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精神,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节前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要在“五一”假期前,统筹组织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各班要组织安全教育班会,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常识教育,如防火、防盗、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安全常识教育。
二、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教育管理与请销假制度。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五一”期间请假情况登记,认真履行学生请销假手续,对于不经请假擅自离校的,严格按照《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工作。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五一”期间值班工作,安排并公开值班表。各班安全员要坚守岗位,每天向学工办零报告。4月29日、4月30日、5月1日应安排专人值班到23时,密切关注学生人身安全与心理健康,认真检查学生酗酒、斗殴、擅自外宿、晚归等情况,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并第一时间上报,学生处将组织抽查各学院值班情况。
四、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请各学院在4月27日下午6点前,上报“‘五一’假期学生工作值班表”、“各学院‘五一’学生外出请假情况报备表”到学生管理办公室指定邮箱;在5月1日晚上10点之前,开展晚点名工作,并上报“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到学生管理办公室,有特殊情况要单独列表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