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辈子去忘记
不知道是谁说的:错过,就是过错。
想想还是挺有道理的:因为过错,所以错过。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离开了,就是离开了。
不必追。
可是,错过了,怎么办?
答:忘记。一辈子不想起。
忽然就想到了郑智化,以及郑智化的那首老歌《用我一辈子去忘记》。风靡上个世纪90年代华语乐坛,经典恒久远,以至于时间过去了20多年,歌词仍然能脱口而出:
突然忘了挥别的手
含着笑的两行泪
像一个绝望的孩子
独自站在悬崖边
曾经一双无怨的眼
风雨后依然没变
匆匆一生遗忘多少容颜
唯一没忘你的脸
飘过青春的梦呀惊醒在沉睡中
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
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整首歌最精华的一句便是: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有的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有的人,说好的再见,却再也不见。
有的人,即使天涯,却近在咫尺,因为住在心里;有的人,即使咫尺,却远在天涯,因为心里满了。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当初知道一转身就是一辈子,会不会拼了命的去挽留,会不会紧紧拉住他的手,会不会不转身离开?
可惜,没有如果。
可惜,什么都回不去了。
可惜,岁月撕毁不了回忆。
爱回忆的人,脚步总是会比别人慢半拍,日子也总会比别人多一点苦涩或甜蜜的味道。不是一定要让你一直沉浸、甚至沉迷于回忆里,那样会失了生活的意义和重心。而是,让你,偶尔想起就好。
能转身就走的人,能走了就不回头的人,一定不够爱你吧?
抑或是你不够好,没有让他回头的理由?
说什么回头呢?哪有岁月可回头?
不如,且敬往事一杯酒吧!满心的惆怅,满眼的惘然,倒在酒杯里,洒在地上,任酒香弥漫,你自芬芳。
有的人,来了就会走,有的人,来了就不走。来,或走,与风雨无关,与你有关。
梁实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
谨记梁老先生的话:对一个要走的人,让他走好了,恕不远送。
至于那个能离开一辈子的人,最好,一辈子忘记他。
不必追。
也不必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