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随身携带“避难所”:读《毛姆读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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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有些景、有些事、有些地方……从未见过、从未经历过,却有似曾相识之感,记忆与印象,真实与虚幻不断重叠,疑心是前世的记忆,抑或更多是书中看过的画面。
书,让我穿越了时间,逃离了现实世界,躲进没有人与人交际的场合,享受属于自己的快乐。当读到《毛姆读书笔记》中所说,“阅读也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倏然生出的相见恨晚之感让我一口气读完毛姆这本谈读书的书。此书与毛姆的小说同样好读、有趣。
毛姆是小说家,在这本读书笔记中,他主要谈论的是小说,而我最喜欢读的书也是小说,看看小说家谈论小说、大作家鲜为人知的一面,煞是有趣。
读书是享受
读书是一种享受。我恰是毛姆说的那类读者,即在业余时间里想读些书而且觉得有些书不读可惜的成年人。多年来,一直读无用的书。
毛姆在读书随笔中写道:“我只想谈些名著,就是那些经过时间考验而已被公认为一流的著作。”我既是毛姆说的那类读者,也是只想读经典名著的读者。尚未读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刀锋》《面纱》时已读到他的这本读书随笔,方知他的小说为什么那么有趣,好看。
毛姆说,小说不应有说教味。小说首先是有趣,而不是像教科书一样,倘若如此,我很可能就不喜欢读书了。恰是小说让我爱上了阅读。19世纪的作家,往往喜欢在小说中加入自己的观点,颇具说教味,仿佛作者就是上帝,站在道德法庭,指点芸芸众生。
年少时,读了不少19世纪的小说,一遇到有说教味的文字就跳开,当时读不懂,多年后再读,虽未跳开,却依然不喜欢。多读几本书后方觉并非不喜欢作家在小说中发表自己的观点,有些论述还可当哲学书看。譬如,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毛姆也喜欢在小说中阐述自己的观点,读他们的那些文字还很受益,只是不喜欢作家站在道德制高点绑架读者。
先前还觉得跳着读对不起那些经典名著,毛姆却在读书笔记中说,“如果聪明的读者能够学会跳读这一实用的技巧,那么他就能在阅读中获得最大的乐趣。”继而,他又写道,“每个人都会跳读,但是想要避免跳读带来的损失也并非易事。”原来,跳着读也是一种技巧。
毛姆写道,“我自己宁愿被普鲁斯特无聊死,也不愿意从别的作家那里找乐子。然而在读过第三遍《追忆似水年华》之后,如今我也不得不开始承认,书中有一部分内容的确在阅读价值上有所欠缺。”这似乎为自己喜欢普鲁斯特的文字却总会跳着读找到了答案。
多年来,对小说的喜爱有增无减,恰因为小说的娱乐性,而不是它的说教性。
毛姆谈经典名著与作者的关系
再读《毛姆读书随笔》,依然认同毛姆关于读书的观点,对毛姆列举的十部名著大都读过,也很喜欢。他从作者的角度来谈这些名著,并不向读者介绍这些书的内容,而是让读者读到名著背后的故事。毛姆素有“毒舌”之称,此书也不例外,让我们读到这些大作家并不“高大上”的一面,却拉近了作家与读者的距离,为读者理解作品另辟蹊径。
毛姆说小说家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种对生活的批评,而不是只会讲故事的人,小说家本身就是有故事的人,他讲的这些小说家也皆是有故事的人。
毛姆讲的第一本书是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我还是高中时跳着读完,后来未再读。当初只觉堂吉诃德这个人太好玩了,也只挑有趣的情节读,越过繁琐的章节。毛姆说塞万提斯很穷,为了多点稿费,故意把文章写得很长,书中还穿插了一些他写的短篇小说。这些“八卦”是否属实,无从考证,不过毛姆讲得很有趣,为好看又冗长的《堂吉诃德》没有逐字逐句读完找到了理由。
