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八零 连载每天写1000字就爱看连载

记忆八零(连载)——钢笔

2016-08-15  本文已影响100人  大胖灰

“你用钢笔写字啊?”

“是啊!喜欢用钢笔。”我报之以微笑。

这年头都是电脑,写字的频率一天比一天低,我珍惜每一个用笔写字的片刻。那么,为什么是钢笔?费墨水,墨水用完了还得重新打了才能写,像我这种马大哈还能弄得满手是墨。水笔、圆珠笔多好,轻巧、又好用,丝毫不比钢笔差。这还得多亏了我妈,小时候字丑,逼得我去学书法,书法没好好学,字依然丑。

读上高中,身边坐了一个长得又美,字又漂亮的同桌,看着人家字如其人,心就痒痒,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字写得好看是件重要的事儿。我跟着她拿着钢笔字帖着了魔似得练字,当时用的钢笔还是我妈做财务用的钢笔,笔尖细得我都不敢下重手去写字,深怕给折了那颤颤巍巍的笔尖。后来攒了点压岁钱,偷偷买了支正儿八经写字的钢笔接着练,还算功夫不负有心人,高中三年的时间,字虽然没有练得很美,但起码也算得上字如其人了。

我的字真的不算好看,凑合看看还行,这也是我觉得最后悔的一件事儿,当初真该好好练书法,没准这会还能成个大家。曹素功的魅力,黑白的诱惑,我实在想不通当初怎么就半途而废了。以至于现在,看到有机会能拿着本子写写字,哪怕只是纯粹的涂鸦,甚至是鬼画符也很开心。我还记得大学的时候,有人偷了我的笔袋,虽然笔没多贵,但我就是很伤心,拿走我的笔真的是太不厚道了,这笔有什么好拿的。

一年多前,得了一支钢笔,做旧了的牛仔蓝看着好像这支笔有种传家宝的错觉,其实都是人为刻意的,但就是这么招人喜欢。如今的钢笔也不像以前还得专门配上一瓶英雄牌墨水,一根墨管理藏着墨水,用完了换上根新的就能继续写,很是方便。这就乐坏我几个朋友了,送我什么好,钢笔墨水呀!一盒够他用好久,一年一盒刚好省了每年生日给我花心思备礼物了。如果你问我,这样的礼物我收的开不开心。那我真心的说,甚是喜欢。这世界上送我两样东西,我是来者不拒的,甚至是没法拒绝的,那不是钱——是笔和书。在朋友眼里,我就是这样一个好伺候,容易满足的人。

不过,我的坏毛病偶尔也让朋友们费解,就好像我喜欢用有点分量的、笔尖略粗的钢笔。用钢笔这事儿已经被接受了,虽然搞的我好像是个怪胎似得。但就是有人特别嫌弃我的笔,好奇的人会觉得,你的笔很好看,伸手拿起来当场就皱眉头,顺带白我一眼,“你能用正常点儿的笔没?”我还真不带“正常”的笔,这真不是矫情。让我用正常的笔写字,我也能写得和钢笔一样,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这和小学课本里的爱国主义自来水笔真的没有关系。我也有轻巧的水笔,但也只是办公室里随手拿来应急的,真要我正经坐下来写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从包里掏出我的钢笔。

还有种笔,我很喜欢,那就是铅笔。最早练字都是用铅笔,我画画的时候铅笔那是一捆捆买的,削起来也是一把一把的削,刀片也跟着一片片的断,那时候去画画都是带着大大一盒铅笔去画室,一堂课下来这些笔还得重新削尖了才能用。后来有了自动铅笔,就跟着买笔芯,自动铅笔用来写字,木头铅笔则用来画画。可能因为现在铅笔用的概率更少,所以自动铅笔也早就被束之高阁了,反而勇气了木头铅笔,笔尖太粗了就用卷笔刀卷一下。削铅笔这门手艺,我还记得,你呢?

笔和书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