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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合同纠纷的四种戏码,你看懂了吗?

2016-06-03  本文已影响185人  二十五岁的老奶奶
亚当准备和上帝握手!

今年年初,读某著名风水大师M女士对我生肖的运程分析,说老奶奶今年有官非。抱着信好不信坏的原则,我只盼着今年平平安安地过完。

没想到会这么准。注定会发生的,还是发生了。

具体情况就不提了,“案件已经全部交给律师处理,暂时不方便透露。”有没有很像港剧里面奸角被带到警局“喝咖啡”后律师挡住记者给他劈开一条血路时说的台词?

开玩笑啦,其实还没有到那个地步。不过我从这件事里面,的确学到很多法律知识。特别想分享给大家的是,诸位万一遇上与合同相关的官非,别以为单方面取消合同就完了。撕掉A4纸扔上天纸屑满天飞虽然很解气(可能你还以为很帅气),但是自己白纸黑字签过名的纸张,只要有法律效力,要解约就必须看清楚里面关于纠纷的条款。

一般来说,一个“正经”的合同都会有终止合同和处理纠纷的条款。终止条款(Termination Clause)多数是说双方在某种情况下,例如其中一方拖着不付钱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对方都有权利选择终止合同,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就可以视为正式提出要求终止合同。在这个里面,还可能附有终止合同后要干嘛,例如马上停工,不继续付钱之类。因为我们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所以就把重点放在处理纠纷上,因为已经给了五千块头款,不拿回来就亏大了!

要研究合同纠纷条款(Dispute Resolution Clause),就必须认识四种解决方法:和解、调停、仲裁和诉讼。通常纠纷条款中都会写明,正式诉讼前必须先尝试其余三种解决方法或其一。原因嘛,当然是打官司又贵又麻烦,等到胡子白了都没等到个结果,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下面就是几个不同条款的例子,别被部分法律用语吓到了,看不懂可以跳过去,但其实很好理解的。老奶奶不是法律专家,电影电视倒是看过不少,让我示范几个剧情给大家看看,听听我对这四种解决纠纷方法的理解哈。

和解 Negotiation:黑社会谈判

大家应该对黑社会电影里面这样的场面很熟悉吧:两个帮派互争地盘,双方去到一个没人光顾的小餐馆,一帮黑衣小弟身藏利器围成一圈伺候着,两个大哥大坐在折叠凳子上谈判。大家面对面慢慢谈,可能双方各退一步就海阔天空了。但是如果其中一方连茶都不沏一壶,还叫了一大桌子菜让对方买单,那就很肯定不欢而散,甚至直接掏家伙了。

这个镜头写成合同里的和解条款,就是这样子的:

In the event of any dispute, claim, question, or disagreement arising from or relating to this agreement or the breach t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shall use their best efforts to settle the dispute, claim, question, or disagreement. To this effect, they shall consult and negotiate with each other in good faith and, recognizing their mutual interests, attempt to reach a just and equitable solution satisfactory to both parties. If they do not reach such solution within a period of 60 days, then, upon notice by either party to the other, all disputes, claims, questions, or differences shall be finally settled by arbitration.   — Source:  adr.org

八十年代星爷演过一个电视剧《盖世豪侠》(对,我知道星爷的时候他还在演电视剧)。那里面出了一句他的经典台词:“坐低,饮啖茶,食个包”。和解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它需要双方的诚意和解决纠纷的意愿,目的是保持双方的友好关系,以利日后的合作。出来混以和为贵,多一个朋友好过多一个敌人。大家有商有量,谈得拢最好,谈不拢拉倒。反正除了酒水茶钱外不需要花钱请人来帮忙,大不了,还有下面三条路呢。