《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写得最好的小说,也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毛姆写道简·奥斯汀与她姐姐的关系很好,简留存至今的信札中,绝大多数都是在两姐妹其中之一外出时她写给姐姐卡珊德拉的。毛姆说,“简·奥斯汀说自己怎样说话就怎样写信,书信中又处处可见诙谐幽默、充满讽刺,甚至有些恶毒的言语,那我们可以挺有把握地断定,与她谈话也一定非常愉快。她的书信中几乎没有一封不能让人面露微笑,乃至于被逗得捧腹大笑的句子。”这也是我喜欢简·奥斯汀的缘由之一,看似尖酸刻薄却又幽默风趣,充满智慧。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是《傲慢与偏见》开篇第一段话,幽默风趣,既点明了主题,又富有哲理味,看似平淡,却耐人寻味,这就是简·奥斯汀的魅力。《傲慢与偏见》中的姐姐简与女主角伊丽莎白,就是生活中简·奥斯汀与她的姐姐。简·奥斯汀只写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事,看似琐碎,却超越了她的时代,自指人性深处。也恰是那些生活的琐碎让我们看到自己生活鲜为人知的一面,连毛姆这样的“毒舌”,也佩服她对生活的观察力。从毛姆的读书笔记得知,简·奥斯汀也并非像有些评论家说的那样不关心政治,但她只写自己熟悉的乡村生活,这也是她的聪明,否则,我们又岂能读到如此独具魅力的简·奥斯汀。
毛姆说,“简·奥斯汀的小说是纯粹的娱乐。”经典名著并非只能让读者学到东西,像《战争与和平》《卡拉马佐夫兄弟》这类伟大的作品,当我们疲惫不堪,精神沮丧时,最好读读简·奥斯汀。尽管,她的小说大都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却能让读者一页一页读下去,这就是她作为小说家的魅力。这也印证了毛姆说的“读书是享受”,简·奥斯汀就给了我们这种享受。
《包法利夫人》
“作家会写什么样的书主要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毛姆认为这一点用在福楼拜身上再恰当不过。毛姆尽管选取是福楼拜的成名作《包法利夫人》,但另一部小说《情感教育》与他个人生活更为贴近。
《情感教育》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主人公弗里德里克·莫洛对阿诺克斯夫人的感情,其实就是福楼拜对他十五岁时爱上的有夫之妇伊莉莎·施勒辛格的恋情。他生命中唯一真诚、忘我且无私地爱过的唯一女人。爱上伊莉莎三十五年之后,福楼拜才提笔给她写了第一封情书。开头的称呼并不是他常用的“亲爱的夫人”,而是“我的旧爱,我此生唯一的挚爱”。福楼拜一生未婚,他把这份情感投射到《情感教育》中,全书写得最好的部分就是弗里德里克·莫洛多年后再见到阿诺克斯夫人,爱了一生,最后明明可以梦想成真,却依然错过。时过境迁,他们的感情,已不仅仅是“爱情”两个字可以诠释。毛姆并不看重《情感教育》,却认可俩人重逢这部分的描写。再读毛姆的读书笔记,欣喜自己略微读懂了《情感教育》这一部分。
《包法利夫人》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无可置疑,毛姆也认可它的文学价值,将福楼拜的个人经历与之联系起来,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理解此作品。因福楼拜患有莫名的眩晕症状,且困扰他一生,也因而影响了他的一生。福楼拜原本在父亲的要求下学的是法律,因此病会随时让他晕倒,父亲去世后,他便决定一生与文学相伴。优渥的出生,富裕的家庭,不用为生计发愁,终生未婚的福楼拜,可以全身心投入到文学创作中,他就是为写作而生。
《包法利夫人》全书中无正面的人物,他们大都卑鄙、恶毒、愚蠢、琐屑、粗俗,人物身上几乎没有什么可取之处。毛姆说福楼拜不会怜悯,不知慈悲。他成年之后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个病人,饱受疾病带来的屈辱折磨,他的神经时常处于躁动不安的状态之下。这完全打破了我先前对小说家的认知,抑或,恰是福楼拜不健康的病态心理,方塑造出包法利夫人这一经典人物形象。
