声之中分裂、异化。众人导致了凯蒂的悲剧,而凯蒂也正回望着众人——她的悲剧也正是众人的悲剧。
这一切正像小说中曾经写到的一幕情景:幼年的凯蒂爬上树偷看祖母的葬礼,她的兄弟们站在树下望向凯蒂裙子下泥污的衬裤。这幕情景永远定格于此,暗示了这些孩子此生的姿态。凯蒂永远是那个爬上梨树的孩子,她的裤子被泥水玷污了,但她认为这无关紧要。而树下那些康普生家族的男孩子们,却要用他们的一生来仰望那条玷污的衬裤,他们将这份污垢永远留在心里,乌云一般笼罩着他们卑微的人生。
书本简介上对班吉与凯蒂简单粗暴的描述令我多少有些气闷。作为康普生家族之中少数还具备正常“爱的能力”的人物,班吉与凯蒂不应该被简单地标签化。他们的爱有些愚蠢,有些盲目,像动物一样凶猛,缺少生而为人应有的智慧与理性。但“爱”本是一种本能,一种原欲,一种纯净又神圣的情感。班吉与凯蒂的动人之处也正在于此,当然也不止于此。白痴也好、荡妇也罢,标签化的描述性语句无法掩盖他们身上的光芒。他们甚至挣脱了福克纳的笔触,争抢着发出声音来。
在读完《喧哗与骚动》的夏天,我总想提笔为它写些什么。它让我感动、让我无奈、让我惊叹。但直到三年后,在将这本书带到我身边的书屋已然关张的今天,我还是无法用一种学术的态度好好将《喧哗与骚动》梳理清晰,只能笨拙地为小说里悲惨的小姐姐和白痴弟弟辩解几句。这是一部矛盾而复杂的作品,我们难以希求用高效简洁的语言来概括这部伟大的小说中的任何一个人物,哪怕任意一个细节。它将永远以一种无法被尽言的姿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