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禄观止
2017-09-20 本文已影响0人
京执惊蛰
火者,噬人之物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言及天火,曰烖,从火,哉声。火之众,难以言传,犹不可意会,时而犹如鬼魅,目击者鲜矣,心惧者往加之。
颍上人管夷吾,成大事者,犹将火宪修于城郭之上,其重视之深,便可见一斑;滕国墨翟,备城门,杂守,迎敌,无一不备走水之患;观《周易》而止,便见“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之道,实是“防为上,救次之,诫为下”之杂言,却道防患于未然之真论。
自古帝王专政弊病之流,于御灾而止,汉武略输文采,愿着白色冠服;乾隆生性多思,仍作上谕,然“素服,避殿,撤膳”无一不作,盼司非常水炎,擒讨奸滑。
火之威势,众口相传,各有千秋,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却被楚人一炬,变作可怜焦土;扬州逢火,百舫尽赤,列樯蔽空,桅杆“束江而立”,齐千命于一瞬,“衣缯败絮,墨查炭屑,浮江而下,至于海不绝”,令人其所不忍,其哀其悲,无偿复回。
现装备已足,防法多述,当消其猛势,断其决堤,灭其烈,以表输成。“林室顿烧燔”、“惊鸟尚未还”之局面不复往在,又深悟既已往之不谏,知来者犹可追之哲言至理,望尽如项脊轩,虽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护者。若今后以备求全,则可披福众生。今后若言至火,可见处唯口技之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