“我就是包法利夫人”,福楼拜写完《包法利夫人》,对友人这样说。可以说,我们人人都是包法利夫人,因为人人都喜欢做白日梦,幻想自己富有、俊美、而且成功,却少有包法利夫人的冒险精神,因而白日梦不会对我们的行为有多大影响。毛姆说福楼既是浪漫主义者又是现实主义者,他投身于那悲惨的故事之中时,满心怀着一个以在阴沟里打滚来报复自己的男子的愤怒,因为生活无法满足他对理想的渴盼。
《包法利夫人》的艺术成就最显著的特点是作者叙述的客观、冷静。福楼拜的目标是不带任何偏见和预判地揭露真相、讲故事;刻画人物时也不贬不褒,不附加自己的品评。但毛姆认为福楼拜最终也没能将自己的性格彻底置于小说之外。
《卡拉马佐夫兄弟》
《战争与和平》《卡拉马佐夫兄弟》,被毛姆誉为伟大的小说,它们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显而易见。我恰是看了毛姆这篇读书随笔才去读《卡拉马佐夫兄弟》,读后再读此篇,对这部伟大的小说有了别样的理解。
陀思妥耶夫斯基出生贵族,却一生贫穷,坐过牢,差点丢了性命,好赌,被癫痫折磨了一生。毛姆写道:“其人虚荣善妒、急躁好斗、卑怯谄媚、自私自利、自吹自擂、极不可靠、不知体谅、目光短浅、心胸狭隘。简而言之,他的性格令人憎恶。但这并非此人的全貌。倘若他当真不过如此的话,便很难相信或许堪称一切小说中最惹人喜爱的角色的阿廖沙·卡拉马佐夫出自他笔下;更难想象圣人一般高尚的佐西马神父是他的造物了。”
《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老卡拉马佐夫、长子德米特里、次子伊万、私生子斯乜尔加科夫皆具有两面性。塑造如此双面性的小说角色,又塑造出善良的幼子阿廖沙与圣人一般高尚的佐西马神父,恰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个性中的两面性,更是对美与善的向往。
木心说“艺术家是分散的耶稣”,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罪与罚》《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白痴》……皆可看出他的慈悲。毛姆说,“他心地慈善,不论找他要钱的是乞丐还是友人,他都不会拒绝。即便自己穷困潦倒,他也会想尽办法挤出一点点钱,拿来接济寡嫂和兄长的情妇、他那个不中用的继子,还有他酗酒的废物弟弟安德烈。”
《卡拉马佐夫兄弟》的主题有着深远的意义。许多评论家认为,本书的主题是对上帝的探求,而毛姆说它探讨的是有关邪恶的问题。“陀思妥耶夫斯基惊人的创造力使他跻身世界上最卓越的小说家之列,这种创造力的来源并非他身上的善,而是他身上的恶。”这一观点又颠覆了不少评论家的认知。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基督徒,坐牢期间,很长时间,他手上只有《新约》。抑或,他主观上想通过人物、故事,展现上帝的力量,人世间最终呈现出的美与善,然而,人性中的两面性总是同时进行,不是善总能战胜恶,恰如毛姆所说:“陀思妥耶夫斯基对自身的两面性有着深刻的认识,并将这一点赋予笔下所有固执又倔强的角色。”他笔下的人物几乎是自己那扭曲、病态而又痛苦的情感的映射。
“善良与邪恶、恶行与美德、自私与无私、各种各样的恐惧和面对它们的勇气、引诱人摇摆不定的种种性情与倾向——人类正是这一切混杂而成的产物。”《卡拉马佐夫兄弟》之所以是令人叹服的杰作,恰因陀思妥耶夫斯基写出了人性的复杂性。毛姆指出,作者在“正与反”这一卷中充分探讨了这一问题,也被陀思妥耶夫斯基本人视为全书的制高点。
“在‘正与反’一卷之中,伊万对温柔可爱的阿廖沙作了一番长长的独白。就人类的思路而言,全知全善的上帝之存在似乎与邪恶的存在是彼此矛盾的。”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这是我们美好的愿望,也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美好愿望。