调停 Mediation:居委会大妈劝架

部分纠纷案件中,双方互不相让,想起对方就恶心,根本不想见面。这个时候,就需要出动调停人(mediator)来当和事佬。

有没有看过电视里那些居委会大妈,碰上负责小区里的夫妻闹离婚,无论老婆回娘家老公到办公室住,总有办法找到双方谈心劝架。可惜演八婆、嬷嬷和居委会大妈的好像来来去去就那几个大婶,让人觉得居委会大妈一定会大嘴巴,把人家老婆不孕老公不育之类的隐私传得街知巷闻,又或者劝架变成挑拨。其实当mediator其中的一个要求就是保密性(confidentiality),在很多地方甚至规定和双方的谈话不能作为呈堂证供。另外,具有同理心、亲和力是居委会大妈的优势,mediator同样需要不偏不倚的中立性(neutrality),才能获得双方的信任和合作。

所以说大妈心里憋屈啊,自己职责所在,又不是有瓜子不嗑有毛衣不打去当这个和事佬,出尽主意费尽口水干嘛还被冤枉呢。Mediator则不同,他们都是出于合同规定被请来的。好在调停的成功率还是挺高的,也不需要像仲裁和诉讼那样花大堆时间查找检验双方证据,所以处理得快很多,费用也相对低一些。

现在对照一下这个调停条款,有没有觉得和上面的和解条款很像?

If a dispute arises out of or relates to this contract, or the breach thereof, and if the dispute cannot be settled through negotiation, the parties agree first to try in good faith to settle the dispute by mediation administered by the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under its Commercial Mediation Procedures before resorting to arbitration, litigation, or some other dispute resolution procedure.  — Source: adr.org

美国的mediator一般收费每小时一百到两百块,市政府还有一些提供免费调停服务的机构。由于解决得快(不幸碰到不靠谱的mediator就难说了),大不了也不会超过一千,分摊起来就五百不到。万一调解不成需要启动仲裁或者诉讼程序,那可就不止这个数了。但一定要记住一点:居委会大妈只是来劝架的,能不能劝成还是要看双方肯不肯让步。如果不成,大妈没有权判赡养费或者抚养权,这个只有仲裁和诉讼可以做到。

仲裁 Arbitrition:靖康代师比武

在《射雕英雄传》开头,江南七怪和丘处机比武没有分出胜负便碰上突变,两方都心有不甘,怎么办呢?如果这时候老顽童周伯通恰好经过,必定会吵着要当评判,跟双方都打上一架,再由他来决定双方武功高低。江南七怪当然不肯啊,老顽童是丘处机的师叔,肯定会偏帮他的。倘若这时候洪七公又恰好经过,江南七怪一定会拜托他来当这个评判,毕竟七公看起来靠谱很多。可七公就算不用去御厨房偷吃,也不会趟这趟浑水的:无端得罪全真教还可能被人说自己一个打七个,他又不傻。结果么,江南七怪还是和丘老道商量出了大家都满意的方法,各自找杨郭的后人来教武功,十八年后再由他们来较高低。

仲裁就跟这个差不多,双方要商量并同意找一个大家都认可的arbitrator,由他来裁决结果。这还代表双方同意这个裁决就是最终决定,不能输打赢要,到时候反悔说不公正。下面的仲裁条款就是这个意思:

Any controversy or claim arising out of or relating to this contract, or the breach thereof, shall be settled by arbitration administered by the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Commercial [or other] Arbitration Rules, and judgment on the award rendered by the arbitrator(s) may be entered in any court having jurisdiction thereof. —— Source: adr.org

不过上面说过了,仲裁由于需要评估现有事实和审查双方的理据,与和解跟调停相比通常费时较长。你看江南七怪和丘处机还等了十八年,是十八年、不是十八个月啊!虽然郭靖杨康不用他们养,但是教郭靖这个呆瓜要被气死、教杨康要受他少爷脾气,都是很辛苦的。很多arbitrator都是退休法官律师,没退休时赚惯了,这时候的辛苦费自然也不会收便宜,按小时收费算其实和律师不会差很远。和打官司费用相比,仲裁只是省掉了法庭费,但是仲裁结果和诉讼结果同样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binding)。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虽然裁决结果等同法院判决,但是假如其中一方不满仲裁结果,不能像诉讼一样提出上诉!不能提出上诉!不能提出上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江南七怪和丘道长出来混了这么久,大家讲究的是一诺千金,说过靖康二人比武结果等同双方较量,那就不能事后耍赖说郭靖太笨杨康太帅这样比不公平。江湖事江湖了,难不成还找官老爷来评理么?

