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读书笔记-1

2017-04-18  本文已影响0人  芙筱筱Elaine

#微写作# Day7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本章开头从本文作者的理论基础来源出处--达尔文引入,提出了三个问题“生命有意义吗?”“人生目的何在?”“认识什么”,来抛出作者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

而在这个目的拥有两个意义,一个是学术意义,一个是人类的重要性。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则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我们的爱与憎,斗争与合作,馈赠与盗窃,贪婪与慷慨,而有三本书《论进犯行为》、《社会契约论》和《爱与憎》则讨论了以上三个主题,但是与本书的作者是相反的论点,他们错误的假定进化的关键在于物种的利益,而作者的观点则为“红牙利爪的自然”极好的概括对自然选择的现代理解。

本书的论点为: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

作者要论述的观点: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同时基因为了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作者对书中一些概念的定义,

1. 所谓“利益”就是指“生存的机会”,即使行为的效果对事实上的生与死所产生的的影响小的微不足道

2. 关于利他和自私的定义是指行为上的,而不是主观意识上的。本书定义只涉及行为的效果,实践地还是提高这个假定的利他主义者生存的可能性,以及这个假定的收着生存的可能性。

然后,作者使用几个例子来说明他的观点,明显的自私和明显的利他是什么意思。黑头鸥集群筑巢的行为,雌螳螂喜食同类的习性,南极洲帝企鹅的胆怯行为,工蜂的刺蛰行为,小鸟们再看到捕食类飞禽飞近时发出特有的警告声的行为和父母对其子女的利他行为等。以此来阐明如何用基因的自私性这一基本法则来解释个体自私性和个体利他性。同时作者也提出了一个他认为错误的概念,确实我们常犯的概念,生物之进化是“为其物种谋利益”或者是“为其群体谋利益”的概念,实际上将进化-繁殖-物种永存等同推理出,是模糊了进化论的一种思维方式,进而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动物的行为方式一般是为了有利于其他物种的永恒性,因而才有对同一物种的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在以上理论的争辩中,得出了两个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作者偏爱称为基因选择理论)。

个体选择理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个体选择论者承认群体确实会消亡,也承认究竟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群体选择理论:目前已经得不到那些了解的专业生物学家多大的支持,但是仍有直观感召力。在《论进犯行为》中讲到进犯行为对物种保存的功能时,认为功能之一是确保只有最适合的个体才有繁殖的权利。此说法与正统的达尔文学说是相抵触的。而此理论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由于也许它同我们大部分人的道德和政治观完全吻合,首先作为个人,我们的行为时常是自私的,一个群体范围内的利他行为常常同群体之间的自私行为并行不悖;另外国家是我们利他性自我牺牲的主要受益者,而后又出现了一种同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背道而驰、代之以全人类的物种作为我们同情的目标趋向,使得进化论中的“物种利益”这一概念似乎再次得到了支持。

在解释群体选择理论过程中,作者使用了归谬法来论证,同时揭示群体选择理论无法自圆其说的困境,但是对于明显存在的个体的利他行为仍有待解释。在群体选择理论中,同一物种和物种之间的选择是如何进行?物种组成属,属组成目,目组成纲。(例子1: 作为文明的谴责-反对吃人,受到谴责;而对于射杀温顺动物无动于衷;例子2:狮子杀害羚羊)

总结:作者认为从发生在最最低级的水平上的选择出发是解释进化论的最好方法。这一信念来自于G.C.Williams 的著作《适应与自然选择》,运用的中心观点来自于A.Weismann 的“种质的延续性”理论。作者将论证选择的基本单位,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个人感受:

虽然快速把整本书读了一遍,似乎还是对本书中种类繁多的理论不理解,在重新细细阅读中,逐渐考虑作者的想法,站在作者的角度去理解问题,思辨问题。

作者的思路:

1.提出本书的论点的基础

2.提出自己的论点 以及在本书中不论证的观点

3. 本书中对于论点中的一些定义

4.举例说明自己的论点

5.引出两个理论--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并用例子及分析两个理论

6.得出自己的理论,以及自己理论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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