“他想要相信,不论世界上有着多少罪恶,这个世界终究是美丽的,因为它是上帝的造物。”
毛姆否认了这一点,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往这方面靠拢太牵强。
《战争与和平》
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与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同样能给读者带来思想上的启迪,引人深思的伟大作品。
《战争与和平》这部长篇巨作读来一点不轻松,我也是跳着读完的,跳过了冗长战争场面的描写。因之前读过两遍他的另一巨作《安娜˙卡列宁娜》,对书中列文这一角色印象较深,在《战争与和平》中皮埃尔这一角色让我联想到列文,毛姆在《读书随笔》中谈到这部小说中提到列文和皮埃尔与托尔斯泰自身的关系,似乎为我找到了一把打开这部伟大小说的钥匙。
托尔斯泰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已经不再相信上帝了,但失去信仰让他越发不幸且不满,因为他没有了能够用以解开生命之谜的理论。他曾经问过自己:“我为什么活着?我应该怎样活下去?”而他无法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于是又再次开始信仰上帝。他只接受那些仅存在于简朴和直观之中的真实。他开始接近穷人、平民以及文盲之中的信徒。
出生贵族的托尔斯泰年轻时过得荒淫的生活,中年后,他笃信自己有责任尽可能少地依赖他人的劳动成果,开始自己生炉子、打水、整理衣物,还请来鞋匠教他做靴子。他甚至和农奴们一起干活——耕地、砍柴、运干草。他为自己只从事写作感到不安,想通过体力劳动自我救赎。《安娜˙卡列宁娜》中的列文,《战争与和平》中皮埃尔虽是贵族,却都亲自参加体力劳动,在繁重的劳动中让心灵得到救赎,获得新生。
这是托尔斯泰美好的愿望,实际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实现,不过是他的理想主义。他做的靴子根本无法穿,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还因此与妻子发生严重冲突。他要把自己的财产分给穷人,不留给子女,让妻子大为不满。他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把日记给妻子看,虽说这样做显示了他的真诚、坦荡,却引发了妻子的猜忌。到晚年,他不得不四处藏日记,最后离家出走,也是因为不能忍受妻子偷看他日记,却不幸死在了火车站。
木心说,“艺术家都是头脑、心肠、才能,三者的合一,三者可以侧重,但不能单凭其一。列夫·托尔斯泰头脑未免太那个了,但他又无论如何是第一流大艺术家,怎么办,便称作‘伟大的例外’,反而见得他的‘手段’和‘心肠’是多么了不起。”
托尔斯泰有着耶稣一般的慈悲心,他后半生几乎都在为他人,却依然具有两面性。他的私生子为他合法生的儿子赶马车,却愿散尽家产帮助穷人。
毛姆说:“小说家的工作不是创造思想,而是塑造作为思想载体的人物。”托尔斯泰开始撰写《战争与和平》时三十六岁,那是创作这样一部巨著的绝佳年龄。
全书据说总共接近五百个角色,而这么多人物居然全部坚实地立住了,这是这部小说的伟大之处。《战争与和平》的关注点并非只两三个乃至于一小群角色上,它关注的是四个贵族家庭的所有成员。情节曲折、场面壮观,他就像上帝安排那些场面,拨弄着笔下的人物。
《战争与和平》的人物大都能找到原型,两个男主角彼埃尔和安德烈,据说参照的是托尔斯泰自己。毛姆说托尔斯泰意识到了自身的矛盾之处,并试图通过以自己为原型塑造两个截然相反的人物来增进对自身性格的探究与理解。
毛姆对书中的女主角娜塔莎这个形象非常赞赏。他认为少女这种角色很不好塑造,而托尔斯泰成功塑造了这一女性形象。“她甜美、敏感而富有同情心,既孩子气又已经有了些女人味,她理想主义,性格急躁,热心、固执,反复无常,在各个方面都十分迷人。”