所以嘛,如果由你来拟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合同,一定要放一个这样的仲裁条款,不光省钱、快捷,对方还不能说个“不”字。不信你看看这张Discover信用卡合约里的仲裁条款

闹合同纠纷的四种戏码,你看懂了吗?

重点看看最后面大写字体的废话。“如果其中一方选择仲裁,任何一方都不能提出诉讼”,白痴都知道信用卡公司会怎么做吧。虽然arbitrator必须是双方选定的人,不过一般人谁会认识啊,老顽童和七公两位老人家刚好路过也不可能啊,于是结果往往也就是人家大财团说谁就谁了。

上面写的最后一句,还添上说连搜集证据(Discovery)和上诉(Appeal)的权利都是“limited”,多数情况下就等于没有。普通打官司还可以向法庭申请传票(subpoena)拿证据的,有了这个仲裁条款,咱一个小小的消费者还能找到什么资料告人家大公司啊。而且仲裁属于私了,不像打官司一样是公开的程序可以请记者媒体来借借舆论力量的,最后结果就看你运气好不好啰。

诉讼 Litigation:豪门争产

别听我在上面把仲裁说得那么不堪,就一口咬定还是打官司好。首先仲裁当中Arbitrator必须是双方同意选定的人,而且全程都是同一个。即使你不知道对方提议的Arbitrator是不是对方的熟人,好歹你有权说“不”啊。可打起官司来官老爷就不是你可以选的哦,过程当中换几个人也是很常见的。这不是说法官可能偏帮某一方,而是每个法官都有熟悉的官司类型。例如豪门争产官司,处理惯合同纠纷案和专长于遗产分配的法官相比,自然是后者比较好吧。

说起豪门官司,一般明星的巨额离婚官司也就算了,大多搞个两三年也能看到结果。新马师曾、梅艳芳、龚如心这些,统统都是持久战。钱对于他们来说不是问题,反正律师总是要有人来养的,问题是你得把自己家里的事通通都掏出来给大家看。当然也不排除部分人希望以此博取头条甚至哭穷哭命苦换同情,但是当夫妻/伪夫妻需要向法庭交代床第之事、子女/疑似子女需要把自己脐带头发拿出来、在律师盘问之下可能还要出柜,这个时候旁听席上一堆人兴奋地拿着笔做记录,等着你一出门就一轮猛拍。到了这个地步,相信总会有人心存后悔,当初就该私了才是。

对于我等请不起律师的穷人,倘若遇上实在无法避免的官司,也不是无路可走。在很多地方(澳洲、巴西、加拿大、英国、爱尔兰、以色列、纽西兰、新加坡、苏格兰、南非、香港和美国)都有“小额钱债法庭”(Small Claims Court),专门处理数额较低的纠纷案件。各地规定不同,本地的限额是一万块。上Small Claims Court不需要请律师(就算请了,讨回来的钱还不够喂他们呢),必须自辩。那就是说——

老奶奶的五千块可以通过小额钱债法庭讨回来啊!写诗我不会,骂人我还不会吗?

呵呵,开玩笑啦。面对法官时,我骂得优雅一点就好了。

所以,诸位看官请记住,以后人家拿一份合同叫你签字,就算没有时间看那些蚂蚁字,至少也问问是什么东西。“Every contract is a litigation waiting to happen.”官非就像交通事故,别以为自己开车小心就没事,人家可以撞你啊。到时候人家赖帐不赔你怎么办?知道当初你签的保险合同说你可以挑哪一条路走吗?小心能走万年船,别不小心踩到坑了。最后一句:

希望我那五千块可以拿回来,一定给诸位写一个续篇。

【声明:信息参考网上资料。我也不是干这行的,说得不对别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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