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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三毛(读三毛故事篇)

2018-06-03  本文已影响2350人  繁花朵朵开
一本老书《万水千山都走遍》

01.第一本书——《雨季不再来》

我爱三毛,从很多年以前读她的《雨季不再来》开始。

现在已经忘记书中具体写了什么,却还记得17岁的忧郁,夹杂着湿漉漉的雨滴的气息,多少眼泪多少惆怅藏在心底。

因为暗恋某个人而带来的不能言说的秘密,让一个花季少女忽而欣喜,忽而难过,仿佛是走在一条只能寻着星光的漫长黑暗的陌生道路上,胆战心惊却新奇刺激。

那本书留在记忆里最深的一个片段是:三毛因为数学不好,被老师当众羞辱,眼圈上被画了两个大鸭蛋,墨水和泪水顺着脸庞滴到嘴角,全班同学因此大笑,老师却还要她去走廊走一圈,引来了更多注目……

从此,她害怕上学,每日偷偷逃学去墓园里看小说。后来被迫休学,去和父亲的一位朋友顾先生学画画。在学画的过程当中开始写作,第一篇文章受到顾先生的赞赏,被报社刊发,于是爱上写作,并从此走出困境,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出路,重返学校。

三毛被画鸭蛋的这个场景总是浮现在我的眼前,现在读来仍然惊骇莫名:怎么会有这样可怕的老师?简直是噩梦。可能因为中学时代的自己也特别偏科,经常被物理老师拉到教室门口训斥、罚站,感同身受。

她的描述让我认识了一个那么无助、那么悲伤、被伤了自尊的小姑娘,也让我寻到了希望。以后再被老师训斥时,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三毛,那么有名的作家在读书时也曾如我们一样狼狈呢!瞬间就多了一分勇气,少了一丝抬不起头的卑怯。

只是,并不是每个孩子都有她那样的幸运,能遇到恩师。如果遇不到,也许就要在黑暗的泥沼里继续孤单地沉沦下去了。

那时候觉得,成长更多时候是一件痛苦的事。而陪伴我们的:三毛的书、席慕蓉的诗、罗大佑的歌都是感伤。对了,还有在《萌芽》上苦追的郭敬明的小说《幻城》,赚了我多少眼泪啊!


二、最有趣的故事

相较于《雨季不再来》和《哭泣的骆驼》的悲,我更喜欢三毛书里的乐,最有趣的一本是《撒哈拉的故事》。

当然,她首先就是一个有趣的人。当她第一次读到《三毛流浪记》,就特别喜欢,也因为喜欢,后来干脆把自己的笔名也叫做三毛。长大以后,她特地去拜访了写三毛流浪记的张乐平先生,做了他的干女儿。她认为这就是一种奇妙的缘分,而我就爱她这分真诚和率性。

在三毛的十几本书里,可以看到写《撒哈拉的故事》时的三毛乐观、活泼、开朗,与荷西生活在甜蜜的二人世界里,物质的匮乏反而让精神得到了圆满。

《撒哈拉的故事》里印象颇深的是《沙漠观浴记》、《素人渔夫》、《结婚记》。

《沙漠观浴记》记叙了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时,因为无意间闯入了当地人洗澡的地方,对当地人的洗澡习俗感到好奇,于是去亲身体验,注意力却全在于观察别人怎么洗澡去了。

她特意去到当地人洗澡的名叫“泉”的小屋,穿着比基尼加入到洗澡的队伍,看到各种身材肥胖的妇人(沙漠以胖为美)用小石片刮着自己身上的污垢,听说她们三四年没有洗澡,置身于污水横流的浴室,终于忍不住作呕……

但是当她听说除了洗身体里面,还有专门洗身体外面的地方时,强烈的好奇心又驱使她鼓动荷西一块去偷看。他们驱车到海边的洗澡地点,为了看得更清楚,三毛冒险用大绳子吊着自己下到悬崖底,近距离地去看那些光了身子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如何清肠,结果被发现,匆忙逃跑,连心爱的凉鞋掉了都不敢回去捡。

书里所描写的奇异风俗让人耳目一新,三毛的冒险行为又让人忍俊不禁。

但是最戏剧性的是这个故事的结尾:邻居说最近都在传有一个东方女人,到处偷看别人洗澡。三毛却一脸平静地说那是日本女人……每次想到这个结局都忍不住赞叹她的机智,可怜的日本人就这样背了黑锅!

