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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轻女思想的根源探究

2022-02-21  本文已影响0人  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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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轻女是社会上一种男女不平等的观念。

具体是指重视男性的权利和利益,而把女性定性为男性的附属,并限制她们发展个人才能的机会和人身自由。这种观念常见于父权社会,常伴随着男尊女卑和性别分工的观念出现。

重男轻女的观念,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父母对生男生女的意愿。而对这一思想根源的探究,有助于我们深入、全面地了解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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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为妻纲”,对应的三纲、五常,来源于西汉董仲舒(公元前179年 - 公元前104年)的《春秋繁露》一书。纲就是支配的意思,前面的是支配者,后面的是被支配者

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两千多年的岁月长河中,与维护封建统治需要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一起,“夫为妻纲”早已深深沉淀于人们的思想意识深处,成为重男轻女思想的意识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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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力与经济上的相对弱势地位,是自古以来重男轻女思想的现实土壤。

当今社会,90%的中国人三代以内都有农民。由于传统农业社会低生产率和需要重体力劳动的特征,以及长期发展程度低、政府无超强基层管辖能力,造成必须有男丁从事繁重的农业体力劳动,保卫村庄和家庭安全,免受欺负。

我国有一个历史名词叫“械斗”,即村庄之间因为矛盾持工具打斗,现在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实际一直到八九十年代还存在械斗,不要说相邻的村子,同一个村里面因为争夺水源,土地以及各种纠纷进行打斗的事情更是非常常见,家中没有男丁只能忍气吞声;孤儿寡母家庭,如果遇到村里有流氓村霸,更是会很容易遭受各种侵害。

这样的社会环境中,绝大多数老百姓的现实选择,使得重男轻女的思想,被普遍接受和落实。民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说法,其实反映了传统社会中女性的相对弱势经济地位,而并非仅仅是一句戏谑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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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现实的通过儿子养老,是普通老百姓的不二选择。

众所周知,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历代以来以政府为主导的养老体系很不完善,更多的养老任务,实际是通过家庭来完成。“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而女儿嫁人之后的相对弱势经济地位,更是决定了在父母养老问题上,女儿相比儿子,往往会有心无力

有学者认为,传统伦理、法律、小农经济和土地所有制这四个因素,塑造了中国传统的父权制宗族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儿子和女儿比较起来,承担了四大功能:1)养老送终;2)获得承认;3)传宗接代;4)情感回馈。

其实相比后面3条,通过儿子养老,几乎是所有普通老百姓的唯一选择。这种情况下,为了一个有依靠的晚年生活,拼尽一切一定要有个儿子,也就成了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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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可以发现,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源,其根深蒂固的原因包括:

1)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需要,封建统治阶级把“夫为妻纲”列入三纲,是两千年来的这一思想的意识根源

2)传统农业社会低生产率下,体力占优势的男丁,是家族或家庭持续现实经济利益的保障;这是是自古以来重男轻女思想的现实土壤

3)传统农业社会中,通过儿子养老,是几乎所有普通老百姓的刚需。这是老百姓基于自身养老利益的唯一选择,使得重男轻女的思想进一步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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