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说保:大开眼界!不同重疾险之间,条款的差别竟然这么大

2018-11-23  本文已影响51人  312b78296bbd

今天,和大家聊聊重疾险挑选过程中三个比较重要的步骤,

话不多说,我们直接切入主题了。

重疾病种这个东西吧,少了、让人不甘心;多了,增加了安全感,却又让人心虚——

人能得这么多病啊!那是不是还有更多的?!

眼下重疾险的升级速度非常快,保障也越来越好,不懂保险的朋友就会因此陷入盲目比较病种数量的误区。

但是,病种并非越多越好,这事儿竹子很早就说过,

如何评判一款重疾险的病种设计,

竹子觉得,首先要看行业规定的病种都包不包含,

这一条主要针对重疾的种类来说。

在保监会的监管下,行业规范的重疾共有25种,记录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这份规范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从2007年开始实施至今。

值得强调的是,其中前6种疾病,是由保监会规定的、所有成年人重疾险都必须包含的病种,分别是: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所以,重疾病种精细考量的第一步,就是看这份重疾是否包含了行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

当然,重疾险发展至今,大部分产品都是包含的;而对于那些包含不全的,即使病种高达百种,竹子也认为不值得选购。

这就有点类似以前上学考试的时候,划重点的知识点不看,非要去看一些无关痛痒的周边内容,真就没救了。

再就是看理赔的条件是否坑爹,这是被大家喷的最多的地方,

通常出现的情况有两种:

一,同一种病在不同公司的产品,甚至同一公司的产品之间,都可能具有差异。

比如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有的产品要求必须是开胸手术才能获赔,而有的产品则放宽了条件,微创的、非开胸的手术都可获得理赔。

再就是对保障时间是否有年龄限制,理赔标准是否要求必须进行手术、是否要求状态持续时间才能获得理赔等,都是需要我们弄明白的部分。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双目失明不保小,老年痴呆不保老”,

双目失明的理赔标准是从3岁以上开始算的,这一项也算是业界标准了,没有过多好解释。

需要说的是老年痴呆这一疾病,有的产品是这么定义的:

“老年痴呆病”不保“老年”,我个人认为,这个定义应该被钉在耻辱柱上。

更多可参考:《一个天大的误解,重疾险确诊即赔付!》

这些藏在字里行间的细节,能够考察保险公司的水准和良心,也能考察代理人、经纪人的真实水平。

很显然,同一种病,赔付标准相对宽松,对被保险人就相对有利。

在选择时,自然而然要选择那些相对宽松的。

最后是看一下重要的补充病种是否包含,

这里的“重要补充病种”,主要针对轻症而言。

在讲这个问题前,竹子想先说一下“轻症是否需要附加”这个问题,

在我看来,对多数人来讲,是有必要附加上轻症的,理由很简单:

与自己承担风险相比,附加的保险费肯定比治疗费用低。购买附加了轻症保障的重疾险,可以降低家庭损失,当出险的时候也可以多一份保障。

当然,以下两种情况可以选择不附加轻症:

一,你的保障已经非常齐全,这个时候完全可以选择纯重疾产品来做补充,

譬如老版康惠保比不上康惠保旗舰版全面,但不附加轻症前提下,它的保费依然是最便宜的,完全可以用来起到提高重疾保额的作用。

二,预算不足的情况下,买纯重疾保障的重疾险也是可以的,最重要的是极端风险有充足的保额保障。

一般而言,附加轻症增加的保费会占到重疾保费的1/3左右,保险本就是一个逐渐配置的过程,等到后期资金充足时再补充也是可以的。

下面重点来看一下轻症病种的设计,

和重疾不一样,「轻症」保障的设计是块自留地,保监会并没有统一规定。

所以判断哪款产品轻症的含金量高,就不能只看数量了,

可以检视一下,如果你买的产品不保这8种高发轻症,含金量可能就要打一点折扣了: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轻度脑中风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较小面积Ⅲ度烧伤(10%)

视力严重受损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主动脉内手术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度脑中风、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这四种高发轻症占轻症赔付的半壁江山,

如果轻症保障不包括这四种,含金量就要大打折扣了。

以平安福为例,四种高发轻症中缺了三种,并且把「极早期恶性肿瘤」拆分成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和皮肤癌三种来充数,

这么鸡贼的做法,真的是气得肝儿疼。

除此之外,同样关注条款中关于疾病的定义,

以发病率最高的轻微脑中风后遗症为例,

有些产品的定义是这样的:

需同时满足非意外原因导致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和确诊180天后仍存在某种状态。

再来看另一种定义:

相比第一种,它的优势是:

一,没有限定脑血管突发病变的产生原因,因意外造成的情况也包含在内;

二,满足条件广泛,只要能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就可以。

显然,第二个条款在疾病定义上,承保范围更广。

再比如心脏瓣膜介入手术,有些产品规定只对“经皮经导管介入手术”这一治疗手段予以保障,

更友好的定义应该是:

除了经皮经导管介入手术以外,“非开胸的经胸壁打孔内径手术”也可以理赔。

再者,现在很多重疾险会规定轻症中的多个疾病只赔付其中一项,譬如:

以下4种疾病只赔付其中1项: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微创冠动脉搭桥术、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和不典型心肌梗塞。

以下3种疾病只赔付其中1项:单耳失聪、听力严重受损、人工耳蜗植入术。

以下2种疾病只赔付其中1项:微创颅脑手术和脑垂体瘤、脑肿囊、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这些疾病之间虽然名称不一样,但都和同一个疾病相关,

从医学的角度看,这样分组也是没毛病的。

不过,我们在买保险的时候最好能提前弄清楚这些疾病之间的关系,避免后期理赔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要是有某种家族病史的,也可以针对性地关注下相关病种的定义,

最后看一看如果该保的病都齐了,自然是保的数量越多越好,赔付的次数越多越好。

说了这么多,其实竹子想表达的核心观点很简单,

现在的病种竞争,少则几十种,多则上百种。很多陌生的疾病,连我都是通过条款第一次获知的。

单纯地比较疾病数量显然不能作为评判一款产品好坏的标准,相比较下,更重要的是:

一定一定要学会自己看保险条款这项技能。

很多人认为保险不好的原因,是因为之前买了错误的保险,吃了亏,才开始忌讳它。

所以,如果你还没买保险,或者正打算买保险,竹子都希望告诉大家:

选对了产品就买对了保险,关键在于你花了钱,得到了什么保障,都保些什么,哪些不保,只有逐字逐句把利益弄清楚了,再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障。

保险行业做久了,就明白了,一切的口头承诺不写在合同上等于没有承诺。

甜言蜜语是好听,但是谁能保证长久。

所以,下次听到类似忽悠的话时,请一笑而过就差不多了。

ps:

最近上线的好产品非常多,很多朋友就迷茫了,跑来问竹子:

我是该买A呢,还是B?感觉两款产品都不错,实在不知道怎么选择了?

其实保险产品之间本无太大差别,觉得保障ok,价格可以接受,早买早保障是没有错的。

如果担心后期会有更好的产品出现,一个建议就是,分开保额买,逐步增加保障。

另外,竹子的付费咨询一直都在,如果想给一家人配置保险,或者自己拿不定主意,都可以添加我的微信quanjrong,作比较系统的咨询。

想多比较多参考产品的朋友,也可以直接点击公众号菜单栏【产品清单】-【优质产品推荐】,更新版清单已经上线,可以查看。

以上,希望对你有用,

最后,祝大家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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