《素人渔夫》写了三毛和荷西去海边钓鱼,最开始想到要贴补生计,把鱼买到餐厅,结果却用卖鱼的钱吃了大餐,不仅没挣到钱,反而还倒贴了许多……

三毛的文章里对于钱财一向都看得很淡,除了《倾城》里在德国做留学生时的窘迫,其他文章很少提及自己为经济发愁,总是随遇而安,删繁就简,容易满足。

而《结婚记》则详尽记录了自己和荷西跨越国别,克服重重困难,终于结婚的故事。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荷西从沙漠里找了一整副骆驼的骸骨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三毛,三毛说这是最棒的礼物。这两个人真像两个天真的孩子!


三、三毛的梦

巨大的、洁白的骆驼骸骨立马使我想到三毛的另一篇文章《拾荒记》,原文有一段是这样:

  《我的志愿 》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当这段文字被语文老师看到,一个黑板擦丢过来砸到了同桌的男生:“要是想去捡破烂,现在都不用念书了!”大家都不敢做声。后来,其他人下课,她被要求重写,重写之后是这样: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

老师看后依然很生气,直到作文被改成“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医生,拯救天下万民。……”才满意地笑了。

好多次,我在让学生写《我的理想》的作文时,都会给他们念这一章。我总是相信,有很多孩子是喜欢捡破烂的:好看的石头,奇怪的叶子,五颜六色的玻璃弹珠以及各种各样的画片、瓶子、植物种子都可以成为他们的宝贝。

我的孩子每次出去,都要捡一点东西回来,而且,宝贝似的不许别人扔掉。有一个拾荒梦有什么不正常的呢?可是,我也不愿意我的学生这样写,的确是显得有点儿胸无大志了。

从小到大,我们被鼓励着去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医生、老师、科学家、警察、解放军,校长、市长……有那么多正经而重要的职业需要未来的国之栋梁去支撑呢!拾荒顶多只可以作为副业吧。

但是,我又期待着有人真的把拾荒这个梦想发扬光大,让它名正言顺地出现在作文中,成为一个光荣的梦想,至少三毛的拾荒梦其实很美,不是吗?

虽然三毛把作文一改再改,但长大以后,她的拾荒习惯并没有任何改变。她可以拿着自己的好东西去和沙漠里的原住民交换,捡各种形状的石头、树根装饰屋子,对骆驼骨架爱不释手。这份从小到大不变的童真和好奇心,让沙漠生活津津有味。这个还可见她的另一本书《我的宝贝》,记录了许多捡来的、抢来的、别人送的宝贝的故事。

请原谅我无法将三毛书中的故事一一述说!每个人眼里看到的风景也不一样。有人说,三毛在虚构生活;有人说,三毛很自恋。但是,有几个人能同她一样,把一地鸡毛、半生飘零写得曲中含笑、笑中带泪呢?

我爱她,更多的人都爱她。她有着“把对大自然的敬畏、好奇携带一生,把极艰苦的环境描绘上浪漫色彩,变成向往的生活”的灵性。她多情自然纯粹,她洒脱豪放说走就走,她的文字既给少男少女们带来安慰,也给拘于家庭的主妇们打开了一扇通向多彩斑斓的世界的大门。

她是一朵漂泊四方的流云,静美。她是一株沙漠里的仙人掌,坚韧。她是一个时代的偶像,照亮过多少人的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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