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化墙

2019-04-07  本文已影响0人  杨仲凯律师

文化从来是一种潜移默化的东西,是历史和习惯,是一种内在的力量。人创造了文化,而文化又反过来孕育人。经过长达100多年的积淀和传承,尤其是新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建设40年以来,律师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文化特征。

很多律师事务所为了营造所谓的律所文化,会打造一面”律师文化墙”。把律所的宗旨、经营理念、律所的终极目标和价值追求用文字的形式提炼出来,形成标语或者图表挂在墙上,这种做法当然值得肯定,但多少也像一个男人叫张富贵,或者一个女人叫王美丽。其实至于女人是不是美丽,也不在于它的名字叫美丽,她只管美丽也就是了。每一家律所或者每一位律师,都会有迥异于他人的特点,就像每个人都会有一张自己的面孔,每一片树叶都有不同的形状,这大可不必形成口号,站在那里就是卓尔不群。

律所的文化墙上,可能会有律师文化生活的体现,比如律师业外生活的照片,比如律师业绩的排行榜,甚至是律师的书法展或者摄影展,还会有”学习园地”里面律师所写的心得和体会,就算是摘录了古今中外法学名人的名言,挂在墙上就开卷有益,不管怎样,不管是不是杂乱无序,这些都是律所文化墙上律师文化的体现。因为对于文化,还有一种简单的分类方法,就是”有文化”和”没文化”,就算是”没文化”,也是文化精神的一种体现,因为就是这个水平,这是文化的一部分。

有的律所注重专业技能,有的律所偏重市场营销,有的律所对年轻人关爱有加,有的律所人与人之间仅仅是同事关系,甚至叫”同屋关系”——除了在一间屋子里面,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关系。这些都是各自律所的不同文化风貌,虽然这些并不能直接挂在律所的文化墙上,但其实看起来更加一目了然。

当然,我们更强调律所和律师应该”有文化”,并且传承更加丰满厚重的律师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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