《战争与和平》的结尾也相当耐人寻味。在经历过那么多危险、伤痛和困苦之后,彼埃尔与娜塔莎满足于安逸的中年生活之中。那个甜美可爱、难以捉摸、讨人喜欢的娜塔莎,如今却成了一个大惊小怪、挑剔暴躁的家庭主妇。毛姆认为这个大团圆结局实际上相当可悲。在他看来,托尔斯泰如此描写并非出于怨恨或恶意,而是因为他知道结局必然如此,而他必须讲述真相。
生活的真相是什么?无论曾经多么轰轰烈烈,最后皆会归于平淡,走得最安稳、长久的生命还是浅浅淡淡。
毛姆在《读书笔记》中还谈到司汤达的《红与黑》、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狄更斯的《大卫·可波菲尔》等十部小说。所幸,皆有读过,有的写过读书笔记,此篇不再一一展开论述。
有趣的哲学
“哲学永远不会让你失望。因为你永远无法望及这一领域的边界,它就像人类的灵魂一样多样。这个领域又具有伟大之处,因为它所探讨的是知识的全部;它探讨宇宙、神祇与永恒;探讨人类理智的特性、人类的力量与其局限,以及生命的终结与意义。”
喜欢文学的人大凡会对哲学感兴趣。文学是人学,哲学所探讨的终究是人生,生命的终结与意义。看毛姆列举的那十部文学作品,哪一部不是对生活、人生,生命意义的探索。
毛姆说:“我并不会批判性地阅读哲学作品,而是像读小说一样,为了寻求刺激和愉悦来阅读。”这让我对读不进去黑格尔释然,为什么一定要带着任务去读哲学呢?我对哲学的兴趣是从叔本华开始,而对叔本华的兴趣是读了王国维评《红楼梦》时引用了叔本华的哲学,因叔本华进而对尼采感兴趣,他们皆是文笔优美的哲学家,将其哲学思考用散文、诗歌表现出来。我把哲学当作文学作品来读,全凭兴趣,所寻求的不过是阅读的愉悦。
这些年对木心很感兴趣,恰因他那貌似浅淡的文字处处是哲学,读出一层意思来,还有另一层意思,再读,又是一层意思,剥洋葱般,兴趣盎然。
“我一向乐于研究人们的个性,而审视这些作者的自我剖析与揭示往往给我带来莫大的乐趣。这让我得以看到各种哲学理论背后的人,他们的高贵品格让我心生崇敬,而他们的古怪之处也让会让我觉得好笑。”
读到毛姆这段文字,不禁莞尔。毛姆虽被有些评论家称为“毒舌”,但他的别样观点的确能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文学史上那些赫赫有名的巨作。
作家并非与作品一致,他们也并非“高大上”,通常有着普通人没有的“怪癖”。做艺术的人其实都有点不正常,如果正常了他也做不了艺术,故而,我们不能用一个平俗的眼光去衡量一个艺术家,要容忍他们与生俱来的怪异。抑或,恰因如此,他们方写出了不朽的作品,福楼拜深悟:“呈现艺术,隐退艺术家。”在时间的长河中,终归是艺术大于艺术家。
结语
“没有一本一劳永逸的书”。毛姆如是说。一本囊括人类智慧的精华的书,一本能一劳永逸地解答一切困扰我们的疑问,让我们得以在消除一切困惑之后放手去构建自己生活模式的书,这世上有吗?毛姆未能找到,然后试着想去写一本这样的书,也未能实现。我们也永远不可能找到这样一本唯一、完整且令人满意的书。故而,我们随身携带的这个“避难所”得随时转换、填充内容。
毛姆嗜书如命,他喜好旅行,每次旅行都会带很多书。据说,一次旅行遭遇沉船,性命虽保住了,带的书全没了,毛姆为此痛苦不堪,相当于失去了“避难所”。
对于一个喜好读书的人,无论身处何地皆会带上书。原来是纸质书,每次旅行前都会为带哪几本书费心思,倘若只允许带一本书,你会带什么书?当然,现在电子书风靡,这已不是问题,只需带一部手机。然而,倘若手机没电了,又无法充电呢?在飞机上呢?又因电子书实在太方便,总是看看这本,又翻翻那本,很难从头至尾读完一本。纸质书就不同了,很多时候可能手上只有一本书,迫使你细细读完,那种感觉与家中、时间充裕时读书又不同,尤其在火车上、船上、飞机上,更能真切感受到“这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阅读,这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不是世外桃源,也非乌托邦,它可能不美,很可能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利益,却能让你在行走的生命中时时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