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论》读书笔记(四十七)
《知识论》读书笔记(四十七)
2022年10月14日
E:川流或居据的秩序
1,从治呈现着想,单位的引用免不了
度量是治呈现的补充方式之一,秩序也是。
川流与居据本就是有秩序的,用单位及单位意念将川流格成阶段,将居据格成区域,如此才能形成秩序。
2,时空意念的秩序不仅要数目而且要单位
一类中的个体本身就是一种单位,用不着度量单位以成秩序。
要时空有秩序非利用度量方面的单位意念不可。
从时间方面说,呈现本身就是带着年、月、日而来(度量的单位)。
空间的情形是一样的。
时空都要利用川流与居据中的事体或东西以为这与那,而空的架子无所谓这与那,要利用单位才能成秩序。
3,因单位的引用而秩序与度量合一
对时空,秩序与数量二者因单位合一。
作者举例说明,如“公事房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
4,时空度量和秩序在日常生活和知识上的重要
在日常生活,时空秩序的用处显而易见。
从知识着想,历史上的知识非利用时空的秩序不可。
补遣
时空意念的困难,存在如同“逻辑假设逻辑”的情形(能否由别的意念产生时空意念?),只有将时空意念加进别的意念,才可能由别的意念产生时空意念。
就时空说,我们无法指出,只能指出东西或事体,从而间接的指出他们所占的时空,只能利用东西或事体划出时空的部分。
本书认为时空意念是直接由收容与应付所与的情形中得来的,如同其他的意念一样,从以所与抽象的摹状所与而来。只要有抽象就有抽象的时空意念,从别的意念得时空意念而非从经验中得时空意念。
另一个困难是时空意念在结构上的困难,即便不能完全确定时空意念来自于其他意念,但我们可将时空意念视为基本意念,我们要明白在系统中或在结构中不下定义的意念,不是在别的地方得不到的意念,把意念的关联与得到的方式混在一起,才是困难的问题。
第十一章 性质 关系 东西 事体 变 动
一:性质
A:性质的定义
1,重新提出关系与性质
性质与关系都是接受方式中的大纲,所以本章讨论关系与性质。
2,定义所牵扯的名称
对于一呈现或一所与能有所云谓的谓词之所表示的为性质。
“一”有问题,但在此不讨论。
逻辑上的谓词和普通文法所谓谓词不一样。
普通文法中的谓词为形容词,从现在的逻辑的看法,一个词是否是谓词要看他是如何用法的。
3,文法上和逻辑上的分别
就文化而言,名词与谓词的解释毫无成见。
就逻辑上的分析说,情况不同。如“这张桌子是四方的”,此处桌子和四方都是谓词。
4,如上解释的理由
以上“这张桌子是四方的”之所以桌子和四方都是谓词,有其理由。
“这张桌子是四方的”实在是两句话或命题相联系的话或命题,两部分都是真才为真,命题可解释成“x是桌子而且x是四方的”,所以桌子和四方显而易见的均为谓词。
性质就是对于一呈现或一所与能有所云谓的谓词所表示的。
B:性质与呈现
1,从这这那那说起
呈现中有形形色色,这这那那,种种等等。
种种等等是不同的关系不同的性质。
形形色色、这这那那是特殊的关系与性质。
可以从这这那那谈及性质关系,也可由关系与性质谈及这这那那,这只是讨论的程序而已。
2,对于这这那那总可以接受或有所云谓
对于呈现或所与,官觉者总可以云谓,不必是事实上说些什么。
云谓是普遍的,就语言说是字或句子,就意义说是意念、概念或命题,从意念说就是接受方式。
对于官觉者总可以利用已得的方式去接受去去谓。
3,单独的有所云谓,此云谓的对象即为性质
云谓只能表示,不能指出,是普遍的,云谓所表示的对象也是普遍地。
对特殊的只能指出,不能表示。
性质是普遍的,呈现或所与中没有可以指出的性质,但有种种等等。这种种等等就是意念之所自来,也是接受之所引用。有些谓词单独的对于一呈现或一所与有所云谓,这些就是种种等等的性质。
4,注重单独的或各别的引用的谓词
如用фX1,фX2,фX3……фXn表示,呈现或所与的数量虽多,X虽多或者n虽大,ф仍然是单独的或各别的对于它们有所云谓,此处说性质与关系大不一样。
C:性质的分类
1,初级次级的分别
普遍的讨论性质问题存在分类问题。
分初级性质与次级性质(扩张-初级,形色—次级)。
对于初级性质产生次级性质在知识论颇不易接受。
作者认为从呈现着想,性质之为性质,总有一完整的、顿现的、原料式的成分,是官觉中的呈现或随呈现而来的,不是推理的结果。
2,简单与复杂
有简单、复杂的性质。有官觉上的分别,复杂的性质或许需要推论,本书不采用此分类法。
就谓词所表示的对象说,性质是共相,是别的共相的关联。
就谓词所接受的呈现或所与说,性质殊相,有单纯性、纯一性、顿现感。
作者认为这种分类法在本上没有特别的用处。
3,主属性的分别
性质还可以分为主性与属性。
就引用意念于呈现或所怀说,主属性分别没有多大用处。
主属性的分别,引用到接受了呈现之后的东西,确有用处。
然而本书不用,只承认有此分类法而已。
4,性质殊相与性质共相
注重的是性质的两方面:①特殊的(性质殊相),可指,可觉,不可思。②普遍的(性质共相),可思,不可指,不可觉。
任何性质都有这两方面。
D:个体的性质
1,何以能谈个体
所以谈个体,一则因为要表何以能从个体出发,二是因为个体虽不可觉然而仍认可知。
本然的个体和呈现或所与不是一样的。
2,所与的形色状态间接的就是个体的形色状态
本然的个体不可觉,可觉得只是所与。
所与的形色状态间接的是本然的个体的形色状态,或者说,本然的个体的形色状态,间接的是一个官觉类的所与的形色状态。
3,所与的相对性是普遍的
所与的相对性是普遍的,普遍意即是共相的关联,彼此相通。
本然的个体虽不能直接的决觉,然而能够因觉而间接的知道他。
4,主要条件是客观的呈现
只要呈现是所与或呈现是客观的,它的相对性就是普遍的或类型的。呈现的性质共相,就是本然的个体的性质共相。
只要呈现是客观的,官觉者可以由官觉到某啧或所与,而得到相当于该所与或呈现的本然的个体的知识。
只要呈现或所与是客观的,任何一官觉者都不必狃于一官觉类的有观的所怀。
关系也是如此。