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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姐,我们要带薪上班?

2023-12-21  本文已影响0人  迷落银河

最近董小姐不断的上热搜,与之对应的是格力的股票不断下降。最新言论,超出了之前996福报的:需要立一个法,员工离职的时候需补偿公司的培训费。

因为你在我这里干了十几年,我培养了你我付出了那么多财力人力物力和时间,你拍了拍屁股就走了,那你下一个单位最少要赔偿我的培训费。

此言论一出,晚上瞬间就炸开了锅,这是要带薪上班呀,我来公司是来赚钱的,结果公司居然需要我先交钱才可以工作,那我为什么要来工作?为了奉献吗?

如果因下一家公司享受了员工在前一家公司所接受的培训与成长的利益,就要求员工补偿前一家公司的培训费用,那么该公司是不是要补偿员工从小到大的教育的费用?同样的逻辑因为你也享受了员工之前学习所提高的能力。

如果你无法做到,那你再提这种提议,不是耍流氓吗?

企业为什么要培训?是因为之前的经验跟不上企业,要辞退员工,但是劳动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给劳动者一个机会,所以就有了不能直接辞退,只有通过培训后仍然不满足岗位工作能力才辞退的立法。所以这些企业的老板也应该搞清楚一个概念,企业是为了员工适应岗位专门定制的培训,而不是为了培养员工综合能力而提供的与工作无关的培训,所以员工不见不欠企业。

所有的资本都是逐利的,培训也只是为了让员工更快的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能力,更快的为资本创造价值。即使公司不组织培训,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逐步掌握该岗位所需要的能力,只是时间会更长一些,资本家们无法忍受这个低价值产出的过程,才会组织培训让员工尽快适应岗位、尽快创造价值。所以资本家们不能享受完了所有的培训所带来的收益,之后还要再让别人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

在就业方面,自由流动和自主选择本身就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人员的流动本身就是为了创造更大的价值,获取更大的回报,如连跳槽也加以限制,岂不是损害大家的正常权益和利益。

我们不否认,在一个良好的平台、在一家优秀的公司工作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提升了自己的能力,为自己未来的提升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知识,但是反过来讲,员工为了不断的提升自己,在这个过程中也在努力奋斗,为公司创造了更多的价值,其实是已经回报了单位的。

否则,员工也可以说,我在公司干了十几年,付出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为你赚了那么多的利益,我现在要走了,要你分一些股份不过分吧?你该不会认为你的股价大涨是因为你老板一个人努力的结果吧。

个人与公司的成长是相辅相成、相互成就的,正如余大嘴在华为,在华为的这个平台上余承东先生收获了自己的大嘴之名(吹过的牛都能兑现),相信他的能力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那么华为应该要求余承东先生给公司缴纳培训费用吗?为什么要缴纳?是看不到余承东先生在欧洲打下的市场吗?这看不到余承东先生在手机及汽车领域闯下的成绩吗?

在公司就努力工作,为公司努力创造价值,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不断的提升自我,公司与个人之间互相成就、双向互利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人才流动已成为常态,员工追求更好的发展机会是个人职业规划生涯的一部分。那么企业就应该适应这一变化,通过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吸引力来留住和吸引人才,而不是通过立法去限制人才的流动。不然就是站在所有社会人才的对立面,如此你还认为你的公司能吸引到什么优秀的人才吗?公司的价值观就不正确,公司怎么发展?怎么进步?

就像王健林说的,提高消费水平,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给员工加工资了咯,工资高了就有钱消费了。这才是企业家对员工正确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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