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虚词#十八、之
2020-03-22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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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词。
①第三人称代词,也可代事,代物。一般作宾语。
我见相如,必辱之。(《廉颇蔺相如列传》)
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孔雀东南飞》)
②第一人称代词,相当于“我(们)”。
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指示代词,表近指。这,这些,此。
之二虫又何知!(《逍遥游》)
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廉颇蔺相如列传》)
吴起、孙膑、带佗、倪良、王廖、田忌、廉颇、赵奢之伦制其兵。(《过秦论》)
(2)结构助词。
①放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
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过秦论》)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滕王阁序》)
②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烛之武退秦师》)
③宾语前置的标志。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师说》)
夫晋,何厌之有?(《烛之武退秦师》)
④放在后置的定语与中心词之间,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劝学》)
⑤用在表示时间的词或动词(多为不及物动词)后面,起舒缓语气、和谐音节的作用,没有实在意义。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劝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